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yi)一法(fa)涵括萬法(fa)”,進而(er)“以(yi)無(wu)法(fa)為有法(fa)”
第一(yi)守(shou)者(zhe),不得淫(yin)邪貪色,生活(huo)穢亂;當守(shou)貞操,使無缺犯。
第二守者,不得殺害生(sheng)靈,以(yi)充口腹;當行慈愛,惠(hui)及(ji)動(dong)植(zhi)。
第(di)三(san)守者,不得盜賊偷竊,害物利己;當(dang)積累陰(yin)德,救護群生。
第四守者(zhe),不得拋棄家庭,離散骨肉(rou),當(dang)道術(shu)兼用(yong),令(ling)事業圓(yuan)融。
第五守者,不得談論(lun)社會是(shi)非,讒毀他人(ren)對錯,當反(fan)身內(nei)求,常思人(ren)我一體(ti),推求己過。
第六守者,不得飲酒作樂(le),亂(luan)人性情,當(dang)調(diao)和氣性,專務清虛。
第七守者,不得抽煙吸毒,敗壞性命,當行警惕(ti),遠離染(ran)污。
第八守(shou)者,不得打牌賭(du)博,追逐欲望,當慕清靜,守(shou)神返(fan)璞。
第九守者,不得接(jie)觸(chu)游戲,沉迷電子產品,當熱愛自(zi)然(ran),親近經典。
第十守(shou)者,不得崇洋媚外,奴(nu)顏屈(qu)膝,數典忘(wang)祖,賣國(guo)求榮,當自信(xin)自重,愛國(guo)愛民,正己化人,謀求天下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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