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五代·韓愈夢神而死隋唐五代·韓愈夢神而死
傳說韓愈于長慶四年(824)冬病危時,夢神人奉天帝命召其討伐威梓國,愈欣然應命,不久即病故。張讀《宣室志》卷二:“吏部侍郎韓愈,長慶四年夏,因疾不治務,至秋九月,其疾益甚。冬十一月,于靖安里晝臥,見一神人,長丈余,披甲仗劍,佩弧矢,儀狀甚峻,至寢室,立于榻前。久而謂愈曰:‘帝命與卿計事。’愈遂起,力疾正冠,揖之曰:‘臣不幸有疾,敢以踞見王。’神曰:‘威梓國絕域遠夷,部落繁聚,世與韓氏為仇,而乃騁悖肆奸,覬覦中夏。今將付之,非力不給,卿以為何如?’愈對曰:‘愿從大王討之。’神人頷之而去。于是書其詞,揭于座右,終不能解。至十二月而卒。”
韓愈怎么死的?眾所周知,中唐“古文運動”的著名倡導者、對古文運動作出突出貢獻的大儒韓愈主張“儒學復古”,以辟佛道為號召,乃一時思想文化界反宗教迷信的領袖人物。
他寫的《謝自然》對神仙飛升進行了揭露與諷刺,也寫過《李于墓志》這樣的強烈批判丹藥之害的文章。請看他對丹藥之害的描寫:
“……從受藥法,服之,往往下血。比四年,病愈急,乃死。……余不知服食說自何世起,殺人不可計,而世慕尚之益至,此其惑也。在文書所記及耳聞相傳者不說,今直取目見親與之游而藥敗者六七公,以為世誡……”(《韓昌黎集》卷三四)接下來,韓愈一一提到這些服藥而死的人中毒所受的苦痛,并感嘆他們至死不悟的可悲。
然而,正是這樣一個深明丹藥之害的人,卻恰恰是死在了丹藥之毒上。
白居易在他的《思舊》詩中寫道:“閑日一思舊,舊游如目前。再思今何在?零落歸下泉。退之服硫磺,一病迄不愈。微之煉秋石,未老身溘然。杜子得丹訣,終日斷腥膻。崔君夸藥力,經冬不衣綿。或疾或暴夭,悉不過中年。惟余不服食,老命反延遲……”(《白氏長慶集》 卷三二)
這里的“退之”指的正是韓愈。其余“微之”是元稹,“杜子”乃杜元穎,“崔君”即崔玄亮,都是當時名重一時的名士。
然而,自宋以來,儒家學者一再為韓愈之死辨白。洪興祖《韓文公年譜·元和十年》附錄《增考》中引方崧卿的話力陳白詩中的“退之”是指衛中立而非韓愈。后來歷代學者都以此為然。考其說法,證據大致有三:一是韓愈在上所引的《李于墓志》以及多篇文章中曾痛數丹藥的危害,諒不致再飲服。這是比較有力的。二是韓愈自言“壽出其兄會”,李翱在他的《韓公行狀》(《李文公集》卷一一)中雖然沒有寫到韓愈是怎么死的,卻提到過韓愈說自己的伯兄“曉方藥,食必視《本草》,年止于四十二。余疏愚,食不摘禁忌,位為侍郎,年出伯兄,……如又不足,于和而足”的話。另外,還有張籍《祭退之》中說“公有曠達識,生死為一綱”等等,可見他深知止足,不致失此大節。這一點就有些想當然了。第三點原因是最扯的,說是白詩中列的其他人不能和韓愈并列,所以韓愈是不會出現在該詩中的。
但是,如果不為“賢者無暇”的腐儒觀點迷了眼睛的話,我們就能從歷史中考察出一個真像來。
首先,在《李于墓志》中,曾寫到一種煉丹的方法“其法以鉛滿一鼎”正是鉛汞一派合煉的具體方法,這說明韓愈是深知丹藥煉法的;如果說知道方法并不代表煉制服食的話,那么同一篇文章中提到友人孟簡給他“秘藥一器”則說什么也無法掩飾過去了。試想,如果韓愈真的那樣嫉“藥”如仇,友人給他煉藥的用具又做什么呢?這豈不是給他找不痛快呢嗎?還有,韓愈晚年的《寄隨州周員外》中寫“金丹別后知傳得,乞取刀圭治病身”(《韓昌黎集》卷一〇),已經是明明白白地把話說出來了。關于這一點是為韓愈晚年好藥的有力證據一事,早在宋時就已經有人提出來了。
其次,韓愈一生是為純儒,這我們是不否認的。他力辟佛道,我們也沒有絲毫異議。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在唐代,煉丹已經不是單純的一種宗教行為了。比如在1970年西安出土的盛唐晚期遺物中,就有丹砂、鐘乳石、紫石英、琥珀等煉丹藥物和煉丹器、溫藥器、研藥器等物品。煉丹,在道家的用途本來是求長生,可是時人卻拿它來陪葬,認為人死后也會用到,這說明煉丹術在當時已經脫離了單純的宗教活動而變成了一種社會上流行的風氣。同時,查《太平廣記》,我們可以發現許多和尚煉丹的例子,這就更能說明煉丹已經發展成為社會行為了。
最后,要說的是一點不甚光彩的證據。五代時的陶糓說:“昌黎公愈晚年頗親脂粉。故事,服食用硫磺末攪粥飯啖雞男,不使交,千日烹庖,名火靈庫,間日進一雙焉。始亦見功,終致絕命。”(《清異錄》卷二)這當然是小說家之言,不足盡信的。然而我們能確實知道的是韓愈家的確蓄養女樂,他又真的是服食硫磺而死的。
韓愈之死,連《韓文公神道碑》和《韓文公墓銘》中也沒有說明。時人似乎只有白居易含含糊糊的說了那么一句,卻又引來后人無限的附會。想來若是病死,寫墓志時大概未必要那么避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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