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部曠世經典的誕生,必然都是對此前人類文明的大檢閱。《易經》的形成,也同樣根植于并深刻反映了此前華夏文明的文化碩果。
《易經》思想,當源自上古。如果按照柏楊先生對歷史的劃分,當最遲源于半信史時代之前,甚至有可能源于文字發明之前的心口相傳的時期。比如《易經》中提到的《洛書》,可以稱為中華文化、陰陽五行術數之源。《洛書》最早記錄在《尚書》之中,然后就是出現在《易經》之中。1987年河南濮陽西水坡出土的形意墓,距今約6500多年,其中就已經出現了河圖四象。
可以確信的是,《易經》出自卜官、筮官之手,也就是是由卜官、筮官們寫成的。什么時候有了占卜,什么時候就應該有了《易經》的思想。當有了符號和文字后,卜官筮官們陸續把一些成熟的思想或者常見的問題的卜筮結果進行總結歸納,便逐步形成了《易經》的雛形。
可以肯定的是,這本書不是一個人完成的,而是經過多人甚至多代人之手才完成的。
以前的人們對自然與人圣變幻規律的認識模式,從沒有超越陰陽八卦的思維框架。《易經》一書,處處閃耀著傳統文化的光輝,它既是傳統古典哲學與文化的源頭,又是上古傳統古典哲學與文化的集大成者。
陰陽的概念,早已有之,這一概念就始終貫穿于《易經》一書中。
《易經》以卦演象,以象說理兒,這“卦”就頗有些來歷呢。《系辭傳》里說:“古者庖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于天,俯則觀法于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作結繩而為網罟,以佃為漁,蓋取諸離。”
也就是說,八卦是上古三皇之一伏羲氏創造的。但也有說是也是上古三皇之一的神農氏所創造的。
這兩種說法雖然不一樣,但自古就都存在,至今沒有定論。也或許兩種說法根本就都不對,因為古人歷來提倡述而不作,往往有些人為了自己的思想能夠為人所信服所接受并能夠流傳千古而假托古人的名義。這種情況在古代屢見不鮮,《黃帝內經》這本書的形成也是這樣。
其實,究竟是誰創造出了八卦,并不是最重要的,也極有可能不是一個人甚至一代人創造出來的。重要的是,這足以說明《易經》的形成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八卦產生以后,又陸續地形成了此后的重卦,也就是六十四卦。重卦就是將八個三爻卦兩兩重疊,從而形成六十四卦。重卦的產生更是撲朔迷離,說法更多了。有人說是伏羲自己創造的,也有說神農氏自己創造的,更多的說法是周文王創造的。典型的說法是“伏羲畫卦,文王重卦”之說,就是說文王將伏羲八卦兩兩重疊創造出了六十四卦。
重卦的產生,是《易經》產生的直接前提條件。《易經》的主體內容,就是以這八八六十四卦為綱。
太史公司馬遷在《史記》中說“蓋文王拘,而演《周易》”。這一說法幾乎可以說幾成定論了。大概文王推演《周易》,主要是對六十四個重卦進行了排列、命名,然后給每個卦注上了卦辭,據說這是文王被囚羑里時所作的。
卦的每一畫,叫作“爻”,也叫“卦畫”。每一個八卦有三個“卦畫”或叫三個“爻”。每一個重卦就有六個“卦畫”或者叫六個“爻”。后來又給每個“爻”注上了“辭”,就稱它為“爻辭”。爻名和爻辭有人說也是文王所作的,更多的說是周公姬旦所作。
卦名卦辭和爻名爻辭的出現的最大意義,在于使《易經》一書成為了一本系統的哲學書籍。
