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yi)一法涵括萬法”,進而(er)“以(yi)無法為(wei)有法”
第一守(shou)者,不得淫邪(xie)貪色,生活穢亂;當(dang)守(shou)貞操,使無缺犯。
第(di)二守者,不得殺(sha)害生(sheng)靈,以充口腹;當行慈愛,惠(hui)及動植。
第(di)三(san)守者(zhe),不得(de)盜賊偷竊,害物利(li)己;當積累陰德,救護(hu)群生(sheng)。
第四(si)守者,不得(de)拋(pao)棄家(jia)庭,離散骨(gu)肉,當(dang)道術兼用,令事業圓融(rong)。
第五守者,不得談論社(she)會是非(fei),讒毀他人(ren)對(dui)錯,當(dang)反身內求,常思人(ren)我(wo)一體,推求己過(guo)。
第六守者,不得飲酒作(zuo)樂,亂人性情,當(dang)調和(he)氣性,專務清(qing)虛。
第七守者(zhe),不得抽煙吸(xi)毒,敗壞性命,當行警惕,遠離染污。
第八(ba)守(shou)者,不得打牌賭(du)博,追逐(zhu)欲望,當(dang)慕清靜,守(shou)神返璞。
第九守者,不得接觸游戲,沉(chen)迷電子產品,當熱愛(ai)自然,親近經典。
第(di)十守者,不(bu)得崇洋媚外(wai),奴顏屈膝,數典忘(wang)祖(zu),賣國(guo)求榮(rong),當(dang)自(zi)信自(zi)重(zhong),愛(ai)國(guo)愛(ai)民,正己化(hua)人,謀(mou)求天(tian)下大(da)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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