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榜興起(qi)于宋朝,所謂(wei)花榜,是按照(zhao)一定的(de)標準,品評妓(ji)(ji)女的(de)形(xing)體容貌和(he)風情才藝。后來(lai)還出現了評價妓(ji)(ji)女的(de)《嫖經》,到了明(ming)朝中(zhong)葉娼(chang)妓(ji)(ji)越(yue)來(lai)越(yue)盛,慢(man)(man)慢(man)(man)讓統治者終于感覺(jue)到其(qi)對社會(hui)制度的(de)腐(fu)蝕(shi)。這個皇(huang)帝就是明(ming)宣宗(zong)朱瞻基(ji)。
即使在賣淫合法的古代,對賣淫也有很多限制,也有很多統治者主導的掃黃行動。比如幾乎每個朝代都禁止“強迫好人做妓女”,從準入機制上控制。明朝法律規定“凡買良家子弟為妓者,罰一百棍”。明朝玄宗發動了中國第一次大規模的掃黃運動。太平天國時期,因為法律嚴格,妓女甚至消失了。
1.宋朝禁止官員縱情賣淫。
公元前645年,經齊桓公同意,管仲創辦了中國第一家官方妓院,名為女呂。秦漢以后,逐漸形成了“快樂家族制”和“官妓制”,并伴隨著所謂的青樓文化。這是唐代賣淫業的最高地位。歷史上赫赫有名的薛濤,得到了我們當時在建南淅川的特使魏高的賞識,當時的省委領導。這實際上相當于政府公務員現在的角色,她參與了原本由工作人員處理的案件的處理。高偉幾乎向法院總部報到,在下一份文件中正式讓薛濤轉正。唐朝以后,妓女的地位開始下降。
在宋朝,賣淫還是合法的。柳永因為求愛而成為著名的偶像詞人,卻因為這個愛好而死于仕途,可見宋代的妓女觀已經走下坡路了。
以后朝廷有了明確的規定,官員可以讓官妓陪酒跳舞,但不能陪睡。如有違反,將嚴懲不貸,或開除公職,降級為庶人。用公款吃喝,然后找“三陪”絕對是大忌。南宋有一個案例,崇安知府被罰“天天宴飲,要登峰造極,妓女奉命好色無敵”,最后他被降為縣令書。即使不是公款消費,如果官員在妓女陪同下參加私人宴會,也會受到懲罰:“各州總督常平,屬于縣、鎮、村,官妓娛樂、家妓宴請,受司法監督。也就是說,去非使臣吃喝的人,貼八十,不輸。”
宋朝禁止官員娶妓女。趙真當皇帝時,他規定負責監獄的官員不得在監獄里召妓。當時說的是“不準嫖妓”。四十年后,當趙旭成為皇帝,它被擴展到整個監獄。他不僅提到了一些牢獄之災,而且所有的監察官員都被禁止嫖娼。但也有例外。一年365天中有一天可以“放松”,這就是趙旭生日的“圣節”。詩人詩句中所謂“龔俊今夜無需睡眠,黎明鐘聲前仍是春天”指的就是平安夜的情形。
2.明朝玄宗開展了大規模的掃黃運動。
明代前期至中期,賣淫業尤其發達。許多達官貴人不問國事,縱情歌舞宴飲;名人從事賣淫和娛樂。后來,《名公書判清明集》這個用來研究和評價妓女的工具,成了當時妓女的指南。當時妓女遍布天下,大都市數以千計,甚至窮鄉僻壤。
明朝宣德四年,也就是公元1429年秋天,30歲的明朝玄宗朱瞻基受夠了。朱瞻基是明仁宗的長子,生于文健元年。他是一位睿智的君主,擅長寫作和武術。他稱帝時,國家政綱懈怠,官員日益腐敗放縱,終日驕奢淫逸。在位第四年,朱瞻基終于忍受不了滿清文武官員日益惡化的生活作風。他決定解雇正式員工
他的措施是決定性的,不容置疑的。十三省大明、北京的官辦妓院,經營了幾十年的全部廢除,并嚴令審查人員糾察官員的品德。那些膽敢違反命令從事賣淫的人必然會辭職,永遠不會被雇用。賣身的學者也會受到懲罰,甚至在科考中不會被錄用。這一禁令對于明朝興盛一時的國營妓院和酒樓來說,無疑是災難性的。不久后,教學車間里曾經繁華華麗的婦女店被拆了一半,歌舞廳變成了廢棄的水井和水池。