在那甲骨竹書的年代,書寫之難是可想而知的,因此自當惜字如金,所以《易經》的卦辭爻辭大都非常簡約,卦辭和爻辭,最少的字數都是只有四個字。真是就象后人評論《論語》,說《論語》微言大義。
但《論語》要和《易經》的卦辭爻辭相比,其簡約程度,簡直沒法相提并論了,感覺《易經》的卦辭爻辭相較于《論語》,就象文言文與白話文了。事實上也極有可能就是這樣,因為孔老夫子畢竟已經晚周公五百年了。
所以后人為了讓世人能夠看的懂、理解的了《易經》,于是一代又一代先賢先后開始了不懈的解、注、疏的工作。
說一組數據,就足于說明后世詮解《易經》的著作多到什么程度,僅世人皆知的《四庫全書》中,就收錄了歷代《易》類著作158部、1757卷,附錄8部、12卷,另外還有《易》類著作存目也就是有此書而沒有收錄內容的書317部、2371卷以及附錄1部、1卷。
后世所流傳的,也就是我們現在所看到的《易經》,其內容分為“經”和“傳”兩部分。所謂“經”部分,就是由上面所說的卦象、卦名、卦、爻名、爻辭為主要內容。這部分內容也是《易經》最核心、最根本的部分。
《易經》的經部,大體成書于商末周初。
有種觀點認為,《連山》、《歸藏》和《周易》三種易書分別是夏代、商代和周代的占卜用書,這種觀點的根據是《周禮》一書中提到的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進而認為三易分別是夏、商、周三代不同系統的易學,各朝各代都有自己的律、歷、禮、易系統,因此可以推知《周易》完成于商末周初。
后世所見到的《易經》的“傳”的部分,大都先后完成于春秋戰國時期。“傳”的內容一共七種十篇即《彖》上篇、《彖》下篇,《象》上篇、《象》下篇,《文言》,《系辭》上篇、《系辭》下篇,《說卦》,《雜卦》和《序卦》。古人把這十篇“傳”合在一起叫作“十翼”,就是說“傳”是附屬于“經”的羽翼也就是翅膀,是用來解說“經”的內容、幫助經的傳播的。
十翼的篇名通常有兩種,一種如上所述,一種是在上述名后再加上個“傳”字,如《彖》就叫作《彖傳》、《象》就叫做《象傳》。
關于七種十篇“傳”的作者,至今一直沒有定論。太史公《史記.孔子世家》說“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說卦》、《文言》”,也就是說司馬遷認為上述七篇是孔子所作,但從《系》的內容看,多處言“子曰”,說明至少《系》不是孔子所作。后世關于十翼的作者的爭論頗多,從內容和用語分析,比較大的可能,是《彖》、《象》至多還可能包括《文言》出自孔子之手,其它幾篇則大概出自孔子弟子甚至再傳弟子之手,就象《論語》一書。
“十翼”形成之后,逐步和《易經》的“經”的部分融為一體,從而形成了我們今天世人所看到的《易經》。所以《漢書·藝文志》稱《易經》的形成“人更三圣,世歷三古”。有人說“三圣”是指伏羲(或神農)、文王和孔子,三古則指上古、中古和近古,其實也可能把三圣三古的“三”字理解為“多”更為貼切,畢竟大家都知道,在古文中,“三”通常不是特指、而是泛指。這三圣三古之說,更從一個方面證明,《易經》的形成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是此前整個歷史文化哲學發展的必然,是中華民族集體智慧的結晶。
《易經》的經的部分,是傳統文化的根。它不僅是文化的本源,也是傳統文化的中樞。但凡哲學、文化、藝術、道德、倫理、宗教、法律、天文、地理乃至科技,都無不由此衍生并奉之為本。
但是自十翼面世后,《易經》就好象真的長的翅膀,飛進了儒家大院兒,被后世儒家所獨占。
