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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這一課,晚上不如早上文/圖片/網絡
在“喜馬拉雅”下載了余世維的《贏在執行》,上下班途中聽完。這個講座大概十多年前聽過,“復盤”仍覺大有收益。
晚上回家,把其中一段重播給女兒聽,關于誠信。
余先生女兒讀小學三年級時。一天,他拿十塊錢讓女兒去買東西,女兒回來沒有告訴他找回的三塊錢的事,整個下午他沒問女兒,女兒也沒講。晚飯時,他忍不住了,就問女兒:“那三塊錢呢 ”
余先生的女兒馬上說:“哦,在我桌上,我馬上去拿。”余先生借機教育她:“我是你爸爸,不要說三塊錢、三十塊錢用掉了都沒關系 ,但是在外面的話別人會認為你是說謊的人,這個世界上忘掉東西的人很多,但是忘掉錢的人很少。以后幫人家買東西,首先要記得找錢給別人,再把東西拿給人家……
余先生在講座中常拿她太太和兩個女兒舉例,感受得到他的家教甚嚴。
之所以把這段拿出來給小孩聽,也是跟錢有關。有一次她和幾個同學去體驗“藤木病院”,讓我用支付寶團購了票,講好的AA制,卻有幾個同學沒有把錢給她。她不好意思跟同學要,后來就不了了之了。
還有一天,她放學回來跟我說中午在學校門口買了個冰激凌,正在做飯的我一聽就有些惱火。北方的春天,乍暖還寒,最低氣溫只有5度,春寒料峭時吃冰激凌對腸胃刺激很大,這是原因之一。
另一個原因就是早上給她錢時,叮囑她找回的錢還給我。沒經過我允許花錢買冰激凌,按余先生的邏輯是“不講誠信”的一種表現。媽媽的錢,沒經過媽媽允許,就用掉了,沒關系,但是在外面的話,別人會認為你不靠譜,不值得信任。
借人家講座給自己的女兒上誠信課,強調“以后幫人買東西,首先要記得找別人錢再把東西拿給人家。”后來,還特意寫了一篇文章《告訴孩子你和金錢的關系》,把此事記錄下來,想想我這當媽的也是醉了。
小學畢業那年,我曾經歷過一件事。有個已經轉學的同學讓我捎一張她的照片給另一個同學,我記得自己把照片放在了鉛筆盒里。
當要把送給同學時,卻無論如何也找不到了(至今我都覺得是個謎)。那是個星期天,我在家里翻箱倒柜,連床底都用掏了一遍,就是沒找到那張照片。雖然當年還不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這種道理,但知道弄丟人家的東西完不成“任務”,不好跟同學交待,實在是很丟臉的事情。
我不知怎么辦,大概難過得只知道哭了。
我爸媽都沒責怪我,我媽一直陪著我找,連垃圾箱都翻了。后來實在找不到,他們就帶我去了那個同學家說明情況。
同學的父親曾是我爸的戰友,調去了另一個部隊駐地。我不記得去到同學家以后,父母都說了什么,大概整個過程我一句話也沒有講。
從同學家出來時,同學的父親和同學站在屋檐下跟我們告別,她父親笑著說沒關系。但我卻已深深地意識到——作為子女,如果你自己做得不好,不小心給父母惹了麻煩,就要害父母替自己承擔責任。
其實,這也算是我父母給我上過的誠信一課。
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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