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年4月11日 (農歷閏二月廿四),“貍貓換太子”事件始末。公元997年3月9(癸巳)日,宋太宗趙光義一命歸西,終年59歲。所遺皇位由太子趙元侃繼承。元侃原名德昌,后又改名元休。他是太宗皇帝的第三個兒子,本無繼承大寶之望,只是因為有呂端、寇準等一班正直大臣的全力擁戴,他才得以面南背北。
趙元侃,即位后改名為趙恒,在位25年。這25年,趙恒一共換了三任皇后。這三個皇后,一個姓潘,乃是大名鼎鼎的潘美(潘仁美)之女,在《楊家將演義》等一些通俗文藝作品中,是個可笑的角色。另一個姓郭,沒有什么名聲。最后一個姓劉,即所謂的“貍貓換太子”的主謀。
劉氏真的干過“貍貓換太子”的勾當嗎?要了解這個問題,必須先從劉氏的身世說起。
四大冤案:
1.大清真案
清末,余杭士子楊乃武應鄉試中舉,擺宴慶賀。房客葛小大妻畢秀姑頗有姿色,人稱"小白菜"。她本是葛家童養媳,曾在楊家幫傭,與楊乃武早有情愫,礙于禮義名份,難成眷屬,只得各自婚娶。余杭知縣劉錫彤曾為濫收錢糧斂贓貪墨,被楊乃武聯絡士子上書舉發,斷了財路,心懷怨隙。他兒子劉子和用迷藥奸污了畢秀姑,又把她丈夫葛小大毒死。劉錫彤為保住兒子性命和發泄私憤,便"移花接木",把楊乃武騙至縣衙,嚴刑逼供,以"謀夫奪婦"定擬,問成死罪。楊乃武和其胞姐楊淑英、妻子詹氏不服,屢屢上訴,歷時二年,前后幾十堂,皆因劉錫彤上下疏通賄賂,以致官官相護,依舊判定死罪,并詳文刑部。詹氏也因上告失敗而獲罪被拘,幸同科舉人汪士屏聯合士紳上書刑部辨冤,刑部侍郎夏同善駁回詳文,并請得諭旨命浙江三大憲會審。楊淑英為救弟弟,懷抱侄兒去省城探監,求秀姑據實翻供,畢秀姑深覺愧疚,當即應允。誰知浙江巡撫楊昌浚為保住自己面子和眾多參審官員頂子,依仗擁兵邊疆左宗棠之勢,會同藩臺、臬臺蓄意抗命,不準畢秀姑翻供,復以"通奸謀命"定擬,上奏。楊昌浚此舉激起浙江士紳公憤,楊淑英在他們支持下,至獄中讓楊乃武寫冤狀,冒死赴京,滾釘板告狀。光緒帝生父醇親王痛恨楊昌浚蔑視朝廷,又怕各省督撫仿效,決意替楊乃武翻案,以示警飭。正當楊乃武看透黑暗吏治,與秀姑欲以鮮血、頭顱祭告天下:"大清百姓盼望青天"之際,得到了醇親王"大清有青天"的回答。出獄之日,楊乃武目擊畢秀姑奉懿旨,被押解尼庵削發為僧,自己雖保住了命,卻已一身傷殘,幾為廢人,連舉人功名也不準恢復,不禁黯然自問:"我這冤案是昭雪了么?大清真有青天么?……"一曲冤歌傳百年,長伴遺恨說青天!