但對于文武官員來說,緊張的氣氛只是暫時的。雖然禁止官妓,官員也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出入妓院,但仍將女妓關在家中,這是無法查處和禁止的。宣德十年,38歲的明宣宗去世。經過玄宗作風的短暫整頓,明朝官員被壓抑的情欲迅速反彈,整個社會變得“淫蕩”起來。
3.清代法律禁止賣淫。
清朝的禁娼可以說是真正的“法禁娼”。法院的“掃黃”力度很大,有一段時間還挺有效果的。以當時中國著名的“紅燈城”揚州為例。那時的性工作者非常緊張。隋唐以來,揚州的性產業非常發達。雖然法院“掃黃”,但妓女并沒有被禁止,秘密和私人妓女如“私妓”、“半月門”、“楊斌”和“船娘”繼續運作。這些性工作者對“掃黃”了如指掌,消息一緊張就“集體消失”。清初學者吳起在《嫖經》序》中這樣說:“一有禁令,生死逃亡,不知身在何處。”
清朝初期,據明朝記載,在北京設立了教學工場。但順治皇帝先后兩次縮減教坊女樂,培養了48名宦官代替宮中從事活動的樂妓。順治皇帝第一次做妓女后,選了48名太監代替妓女。順治八年,朝廷下令停止教坊女樂,開始禁止賣淫,掀起了清朝自上而下的“禁娼運動”。順治十六年直接裁女樂。
康熙皇帝繼承了順治的禁娼政策。12年,他重申禁止賣淫。19年在法律上明確規定:“一伙人開窯引誘婦孺,照學士例殺之,以給黑龍江等地奴隸披甲。”康熙年間,清廷還禁止秧歌在北京演唱,秧歌藝人也不得留在北京。還發函禁止出版和銷售黃色歌曲,禁止好人家的孩子演戲。康熙四十八年,地方官禁止“百人團,男女混”的地方群眾娛樂活動,禁止印刷出版色情小說。此外,康熙時期還頒布了禁止在北京內城開設劇院的禁令。
雍正帝下令全國廢除樂籍制度,國家不再正式供養妓女。官方嫖娼是官方明令禁止的制度。嘉慶帝進一步加大了對賣淫的懲罰力度。《揚州鼓吹詞》,嘉慶十六年修訂,規定:“凡犯罪時間較長者,首次出租給屋主一間,職員80人,僅一個月”
因為在朱棣眾多的子孫之中,他覺得只有朱瞻基長得像自己,其他的兒孫都不像。
有人(ren)分(fen)析朱(zhu)棣喜歡朱(zhu)瞻基(ji)(ji)原因,從(cong)畫像(xiang)上看(kan),朱(zhu)瞻基(ji)(ji)和朱(zhu)棣長(chang)得很(hen)像(xiang),都(dou)是黑(hei)胖的(de)(de)那種。在古(gu)代大家都(dou)認為多子(zi)多福(fu),在朱(zhu)棣的(de)(de)三(san)兒子(zi)出生(sheng)之(zhi)后,府中就再也沒有男孩(hai)子(zi)降(jiang)生(sheng),此時朱(zhu)瞻基(ji)(ji)出生(sheng),朱(zhu)棣認為朱(zhu)瞻基(ji)(ji)的(de)(de)到來是一個吉兆。
相(xiang)傳(chuan),朱(zhu)瞻基降生的那一夜,當時還是燕王的朱(zhu)棣(di)曾經作了(le)一個(ge)(ge)夢(meng),他夢(meng)見太祖皇(huang)帝將(jiang)一個(ge)(ge)大(da)圭(gui)賜給了(le)他,大(da)圭(gui)上鐫著“傳(chuan)之子孫(sun),永世其(qi)昌”八個(ge)(ge)大(da)字。
朱棣(di)非(fei)常重視朱瞻(zhan)(zhan)基(ji)(ji)的(de)教育,永樂(le)七(qi)年(nian),朱棣(di)派(pai)朱瞻(zhan)(zhan)基(ji)(ji)到農(nong)莊察看農(nong)具,并(bing)考察了農(nong)夫(fu)的(de)衣食(shi)住行,永樂(le)九年(nian),朱瞻(zhan)(zhan)基(ji)(ji)被封為皇太孫(朱高熾即為太子(zi)),此(ci)后,朱棣(di)外(wai)出游歷、出征,都會(hui)將朱瞻(zhan)(zhan)基(ji)(ji)帶(dai)來。
