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yi)一法涵(han)括萬法”,進而“以(yi)無法為(wei)有法”
第一守者,不得淫邪貪色,生活穢亂;當守貞操,使無(wu)缺犯。
第(di)二守(shou)者,不得殺(sha)害生(sheng)靈,以(yi)充口腹(fu);當行慈愛,惠及動植。
第三守者(zhe),不得盜(dao)賊偷竊(qie),害物利己(ji);當積累陰德,救護群生。
第(di)四守者,不得拋棄家庭(ting),離散骨肉,當道術兼用,令事業圓融。
第五(wu)守者,不得談論社會是非,讒毀他人對錯,當反身內求,常思人我一體,推求己過。
第(di)六守(shou)者,不得飲酒作樂,亂(luan)人性情(qing),當調和(he)氣性,專務清虛。
第七(qi)守者,不得抽(chou)煙吸毒,敗(bai)壞(huai)性命(ming),當行警(jing)惕,遠離染污。
第八守(shou)者,不(bu)得打牌賭(du)博,追(zhui)逐欲望,當慕清靜,守(shou)神返璞(pu)。
第九守者,不得接觸游戲,沉迷電子產品,當熱愛自(zi)然,親(qin)近(jin)經典。
第十守(shou)者,不得(de)崇洋媚外(wai),奴(nu)顏屈膝(xi),數典(dian)忘祖,賣國(guo)求(qiu)(qiu)榮,當自(zi)(zi)信(xin)自(zi)(zi)重,愛國(guo)愛民,正己化人,謀求(qiu)(qiu)天(tian)下(xia)大同。
換友鏈請聯系Q:9164-0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