2.楊月樓案
楊月樓是某京劇戲班演小生的名伶,由于演技扮相俱佳而名噪一時,時譽贊其玉立亭亭藝兼文武。同治十一年年十二年年期間他在上海租界著名戲園金桂園演出傾倒滬上男女一般京調非偏愛只為貪看楊月樓。就在同治十二年年冬天楊月樓因與一商家女子的姻緣而引發了一場官司。楊月樓在金桂園連續演出表現男女之情的梵王宮等劇,一廣東香山籍茶商韋姓母女共往連看三天韋女名阿寶年方十七,對楊月樓心生愛慕。歸后便自行修書細述思慕意欲訂嫁婚約,連同年庚帖一并遣人交付楊月樓約其相見。楊月樓且疑且懼不敢如約,韋女遂病且日見沉重。其父長期在外地經商未在滬,其母即順遂女意遣人告知楊月樓,令延媒妁以求婚。月樓往見遂應約,倩媒妁具婚書,行聘禮訂親并開始準備婚事,但事為韋女叔父所知以良賤不婚之禮法堅予阻攔謂,惟退。
韋母遂密商楊月樓仿照上海民間舊俗行搶親,韋女叔父即與在滬香山籍鄉黨紳商以楊月樓拐盜罪公訟于官。于是正當其在新居行婚禮之日縣差及巡捕至執月樓與韋女,并起獲韋氏母女衣物首飾七箱據傳有四千金,在將韋女解往公堂的路上,據記小車一輛危坐其中,告天地祭祖先之紅衣猶未去身也。沿途隨從觀者如云。審案的上海知縣葉廷眷恰亦為廣東香山籍人痛惡而重懲之當堂施以嚴刑,敲打其楊月樓脛骨百五。女因不僅無自悔之語反而稱嫁雞遂隨雞決無異志而被批掌女嘴二百。二人均被押監待韋父歸后再行判決。此案一出立刻傳遍街衢輿論轟動楊月樓是紅極一時!人人皆知的名優犯了這樣頗富戲劇性的風流案自然格外引人注目。同時優伶一向被視為賤民而韋姓茶商則不僅屬良家且捐有官銜,是有一定身份!家資小富的商人楊月樓以賤民之身而娶良家之女違反了良賤不婚的通行禮法,此外韋楊婚姻有明媒正娶的正當形式而鄉黨則以拐盜公訟于官縣官又以拐盜而予重懲,這種種不合常規的事情也引起人們的興趣因而一時眾論紛紛。最后為案澄清冤屈的人是慈禧太后。不過,楊月樓案卻是糊糊涂涂的了斷。參與制造此案的人都未受到一點影響,照樣高高興興當官摟錢。而楊月樓的妻子韋阿寶,亦被其父逐出家門不知下落。楊月樓憂憤改名為楊猴子,自取辱名,以表其對官場黑暗及當時戲子社會地位低下處處受欺的不滿。
3.張汶祥案
太平天國失敗后,人們傳言曾國藩有野心,其實他的部下早就慫恿他謀取帝位。在與太平軍作戰時,清廷不得不依重湘軍,但是,如今太平軍被“蕩平”了,慈禧太后能允許曾國藩在江南坐大嗎?東南臥著一只虎,她睡覺也不安心。于是她把曾國藩調離江寧,派馬新貽任兩江總督,迅速裁撤湘軍。
江寧是湘軍攻下來的,兩江一直被湘軍視為私地,他們在那里經營了數年,豈能輕易讓給馬新貽。馬新貽幾十年來一直沒有自己的軍隊,了然一身來到江寧,如入龍潭虎穴。馬新貽被刺,朝廷心中明白,為了不致激起兵變,動搖清王朝的統治,趕緊調曾國藩回蒞江寧坐鎮。從此,兩江總督寶座長期掌握在湘系手中,其他人不敢問津。
太平天國失敗后,湘軍的劣根性充分暴露出來,他們比土匪還要兇殘,明目張膽地肆疾搶掠。清末施行裁勇改兵制度以后,幾萬湘軍士卒被裁撤,其中不乏將領。這些人并不回鄉務農,而是到處游蕩擄掠。有些人參加了哥老會,有些人本來就是哥老會成員。湘軍裁撤擴大了黑勢力,散兵游勇又與黑勢力結合,成為社會的一大公害。馬新貽在懲治散兵游勇時非常嚴厲,尤其是他任命以剽悍著稱的袁保慶為營務處總管,抓到為害百姓、有非法行為的散兵游勇即就地正法。散兵游勇和黑勢力對他恨之入骨。