大家都知道儒家的四書五經。“四書”是《大學》、《中庸》、《論語》和《孟子》四部著作的總稱。經書原來是六種的,包括《詩經》、《尚書》、《儀禮》、《樂經》、《易》和《春秋》,叫作“六經”。
后來據說到了秦朝,秦始皇焚書坑儒一把火,把《樂經》給燒沒了,從此“六經”就變成了“五經”。東漢時經書系列里又增加了《論語》和《孝經》,成為“七經”。到了唐朝,經書里又加上了《周禮》、《禮記》、《春秋公羊傳》、《春秋榖梁傳》和《爾雅》而成為十二經。
宋朝的時候則又在十二經的基礎上增加了《孟子》,從而有了十三經之說,并且宋朝刻有《十三經注疏》傳世。由于十三經不全是經書,所以最終又從中篩選出《周易》、《尚書》、《詩經》、《禮記》和《左傳》確定為儒家五經。
但無論在六經、前五經、七經、十二經、還是十三經以及后五經中,《易經》都在其中,并最終被列為儒家群經之首。
事實是,如前所述,“易”的思想古已有之,《易經》也成書于儒家誕生之前。儒家在春秋戰國時期,只是諸子百家中之一家而已,用現代的語言說,儒家思想在春秋戰國時期,只不過是當時各種哲學、政治思想的一個流派而已。當時儒學充其量不過是一家之言,屬于私學。
儒家成為一門顯學,是在孔老夫子百年之后。先是《論語》的問世。《論語》的書名,或許叫做《孔子及其弟子言行錄》更為準確。作為儒家代表的孔子及其后人,為《易經》完成了“傳”的部分,從而為《易經》染上了儒家的色彩。
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以后呢,儒家在諸子百家中脫穎而出,取得了在諸子百家中地位顯著,而且還逐步發展成為中國傳統文化的主流,《易經》也就逐漸成為儒家群經之首并為后世儒者奉為至寶。
《易經》的經的部分誕生后,其后的發展,可以說是大體沿著兩大脈絡進行。一是上面所講到的儒家對于《易經》的應用與發展,二是以道家為代表的儒家之外各家對于《易經》的應用與發展。
處于周朝后半期的東周時期,也就是春秋戰國時期,是歷史上思想文化發展最為光輝燦爛的時期。
尤其是那時在思想、文化領域產生的諸子百家學說,對中華民族幾千年的文化發展有著極其深遠的影響,為千秋萬代留下了極其寶貴的財富,甚至可以說為整個人類思想文化的做出了極其巨大的貢獻。
“諸子”,是指這一時期思想領域內的思想家及著作,也可以認為是先秦至漢各種政治學派的總稱,是春秋后產生的私學。
主要人物有孔子、孟子、墨子、荀子、老子、莊子、列子、韓非子、商鞅、申不害、許行、告子、楊子、公孫龍子、惠子、孫武、孫臏、張儀、蘇秦、田駢、慎子、尹文、鄒衍、呂不韋等。
“百家”是表明當時思想家較多的一種夸張的說法。關于百家的歸類,司馬遷在《史記·太史公自序》中談到他老爹司馬談列舉了六家:“乃論六家之要指曰:易大傳:‘天下一致而百慮,同歸而殊途。'夫陰陽、儒、墨、名、法、道德,此務為治者也”。《漢書·藝文志》中的《七略》分為十家:儒、道、陰陽、法、名、墨、縱橫、雜、農、小說。除去小說家不談,所以稱“九流”十家。
漢代以后,墨家和名家成為絕學,農家獨立成一門技術性學科。后來儒家從諸子百家中脫穎而出,成為了傳統文化的主流,而后世非儒家的思想也就漸漸地歸到了我們道家的旗下。歷經千年沿革,中華思想文化的發展逐步形成了后世的以釋、道、儒三家為主體的格局。
以“道”相通,未來世界宗教革新(人類和諧共存)綱要性探析
首先闡明,人類存在“概念固化”的共性弊端——人為設定一個概念,就概念而概念,限于概念之中,錯失對事物真相和自然大道的完整認識與實踐,不能有效解決實際問題。
