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yi)一法(fa)涵括萬法(fa)”,進而“以(yi)無法(fa)為(wei)有法(fa)”
第(di)一守(shou)者,不得淫邪(xie)貪色,生活穢亂;當守(shou)貞操,使無(wu)缺(que)犯。
第二(er)守者(zhe),不得殺(sha)害生靈,以充口腹(fu);當行慈愛,惠及動(dong)植。
第三(san)守者,不得盜(dao)賊偷竊,害物利己;當積累(lei)陰德(de),救護群(qun)生。
第(di)四守者,不得拋棄(qi)家(jia)庭,離散(san)骨肉,當道術兼用,令(ling)事業圓融。
第五守者,不得談論社會是(shi)非,讒毀他人(ren)對錯,當反身內求(qiu),常思人(ren)我一體,推求(qiu)己過。
第六守者(zhe),不得飲酒作樂,亂人(ren)性(xing)情,當調和氣(qi)性(xing),專務清虛。
第七守者,不得抽煙吸(xi)毒(du),敗壞性(xing)命,當行(xing)警惕,遠離染污。
第八(ba)守者,不得打(da)牌賭博,追逐欲望,當慕清靜,守神返璞。
第(di)九(jiu)守者(zhe),不得接觸游戲,沉迷電子產(chan)品,當熱愛自然,親(qin)近經典。
第(di)十守者(zhe),不得崇洋媚(mei)外,奴顏屈膝(xi),數典忘(wang)祖,賣國求(qiu)榮,當自信自重,愛(ai)國愛(ai)民,正己(ji)化人,謀求(qiu)天下(xia)大(da)同(t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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