那個曾給孫衣言透過口風的顏士璋頗有心計,他寫了一本《南行日記》,記述了赴寧的全部過程。據他的曾孫顏牧皋說,日記中寫道:“刺馬案與湘軍有關。”“刺馬案背后有大人物主使。”
張汶詳刺殺馬新貽,在警衛森嚴的督署重地一撲而中。馬新貽被刺后,立即有“刺馬案”戲文上演,而且正值鄉試,安徽學政殷兆鏞出試題,竟然寓其譏諷,喬松年也來湊熱鬧,寫了一首歪詩作證,湘軍將領給張汶詳立碑等等。所有這一切都說明刺馬案是一件有計劃、有組織的政治謀殺事件。從案件的實施,到輿論的有力配合,以及對審案的精心策劃和對結案的精明設計,都說明它出自高人之手。
4.淮安奇案
清嘉慶十三年(1808)淮安水災,官府賑濟,李毓昌奉命至山陽縣查賑,住在善緣庵。知縣王伸漢要李多開戶口,以中飽私囊。李不從,王懼事泄,買通李仆毒死李毓昌。知府王轂亦受王伸漢賂銀4000兩,驗尸時即以自縊報案。李叔從遺物中發現血跡,開棺驗見服毒狀,赴京告狀。山東撫臬奉旨復查如實,就把王伸漢等拘至刑部嚴訊。一訊得實,王侵貪賑災銀23000兩,同知林永升1000兩,其余數十人各得不等。王伸漢處斬刑,知府王轂處絞刑,江督鐵保、同知林永升均革職,遣戍烏魯木齊,江蘇巡撫汪日章革職,留河工效力, 李的隨從是在李的墓前凌遲處死 皇帝老兒真發怒了其余佐貳雜職獲徙流杖責者8人。
四大奇案:
一、太后下嫁
太后下嫁就是太后下嫁攝政王。太后是指清太宗皇太極之妃、世祖福臨的生母,卒于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被謚為孝莊文皇后;攝政王即指攝政睿親王多爾袞。孝莊文皇后系多爾袞之兄嫂,弟妻兄嫂,按照漢人道德觀念來看,是一件太不光彩也太不文明的事。有清一代,對此諱莫如深,求其明文記載則無有也。 但清末才刊行的《蒼水詩集》有句云“上壽稱為合巹樽,慈寧宮里爛盈門;春宮昨進新儀注,大禮恭逢太后婚”,即是指太后下嫁這件事說的。詩作者張煌言是清初人,與多爾袞同時,所說當有所本。另據《朝鮮李朝實錄》仁祖二十七年(1649年,清順治六年)二月壬寅,亦有“皇父攝政王多爾袞”這樣去“叔”字改稱“皇父”的記載,它間接地透露了多爾袞稱皇父“已為太上”與太后相對稱,正是太后下嫁的一個旁證。何況多爾袞之改稱“皇父”不但明載于《清實錄》與蔣良驥《東華錄》等書中,即當時流傳到今的許多檔冊和文告中,于抬寫皇上處,一并抬寫攝政王,而攝政王之上,或冠以“皇叔父”,或冠以“皇父”字樣。 我們也不要忘了另一個事實:滿洲入關以前的社會性質雖已由奴隸制迅速向封建制過渡,但很早很早以前女真人的落后習俗,如弟娶兄妻、妻姑侄媳的一些群婚制的殘余,延續到入關初年,也是不足為怪的。那么,太后下嫁這件事是可以相信確有其事的。
二、順治出家
史載順治十七年(1660年)八月十九日,皇貴妃董鄂氏薨。世祖福臨哀悼殊甚,為之輟朝者五日。旋即下諭追封為皇后。董鄂氏僅僅是個貴妃,為什么要這樣濫加謚號,并晉封她為皇后呢? 有的人于是以訛傳訛,說這個妃子是明末人冒辟疆的姬人董小宛,當清軍入關之初,被掠至京師,后入宮,賜姓董鄂氏,跟著又冊立為貴妃。誰知董氏入宮之后,竟以不壽卒。然世祖之于董貴妃,寵冠六宮,莫與倫比,乃紅顏薄命,惹得世祖終日悶悶不樂,不數月,遂棄皇帝不為,遁入山西五臺山,削發披緇,皈依凈土。上述就是順治出家的由來,歷來故老相傳如此,是否真有其事呢? 首先我們應該承認清世祖福臨好佛,宮中延有木陳 、玉琳王秀二禪師,尊禮備至。