這個“圣孫(sun)”,指(zhi)的(de)就(jiu)是(shi)朱瞻(zhan)基(ji)。朱高(gao)熾之子朱瞻(zhan)基(ji),也是(shi)朱棣的(de)嫡(di)長孫(sun)。但朱棣不(bu)會像朱元(yuan)璋(zhang)那樣,犯下將皇位(wei)隔代傳(chuan)給嫡(di)長孫(sun)的(de)錯,所以朱棣要想把皇位(wei)傳(chuan)給朱瞻(zhan)基(ji),唯一的(de)辦(ban)法就(jiu)是(shi)先把皇位(wei)傳(chuan)給朱瞻(zhan)基(ji)的(de)父親朱高(gao)熾。
朱瞻基
明宣(xuan)宗(zong)朱(zhu)(zhu)瞻基(1398年(nian)3月(yue)(yue)16日-1435年(nian)1月(yue)(yue)31日),號長(chang)(chang)春真人,明成祖朱(zhu)(zhu)棣(di)之孫,明仁(ren)宗(zong)朱(zhu)(zhu)高熾長(chang)(chang)子(zi),明朝第五位皇帝(1425年(nian)5月(yue)(yue)29日-1435年(nian)1月(yue)(yue)31日在位)、書畫家,年(nian)號“宣(xuan)德”。
朱(zhu)瞻基(ji)生于(yu)北(bei)平(ping)燕王(wang)府。幼年(nian)(nian)(nian)聰穎,深得祖(zu)(zu)父朱(zhu)棣喜愛。永樂九年(nian)(nian)(nian)(1411年(nian)(nian)(nian)),冊(ce)立為皇太孫,多次跟(gen)隨明成(cheng)祖(zu)(zu)朱(zhu)棣征(zheng)討蒙古。洪熙元年(nian)(nian)(nian)(1425年(nian)(nian)(nian))即(ji)位(wei)。宣德元年(nian)(nian)(nian)(1426年(nian)(nian)(nian)),平(ping)定漢王(wang)朱(zhu)高煦(xu)叛(pan)亂。在政(zheng)治(zhi)上,重視整頓吏治(zhi)和財政(zheng),提升內(nei)閣地位(wei),任用“三(san)楊”、蹇義、夏原(yuan)吉(ji)等(deng)。
教導宦官讀書參政。經濟上,實行休(xiu)養生息,緩(huan)和社會矛盾的措(cuo)施。對外關系上,進行第(di)七次(ci)鄭和下(xia)西洋;停(ting)止用兵(bing)交(jiao)趾;于宣(xuan)德三(san)年(nian)(1428年(nian))出(chu)塞,并修建永寧、隆慶(qing)諸(zhu)城。明(ming)宣(xuan)宗的一系列措(cuo)施使得(de)社會經濟空前的發展,與其父明(ming)仁宗統治(zhi)時期合稱“仁宣(xuan)之治(zhi)”。
同時明宣宗在書畫(hua)方面極(ji)有造詣,翰墨圖(tu)書,極(ji)為精致(zhi)。“點墨寫生(sheng),遂與宣和(宋徽(hui)宗)爭勝”,書法能于圓熟(shu)之外見(jian)遒勁。工于繪事,山水(shui)、人物、走獸、花鳥(niao)、草蟲均佳,曾鈐“廣運之寶(bao)“、”武英殿(dian)寶(bao)”及(ji)“雍熙世人”等(deng)印章。
宣(xuan)德(de)十年(1435年),明宣(xuan)宗去世,終年三十八歲,廟號宣(xuan)宗,謚(shi)號憲天崇道英明神圣欽(qin)文昭武寬仁純孝章皇帝,葬于景陵。著《明宣(xuan)宗御制樂府》一卷,至今已佚(yi),存詞二首。傳位(wei)長子(zi)朱祁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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