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法(fa)涵(han)括(kuo)萬(wan)法(fa)”,進而“以無法(fa)為有(you)法(fa)”
第一守者,不(bu)得淫邪(xie)貪色,生活穢亂;當守貞操,使無缺犯。
第(di)二守者,不(bu)得(de)殺(sha)害生(sheng)靈,以充口腹;當行慈愛,惠及動植。
第三(san)守者,不得盜賊偷竊,害物利(li)己;當積(ji)累陰德,救護(hu)群生。
第四守者,不得拋棄(qi)家庭,離(li)散骨肉,當(dang)道(dao)術(shu)兼用,令事(shi)業圓融(rong)。
第(di)五守者,不得談論社會是非(fei),讒毀他(ta)人對錯,當(dang)反身內求,常思人我(wo)一體(ti),推求己(ji)過。
第六守者,不得(de)飲(yin)酒作樂,亂人性(xing)情,當調和氣性(xing),專務清虛。
第七守者,不得抽煙吸(xi)毒,敗壞性(xing)命,當(dang)行警惕,遠(yuan)離(li)染污。
第八守者,不得打牌(pai)賭(du)博,追逐欲(yu)望,當(dang)慕清靜,守神(shen)返璞。
第(di)九守者,不得(de)接觸游戲,沉迷(mi)電子(zi)產(chan)品(pin),當熱愛(ai)自然,親近經典。
第十(shi)守者,不(bu)得(de)崇洋媚外,奴(nu)顏屈膝(xi),數典(dian)忘(wang)祖,賣國求榮,當自信自重,愛國愛民,正己化人,謀(mou)求天下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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