“以(yi)一(yi)法(fa)涵括萬法(fa)”,進而“以(yi)無法(fa)為有(you)法(fa)”
第一(yi)守(shou)者,不得(de)淫邪貪色,生活穢(hui)亂;當守(shou)貞操,使無缺犯(fan)。
第(di)二守者,不得(de)殺害生靈,以充口腹(fu);當行慈(ci)愛,惠及(ji)動植。
第三守者,不(bu)得盜賊偷竊,害物(wu)利己;當(dang)積累陰德(de),救護群生。
第四(si)守者,不(bu)得拋(pao)棄家庭,離散骨肉,當道術兼用(yong),令(ling)事業(ye)圓融。
第五守者,不得談論社(she)會是非,讒毀他人對錯,當(dang)反身(shen)內(nei)求,常思(si)人我一體(ti),推求己(ji)過。
第六(liu)守者,不得飲酒作樂,亂人(ren)性情,當調和氣(qi)性,專務(wu)清(qing)虛。
第七守者,不得抽(chou)煙吸毒(du),敗(bai)壞性命,當行警惕,遠(yuan)離染污。
第八(ba)守(shou)(shou)者,不得打牌賭博,追逐欲望,當(dang)慕清(qing)靜,守(shou)(shou)神返璞(pu)。
第九守者,不得接(jie)觸游戲(xi),沉(chen)迷電子產品,當熱愛自(zi)然,親近(jin)經典。
第十守者,不得(de)崇洋媚外,奴(nu)顏屈膝,數(shu)典忘(wang)祖,賣國求榮,當自信自重,愛(ai)國愛(ai)民,正己化(hua)人,謀求天下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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