世祖鈐章有“塵隱道人”、“懶翁”、“癡道人”等稱號,又諭旨對木陳有“愿老和尚勿以天子視朕,當如門****旅庵相待”云云。世祖信佛是事實,誰也否認不了的。 其次要說,世祖死去前幾個月,適值孝獻皇后董鄂氏之喪,世祖哀痛過情,為世所嘆異。因而就有人認為世祖是由悼亡而厭世,終于脫離塵網,遁入空門。從此傳為“萬古鐘情天子”的一段佳話。這是與歷史事實不符合的。不錯,由于世祖好佛,他死前確實有過要求祝發為僧的念頭。但事實上在他死去的前幾天,只是叫他最寵任的內監吳良輔去憫忠寺(今北京市廣安門內法源寺)削發,他本人也曾親自前往觀看過。這里還說明世祖當時并無大病。那么,世祖是怎樣死的呢?據當事人王熙《王文靖集·自撰年譜》載:“奉召入養心殿,諭:朕患痘,勢將不起。”張宸《青王周集》亦稱:“傳諭民間毋炒豆,毋燃燈,毋潑水,始知上疾為出痘。”兩人所記完全相合,可以互相印證。這就很清楚地告訴我們,世祖既死于出痘,那么,遁入五臺山祝發為僧的說法,就并不可信了。
三、雍正被刺
世傳清世宗胤禛暴崩的原因,說法不一,有說是被刺而死的,振振有詞。這一說法究竟可信嗎? 說來話長,它起因于雍正七年(1729年)曾靜、張熙一案。曾靜慕明末人呂留良的為人,以排滿復明為職志,因遣其徒張熙詭名投書川陜總督岳鐘琪,勸他為祖先(岳飛)舉義,不成,獄興、辭連呂留良。世宗嚴加處治,戮留良尸,留良子葆中,時為編修,亦論斬。傳說呂留良有一個幸存的孫女,名叫呂四娘,她的劍術之精,冠絕儕輩,立志要為父祖報仇。后來她潛入宮內,終于刺死了世宗,并把世宗的腦袋割下,提著逃走了。 好事的人說是根據鄂爾泰傳記的記載,說世宗暴崩的那一天,上午還“視朝如恒,并無所苦”,就在那天下午,忽召鄂爾泰入宮,而外間喧傳世宗暴崩的消息已滿城風雨了。鄂立刻“入朝,馬不及被鞍,亟跨驏馬行,髀骨被磨損,流血不止。既入宮,留宿三日夜,始出,尚未及一餐也”。人們認為,當時天下承平,長君繼統(清高宗弘歷二十五歲登位),沒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要搞得這般驚慌失措的。這就只能說明世宗被刺的說法并非沒有道理。 這里需要將真人真事與野史傳聞區別開來,曾靜、張熙一案牽連的呂留良等人都是真人真事,是歷史真實;但提到呂留良的一個孫女,是傳說,不是歷史事實。世宗死的年月日是事實,但說他是暴崩,并不見明文記載,也只是傳說,目前尚不能證實其事。此其一。 上述鄂爾泰傳記所描述的鄂倉皇上朝一段情節,寫得惟妙惟肖,好像真有其事似的。但至少在正史記里,如《清實錄》、《清史列傳》、《清史稿》等書并沒有這類的記載。當然,沒有文字記載,不等于沒有這件事;而且直到今天仍無法得到證實,也就不可能確認有這件事;即使鄂爾泰的倉皇上朝是事實,也不能證明世宗一定就是被刺,因為二者并沒有必然的內在聯系。此其二。 世宗本人好佛好道,“所交多劍客力士”,傳說“結兄弟十三人”。皇帝與人結為兄弟之事,未必可信;但既好佛好道,多交劍客俠士,則煉丹求長生之術,容或有之。求長生吞丹藥,以致暴崩,也有可能。秦皇、漢武之事,早有先例在。此其三。 有人建議發掘清西陵的泰陵(清世宗胤禛的陵墓),看看世宗到底有無頭顱,以證實被刺與否。后因發掘工作過忙,未果,當然,清世宗死于1735年,尸骨早寒,一旦發掘,果能得其一二遺骸,固可定案,但要付出的代價未免太大,也只好等待將來再說了。
四、貍貓換太子