以此,對待“概念” 應當遵循“立足本原,著重內涵,與時俱進,動態變化,解決問題,實事求是”原則。本文“宗教”及“道教”概念即如此,并以道教思想為基——大道相通,就未來世界宗教革新(人類和諧共存)進行綱要性初步探析,體現出“道”本身“其大無外、其小無內、無所不在”的內涵特征以及宗教“繼承傳統、與時俱進、生存為本”的革新觀,簡述如下:
1、科學、民主是歷史進步的產物,和諧、自由是人類永恒的追求。但是,歷史今天,人類生存面臨重要問題:人本侵犯自然,物欲腐蝕心靈,多元各自政,信仰錯亂方向……使得科學脫離人文,民主徒有虛名,和諧無從奠基,自由異化泛濫……人類生存所有問題歸結起來表面看已經造成“天怒人怨”,實質則為“心靈劫難”。
2、宗教以探尋宇宙、生命、社會真相為本——唯有發揮宗教心靈導向、化解及撫慰作用——教化心靈,啟發智慧,鼓勵自由,約束放縱,消除愚昧,拯救狂妄,與政治、法律等社會諸多機能協調統一,促進構建人神共治,才是人類社會最終出路。但是,宗教內涵與形式兩方面同時需要傳承革新,與時俱進,以體現人文與科學、精神與物質、信仰與修煉、智慧與道德、治國與平天下相統一,而辯證處理宗教“教化”、“教會”及其與社會、國家、民族對應關系,探求并致力于實現人類生存之身心自由。
3、“人神共治”不同于歷史上狹義宗教凌駕于政治之上的政教合一,而依據信仰、修煉與秩序管理的統一進行設定——立足自然整體觀,既是原則,又是方法,還是目標,在精神純美與世俗需求之間建立平衡,實現人自身、人與社會、人與自然和諧相處。也就是說,以人、神、自然共同智慧立足解決人性弊端,實現信仰、修煉、道德、良心、法律、秩序、民主、制衡等一系列社會目標的完善管理。
4、無論個體的人,還是社會群體,唯以“天、地、人”三道(規律、原則、方法)制衡才能夠實現“人神共治”——“天道”代表心靈(心性)修煉,符合自然大道,“地道”代表不同地域、民族、國家歷史傳統,“人道”代表當前社會世俗需求。遵從三道統一,使得人類在滿足世俗需求和拯救靈魂之間建立平衡能夠實現。
5、面對人性“概念固化、執偏概全、欲望過度、元氣損耗、言行不一”的共有弊端,人類遵從三道統一即在真理與邪說、正義與邪惡之間做出選擇和平衡——培本固元,扶正祛邪,造福人間,減少災難,體現出天有好生之德。
6、當前宗教及整個人類出現問題積弊已深,非“多元一統”不能解決問題。多元化的思想混亂——“百家爭鳴”時代如何實現“一統”?唯有宇宙之“道”貫通天地,貫通萬物,貫通多元化思想,沖破概念固化,萃取內涵實質——實施革新,才能夠在人類文明的繼承中糅合當今成就得以實現——既尊重生命個體、各文明及宗教“多元”存在,又使生命個體、各文明及宗教回歸(遵從)同一大道真理,并且在一定范圍內實現民族、國家或共同體的“一統”。否則,各自站在自我立場,各自服務自我利益,只能導致意識形態和社會秩序的混亂。
7、革新在于應用。應用在于適宜。適宜在于立足現實,體悟大道,傳承歷史,糅合文明,開拓進取,不拘一格,相對圓滿有效解決人類當前及未來存在問題。
8、道教以宇宙之“道”為最高信仰和教化依據。“道”做為萬物誕生的本原,不僅是意識形態的概念存在,而且是超越意識形態的客觀獨立存在——其前者存在遠遠不能夠真實反映后者,決定人類現實問題永遠需要不斷調整、補充和完善。所以,“道教”做為現實生活中的一種客觀獨立存在,遠大于概念存在,不應被概念束縛和局限,而立足真實體驗及當前狀況,并以歷史傳統為依據,做以調整、補充和完善。
