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法涵(han)括萬法”,進而“以無法為(wei)有法”
第(di)一(yi)守(shou)者,不得淫邪(xie)貪色,生活穢亂;當守(shou)貞操,使(shi)無缺犯(fan)。
第二守者,不(bu)得殺害生靈(ling),以(yi)充口腹;當行慈愛,惠及動(dong)植。
第三守者(zhe),不得盜(dao)賊偷竊,害(hai)物利己;當積累陰德,救護群生。
第四守(shou)者,不(bu)得拋棄家庭(ting),離散骨肉,當道術兼用,令事業圓融(rong)。
第五(wu)守者,不(bu)得談(tan)論社會是非,讒毀(hui)他人對(dui)錯,當反(fan)身內求,常(chang)思人我一(yi)體,推求己過(guo)。
第六守者,不得飲酒作樂,亂人性(xing)情,當調和(he)氣(qi)性(xing),專(zhuan)務清虛。
第七守者,不得(de)抽(chou)煙(yan)吸毒,敗壞性(xing)命(ming),當行警惕(ti),遠(yuan)離(li)染污。
第(di)八守者(zhe),不得打牌賭(du)博,追(zhui)逐欲望,當(dang)慕清靜,守神返(fan)璞。
第九守者,不得接觸游戲,沉迷電子產品,當熱愛自然,親近(jin)經典。
第十守者,不得崇(chong)洋媚外,奴顏屈膝(xi),數典(dian)忘祖(zu),賣(mai)國求(qiu)榮(rong),當自信(xin)自重,愛國愛民(min),正己化人,謀求(qiu)天下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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