這里指的是清世宗胤禛與海寧陳氏換子的傳說。浙江海寧陳氏,從明末起,累世簪纓。數傳至陳之遴,清初降于清,位至極品。稍后,陳氏一家,如陳說、陳世倌、陳元龍等父子叔侄,都是高官厚祿,尊寵備至。康熙年間,世宗時為皇子,與陳世倌尤相親善。恰巧碰著兩家各生一子,年、月、日、時辰無一不同。世宗聽說,十分高興,命抱子入宮,過了許久,才送回去。陳氏發現,送還的已經不是自己的男孩,而且易男為女了。陳家萬分震怖,但又不敢出來剖白,只得隱秘其事。高宗嘗南巡至海寧,當
天即去陳家,升堂垂詢家世甚詳。將出,至中門,命即封閉,并告以后不是皇帝臨幸,此門不得再開。所以此后陳氏家中永遠關閉其門,從未再開過一次。也有人說,清高宗弘歷對自己的身世懷有疑團,所以南巡到陳家,想親自打聽清楚。上述這些傳說,盛行于前清末年。當時革命排滿之風最盛,對清代諸帝極事丑詆。傳聞異辭,其中真偽夾雜,有必要為之剖辨。 海寧陳氏一家,如陳說、陳世倌、陳元龍父子叔侄,位極人臣,皆是事實:就是清高宗南巡去過陳家,也是事實。按清制,皇帝到過的人家,經過的大門是必須封閉,禁止再開的。但不能由于有這些歷史事實,就說清世宗與陳世倌有以女換子之事了。 清代旗人生子一定要報都統衙門,宗室生子一定要報宗人府,定制十分縝密。何況紫禁城內,門禁森嚴,怎么能隨便抱子出入宮內?顯而易見,這些都是清末漢人在排滿的革命浪潮中,無中生有地編造出來的。
也有版本是楊乃武與小白菜案、名伶楊月樓冤案、太原奇案、張汶祥刺馬案最為震動,統稱為清末四大奇案,我覺得兩個版本標準不同,一個是宮廷政治方面的,一個是民間的,都有可信度。
一般來說,貍貓換太子的故事起源于元雜劇金水橋陳琳抱妝盒,也是清代經典本三俠五義的一章。它描述了當劉飛宋真宗的趙恒世與內部監督郭淮密謀用剝貍貓皮來交換在李宸妃出生的嬰兒時,李宸妃被打入冷宮。趙恒死后,仁宗趙真即位,包拯前往周琛調查叔父__的詐騙案。途中,包拯接受了李飛的冤屈,為其平反昭雪,并歡迎李飛入宮。真的是這樣嗎?歷史學界一直存在較大爭議。
第一,我認為仁宗認母與包拯無關。傳說包公最輝煌的功績就是審理了貍貓換太子的案子,為宋仁宗找到了親生母親。根據故事描述,這件事發生在仁宗掌權之前。但據史料記載,包拯還是一介布衣。直到仁宗四年,29歲的包拯才考上進士。被發配到建昌縣。后來,出于包拯對年邁父母的孝心,他要求曼克頓回到家鄉,在賀州做官。包拯仍不在父母身邊,于是辭職回家,孝敬父母多年。直到父母去世,包拯喪期屆滿,他才在親朋好友的建議下離家到天長縣打工。此時他40歲,人到中年。所以,很長一段時間,他都沒有去過北京,也沒有可能幫仁宗找到親生母親。
第二種觀點,以紀連海為代表,認為歷史上并沒有這樣的情節,而是由發生在宋真宗之子宋仁宗身上的兩個真實故事拼湊而成。
據史書記載,既不是皇后所生,也不是貴妃之子,而是侍奉真皇帝劉德妃的宮女李所生。仁宗出生后,劉德發把他當成自己的兒子,親自撫養,后來年紀輕輕就繼承了皇位。就這樣,劉德妃當上了皇太后。仁宗不知道自己的生母是李,朝中大臣怕太后威信,不敢明說。但是,劉皇后心地善良。仁宗的生母李病重時,劉把她從宮女提拔到。后來,李死了,劉皇后用皇后的禮物舉行了一次厚葬。幾年后,劉死后,仁宗身邊的人告訴仁宗:陛下生于,意外身亡。仁宗大怒,要殺死劉家全部落。幸運的是,宸妃的棺材還在,所以仁宗打開了宸妃的棺材進行檢查。發現她的葬禮超過了皇后的標準,最后她相信劉皇后沒有殺她母親。