9、道教即中華祖先以“道”的理念賦予子孫后人(龍的傳人)之教化,包括狹義道教——具有特定教義、教規、儀程、團體性質與廣義道教——具有民族、國家意識形態實施全民教化性質的統一。史實證明,道教源自中國遠古文明,自盤古開天至三皇五帝以來形成整個中華文明史“道統”傳承——正是中華民族早期祖先對“道”的天人合一的實踐、認識與教化,才形成并維系中華博大文明。如果脫離狹義與廣義道教的存在,中華民族及文明將不復存在。以此,完整、真實的道教概念與“無神論”及社會學者通常所謂“道教”概念有本質差異,前者認為道教由中華早期祖先人神直接溝通直接創立并演變,后者則狹義認為由張道陵創立,并是人類意識形態的產物,形成對道教的割裂認識。
10、世界各宗教、人類各族群、宇宙各萬物以“道”為存在根本和演化,順則生,逆則亡。“道”的實質即具有“陰、陽”兩種相對屬性平衡一體的混元真炁(氣)——同時具有物質、能量、信息(靈性)的統一,造化生成萬物,化身宇宙至尊,世界各宗教、人類各族群、宇宙各萬物依據不同體悟對其稱謂不同,如“盤古、盤古老祖、鴻君老祖、玄天老祖、皇天老祖、元天真人、天真皇人、無極老祖、無極老母、無量天尊、祖始爺、老天爺、天帝、上帝、真主”等,凡蘊含“開天辟地創世紀、宇宙永恒至尊大神——造物主”之稱謂,概指其也——智慈兼備,威儀大方,法力無上,人神共仰。人類信仰其,與其能量和智慧溝通,既祈保平安,又實現心靈回歸終極價值,等同追求與遵循自然大道——高揚真知與慈善(順從自然規律),力挽無知與卑劣(違背自然規律),體現出信仰與修煉、科學與人文的統一,具有教化及拯救人類普世價值。
11、道教對混元真炁具有獨到而系統認識,認為混元真炁不僅孕育造化最初生命盤古,而且對于“開天辟地”起主導作用,稱謂“先天元炁”,《道德經》描述為“一”: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圣人抱一為天下式 ……天地生成之后陰、陽二氣交合形成“后天元炁”,《道德經》描述為“三”,具有誕生生命萬物的本原能量和信息,稱謂“靈魂”——靈魂元炁相對宇宙而言屬于“后天”,但相對生命肉體而言又屬“先天”。同時,生命肉體由父母陰、陽精氣物質交合之元炁(受精卵)孕育生成——兩者“元炁”對于生命體而言同屬“先天”,共同構成生命體具有能量與智慧的本質存在和有機運轉。但是,大多生命體失卻清靜心,不認識生命本質與修行,對于元炁只知用而不知節,更不知養,造成身心疲憊,愚昧昏沉,害己害人,苦不堪言。另一部分生命體心態清靜,靜則陰陽平衡合于元炁特征,元炁得以節、養,生命體獲得運轉必須的能量與信息(靈性、智慧)。以此,以提升靈魂能量和信息的修煉稱謂“修真”,修到一定程度即所謂“明道”或“得道”,并以炁的是否充足反映出“道行”高低。
12、人類戰爭、沖突不僅發生在同一宗教與文明之內,而且發生在不同宗教與文明之間,反映出人類本身對絕對永恒“大道”真理認識及實踐的局限性與悲哀性,同時反映出人類所認識及實踐的永遠只能是相對真理,即世界各宗教、人類各族群、宇宙各萬物永遠不能代表絕對真理,唯有宇宙至尊能夠代表,但其隱于無形,從來不曾直接臨世,僅以派遣使者方式傳播文明,形成相對真理。以此,對“道”的虔誠、虛心信仰和修煉必將成為全人類共有課題(任務),而使得人類有神論、無神論以及各宗教信仰、修煉者走到一起:同根同源,道炁相連,感應無形(大道),實踐有形,克服小我,存異求同,共同謀取和諧生存最大福祉。
