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yi)法(fa)涵括萬法(fa)”,進而(er)“以無法(fa)為有法(fa)”
第一守(shou)者(zhe),不得淫邪(xie)貪色,生活穢亂;當守(shou)貞操,使無(wu)缺(que)犯。
第(di)二守者,不得殺害生(sheng)靈,以充口腹(fu);當行慈愛,惠及動植。
第三守者,不得(de)盜賊(zei)偷竊,害物利己;當積累陰德,救護群生(sheng)。
第四守(shou)者(zhe),不得拋棄家庭,離(li)散骨肉,當道(dao)術兼用,令(ling)事業圓融。
第五守者,不得談論社會是非,讒毀他(ta)人對錯(cuo),當反身內求(qiu),常(chang)思人我(wo)一體,推求(qiu)己過。
第六守者,不得飲酒作樂,亂人性情(qing),當(dang)調和氣性,專務清虛。
第(di)七守(shou)者,不得(de)抽煙吸(xi)毒(du),敗壞性(xing)命,當(dang)行警(jing)惕,遠離染污。
第八守(shou)者(zhe),不得打(da)牌(pai)賭博(bo),追逐欲望,當慕(mu)清靜,守(shou)神返璞。
第九(jiu)守者,不得接觸游戲,沉(chen)迷電子(zi)產(chan)品,當熱愛自然,親近經典。
第(di)十守(shou)者,不得崇(chong)洋媚外,奴顏屈膝,數典忘祖,賣國求(qiu)(qiu)榮(rong),當自信自重(zhong),愛國愛民,正己化人,謀求(qiu)(qiu)天(tian)下大(da)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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