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法(fa)涵括萬(wan)法(fa)”,進而“以無法(fa)為有法(fa)”
第一守(shou)者,不(bu)得淫(yin)邪貪色,生活穢亂(luan);當守(shou)貞操,使無缺犯。
第二守者,不(bu)得殺害生靈,以充(chong)口腹;當行慈(ci)愛,惠及動(dong)植。
第三(san)守者(zhe),不得盜(dao)賊偷竊,害物利(li)己;當積累陰德,救(jiu)護群生。
第四守(shou)者,不(bu)得(de)拋棄(qi)家庭(ting),離(li)散骨肉,當道術兼(jian)用(yong),令事業圓融。
第(di)五守者,不得談(tan)論社(she)會是非,讒(chan)毀他人對錯,當反身內求(qiu),常思人我一體,推(tui)求(qiu)己過。
第六守者(zhe),不(bu)得飲酒作樂,亂(luan)人性情,當調和(he)氣性,專務清虛(xu)。
第七守(shou)者,不得抽煙吸(xi)毒(du),敗壞性(xing)命(ming),當行警惕,遠離(li)染污。
第(di)八(ba)守者,不得打(da)牌賭博,追逐欲望,當慕清靜,守神返璞。
第九守者,不得接觸游戲,沉迷電子產品(pin),當熱愛自然,親近經典。
第十守(shou)者,不得崇(chong)洋媚外,奴顏屈膝,數典(dian)忘祖(zu),賣國(guo)求(qiu)榮(rong),當自信(xin)自重,愛國(guo)愛民,正己化人(ren),謀求(qiu)天下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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