13、宗教以“人、神”共同存在為存在——依據“陰陽互根、對應并存”原則,人的靈感反映來源于神,有什么樣人就有什么樣神。反之亦然。人、神表現為同一生命本體的“陰”、“陽”形態。由于“陰”、“陽”形態不同,人、神以“靈魂感應”、簡稱“靈感”溝通。“靈感”來自于個體的人的靈魂反映,與個體的人“道行”——真實反映“道”的能力有關,僅代表個體的人的認識。以此,神既是客觀獨立存在,又是人類意識形態的反映——人即神,神即人,人、神既獨立又統一,辯證表現為神支配人,人體現神。而可以說,一個人、一個民族的文明與智慧代表其人、其民族之神的法力與智慧——在世界范圍,神不是永恒唯一的概念,而具有民族性、宗教性、歷史性。不同宗教信仰的神,與不同民族或人群有直接文明淵源,或有一定血統淵源。同時反映出,人類文明復雜歷程代表神界復雜歷程——神界與人間大致對應。也就是說,人、神雖然“意識形態”和“生存方式”不同,但是共同遵從同一“大道”真理——只有“大道”永恒,人、神以“道”相通,共同遵從。
14、在世界范圍內,一定意義可以說,神話傳說或宗教神學誕生一個民族,或者說,一個民族如果沒有神話傳說或宗教神學,就沒有傳承生命力!而值得自豪的是,唯一僅有中國“盤古開天地”神話傳說或道教神學具有思想性、邏輯性和系統性的完整統一,反映中華文明對于世界(宇宙)本原高度認識,成為世界上唯一未曾斷線的文明。因此,中華民族無論將盤古做為“中華根祖”景仰,還是做為“天帝至尊”景仰,都具有“法力無邊,智慧無上”史實依據,使中華民族自尊、自強、自信、自豪、自責、自勵,屹立世界東方。以此,道教“培本固元、扶正祛邪、獨立自主、和平共處、以己為本、以外為用、本用結合、和諧共存” 思想,稱謂“道德文明”——不僅以“道”的真理認識直接轉化為科技與文化藝術生產力,而且以“德”的人文實踐直接決定社會和諧與進步發展,謀取實現人類生存身心自由,樹立人類文明典范。
15、客觀而言,地球生命、包括人類如何誕生及確切誕生時期,今人難以考證。也就是說,沒有充足理由斷定人類是地球最初及永恒生命——以及萬物之靈。但是,可以斷定,人類是自然界諸多生命曾主宰地球之后優勝劣汰——“合道則生,背道則亡”的成就——反映出天帝造化萬物,并選擇遵從其旨意的不同生命主宰地球。以此,可以說,只有人類誕生之后,才有人格化的天帝存在。如果人類違背天帝旨意,必然有其他生命以“道”的原則和方法取代人類主宰地球,人類或者不能夠存活,或者任由其他生命支配和奴役——既是天帝旨意,又是大道選擇。
16、依據能量不滅定律,如果人類不能夠存活地球,則靈魂必然向其他時空轉化。如何轉化?能量及智慧低者,轉化地球,為其他生命(邪靈動物)所主宰。絕非虛言,現實生活“邪靈”附體禍害人類事例——各類精神病、頑固絕癥、流行疫病等比比皆是。只不過人類主宰地球,這種事例還相對屬少數。另如人類歷史上暴政者,除自身邪淫外,受“邪靈”支配造成人類大范圍劫難。只有提升靈魂(元氣)能量和智慧,向地球以外適宜生存的時空轉移才是出路。以此,人類有生必然有滅,沒有絕對永恒,人類生存唯一重要意義在于立足世俗需求實現靈魂升華,相對實現身心自由。
17、本質而言,人類劫難唯一歸結為心靈(靈魂)劫難,元氣耗散,不知亦不能回歸,墜入“邪氣”侵襲苦海之中,非天帝所代表正神拯救與自我修煉不能免除。所以,人類虔誠信仰天帝(及神界)價值和意義在于人類以“心靈回歸——清靜”方式獲取造化人、神共同的本原——元氣(混元真炁),以修持生命必須的能量及智慧。接下來,人類又持續以“陰陽平衡”為特征的元氣相對持久維持心靈清靜,提升道德素養。所謂“人不遠道,道不遠人”,以實現“我生存,眾生亦生存;我自由,眾生亦自由”,而實現人類生存(和諧秩序)良性循環。以此,體現出(宗教)信仰與(元氣)修煉的統一,具體表現為天帝教化,啟發智慧,清靜自然,節制欲望,化解仇恨,寬恕博愛……