據說宋朝的皇帝,當他的妃子們幸運的時候,會送一個枕頭。但仁宗一直沒有兒子。突然有一天,一個年輕人自稱是宋仁宗的親骨肉。皇帝對此非常重視,下令官員查明。當時有個官員把年輕人帶到面前審問,發現年輕人精神失常,就把年輕人送到汝州。汝州離包拯執政的開封很近。包拯得知此事后,親自調查,發現這個年輕人的母親確實是仁宗宮的宮女,還有一個皇帝給的枕頭!經進一步調查,發現宮女僥幸之后并未懷孕。被逐出宮后,她嫁給了鄉下的一個男人,然后生了一個女兒和一個兒子。這就是那個自稱是皇帝親生骨肉的年輕人。在核實了這個年輕人不是仁宗的親生骨肉后,包拯讓仁宗將這個造謠惑眾的年輕人斬首。這就是當時鬧得沸沸揚揚的假太子事件。
第三,認為故事背景發生在宋代,是原作者虛構的,但實際上是以明朝成化年間為背景。
雖然萬貴妃比明憲宗大17歲,但他深受明憲宗的喜愛。成化二年,萬貴妃生了一個兒子。母親貴,兒子第二年就死了。此時的萬貴妃已經38歲了,在古代,他已經老得不能生育了。明憲宗雖然對萬貴妃情有獨鐘,但他會需要孩子,所以他經常寵愛其他妃嬪和宮女,希望有一個完整的家庭。無奈,不管是哪個妃子還是宮女,只要懷了龍種,就會被萬貴妃毒死,或者強迫她們墮胎,或者干脆殺了她母子。所以明憲宗一直沒有兒子。
一次偶然的機會,憲宗去圖書館,認識了一個叫姬的女史。看她說得好,很喜歡,當晚也很幸運。有句話叫皇帝身邊女人多。沒幾天,明憲宗就把這個女人忘了,姬女仕卻懷孕了。當姬女仕的肚子越來越大,終于被萬貴妃知道后,她立即給姬女仕吃了一劑強效墮胎藥,讓她終身宮女。好在宮女心地善良,不忍下手。為了把孩子留在嵇的肚子里,她對撒謊說,嵇沒有懷孕,但她的肚子有病,所以她的肚子腫了。且說聽了,不再追究,只把嵇的家人安置在一個舒適的大廳里。因為安樂堂是收容老弱病殘宮女的地方,姬家人再想見到憲宗是極其困難的。
于是,在慰安所里,嵇生下了一個瘦弱的男嬰,就是后來的明孝宗皇帝。太監張敏忠于明憲宗。他決心留住皇帝的獨子,他害怕萬貴妃的權力太大,他自己和王子的生命會有危險。于是他和姬的家人商量后,把太子送給了被遺棄的吳秘密撫養。
轉眼間,六年過去了,王子艱難地長大了。一天,憲宗讓太監張敏給他梳頭。他一邊看著鏡子里的自己,一邊感嘆道:“我都三十歲了,還沒有兒子。”看到張敏如此悲傷,他終于忍不住了。他立刻跪倒在地說:“萬歲,老奴,你已經有兒子了。”張敏把整個故事告訴了憲宗。憲宗聽了喜出望外,立即親自去召見太子。然后父子相認,皆大歡喜。憲宗給他的孩子取名為楊眠。但是很快紀氏突然死亡,可能是根據萬貴妃。之后,萬貴妃幾次刺殺朱佑樘未果,被活活氣死。不久之后,明憲宗跟隨他心愛的妻子,朱佑樘被加冕為皇帝。
在貍貓換太子的故事里,有很多角色都可以在這里找到原型。萬貴妃和劉飛一樣,嫉妒心太強,陰險狡詐,而救了朱佑樘的也是一個默默無聞的宮女和太監張敏。他們類似于貍貓換太子里的宮女寇竹,太監陳琳。當然,現實生活沒有故事寫的那么美好,也沒有包拯那樣的清官,更沒有迎接生母的殊榮。
那就是貍貓換太子的故事。原型發生在哪個朝代?親愛的故事,喜歡的朋友,請繼續關注永恒事件,歡迎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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