18、關于正、邪——天道循環,宇內沒有絕對存在——“正、邪”只是概念上的劃分和相對存在,正中有邪,邪中有正,正、邪象征生命或者事物生長、化育及衰敗、消亡自然規律的內在因素及表象存在,并且相互轉化,對生命存在或事物運轉發揮相互依存重要作用——現代科學證明有“正、反”物質同時存在。對生命體而言,正、邪有內外之分。并由于生命存在“有誕生必然有消亡”自然固有規律,邪氣通常不同程度勝過正氣,以邪氣占主導,所謂“十人九邪”。這是任何生命包括人、神不可完全扭轉的。只有發揮人、神做為主觀能動性,修養補充先天元氣,才有可能相對改觀——人、神元氣充足,代表其“道行”或者說“功力”高深,也就是說元氣造化萬物、所固有陰陽平衡“清靜”的能量和靈性相對較大,大于人體內邪(氣)與外邪(氣)總和的能量及靈性,而使正氣暫時勝過邪氣,即正氣上升,邪氣下降,使生命體身心相對逍遙自由。以此,即便是神、更何況人唯有修持元氣、超越“正、邪”才能相對持久實現身心自由,而擺脫或延緩正(神)轉變為邪(魔)的生死輪回。
19、宗教對人類生存發揮重要積極作用。但是,不可否認,(由于人性弊端)人類在宗教信仰過程中始終不可避免存在“不求真而信,不務實而信,不全面而信”—— “迷信”及宗教異化變質問題。也就是說,迷信及異化不是宗教本質,而是宗教產生、傳播、信仰過程不可避免的衍生品——有正信必然有迷信,有正統必然有異化,宗教必然存在某些不完善以及敗壞聲譽的諸多事例,或使宗教脫離“教化”內涵實質,僅存“教會”外在形式,產生“偽宗教”或不完善宗教,或嚴重發展到宗教對立面,產生所謂“邪教”——具有“精神鴉片”——欺騙性及偽科學性特征,極大傷害人類信仰情感及需求。以此,世界任何宗教都存在宗教本身的兩大派系或者說兩大屬性:“正教”與“邪教”,中國神話作品《封神演義》所謂“闡教”與“截教”——其不是某一宗教稱謂,而是宗教本身“正、邪”兩大屬性的相對概念,核心問題在于是否遵從大道真理。
20、宗教代表不同地域文明及相對真理。世界宗教沖突的主要原因在于對信仰(宇宙)至尊的割裂認識與專制獨斷——“唯我信仰才是真神,唯我信仰才是最高”。同時,正是由于交流傳播過程中“反客為主”的狀況激化與挑起宗教沖突。
21、世界上任何一個宗教(只代表地域文明及相對真理)都不能獨立解決世界問題。世界宗教和諧共處在于遵從道德文明:培本固元,扶正祛邪,獨立自主,和平共處,以己為本,以外為用,本用結合,和諧共存——體現出人類為同一“大道”所生、世界宗教和諧共存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22、世界宗教“闡教”派系需要交流合作,條件成熟時召開“弘揚大道精神,樹立宗教正信,共謀人類福祉”世界宗教大會,承擔世界宗教和諧共處主導責任。
23、宗教信仰者以信仰與修煉的統一,人神溝通,道炁相融,追求自由而無時無刻不自由,消除愚昧而無時無刻不愚昧——永遠是“道”的謙卑信仰、修煉者。
《易經》深刻地影響了后世道家的發展,道家也全面繼承和發展了《易經》思想。千古名篇《老子》、《莊子》無不閃爍著《易經》的影子。有人說“道”、“醫”、“易”同源,讀一讀《黃帝內經》,你就不會不承認醫家之于“易”的淵源。陰陽家的理論、風水學的根本、古詩的意象、古風畫的意境,無一不詮釋著后世對于《易經》的繼承和發展。
本文作者:空空道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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