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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官員的工資到底有多低,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呢

以史為鑒 2023-07-03 12:25:05

明朝官員的工資到底有多低,這是很多讀者都比較關心的問題,接下來就和各位讀者一起來了解,給大家一個參考。

自漢朝以來,歷代封建王朝都實行“厚祿制”,也就是說官員工資待遇非常高,特別是到宋朝時達到頂峰。然而,從元朝開始推行“薄俸制”,特別是在明朝時期尤為明顯。洪武四年,朱元璋首次制定各級官員的工資標準,之后又進行了兩次調整,到洪武二十年,朱元璋將各級官員的俸祿定為“永制”。那么明朝官員的工資到底有多低呢?

首先,咱們先進行一個對比,將漢唐宋與明朝進行比較。明朝最高的正一品官員的月俸是 87石,最低的從九品官員的月俸是5石;而漢朝最高的官員月俸是350斛,最低的是16斛(1斛等于1石);唐朝官員的祿米比明朝低一些,但是官員是有土地收入,因此正一品官員的月俸是108石,外加9800錢,從九品官員的月俸是15石,外加1300錢。

宋朝官員的俸祿最高,也最復雜,比如說官職最高的宰相、樞密使,光俸錢每月就可以達到300貫,還不包括其他的收入。所謂一貫指的是一千錢,按照明朝的官方標準一貫相當于一兩白銀,或者一石糧食。明朝的俸祿很低,甚至不如五代十國的北漢政權,“(明朝)宰相月俸猶不能半此(北漢宰相俸祿)”。

由于明朝這種薄俸制,導致明朝官場出現了許多奇怪的現象。比如洪武初年,朱元璋設立通政司,專門負責收受、檢查內外奏章、申訴文書的機構,并任命曾秉正為通政使。按照明朝的官制,通政使是正三品官員,而且是皇帝的耳目,位高權重。幾年后,為人耿直的曾秉正得罪了皇帝,被罷官回鄉。

曾秉正是江西南昌人,距離南京有一段距離,居家回鄉還是需要一筆路費的,但沒想到曾秉正居然拿不出這筆錢!實在是沒有別的辦法了,曾秉正做出了一個驚人的舉動,他為了籌措路費,把自己的親生女兒賣掉了,“貧不能歸,鬻其四歲女”。朱元璋聽到這個消息,非但沒有同情,反而將曾秉正處以宮刑。

還有一個例子,海瑞是明朝著名的清官,他擔任的最高職務是南京督察院右都御史,是正二品的高官。1587年,海瑞病死后,副手僉都御史王用汲前來吊唁,發現海瑞家“葛幃敝籝,有寒士所不堪者”,棺材都買不起。王用汲深受感動,和同事湊錢,“醵金為斂”。

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市舶司副使羅倫,家里十分貧苦,來客人時,妻子要去鄰居家借米;廣西道御史劉準的工資太低,養不起妻兒,于是向同事、上司們借錢借米,后來劉準病死,家里根本還不起;還比如山西巡撫秦鉉為封疆大吏,自己的妻兒老小居然經常吃不飽。在明朝,清官大多是這樣情況。

那么明朝為何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原因有兩點,其一,朱元璋制定的工資標準有問題,除了太低外,它的構成還有問題。正一品官員名義上年薪是1044石,但實際上為米12石、銀215兩5錢1分2厘、鈔7128貫。其二,隨著物價水平的上升,白銀的涌入,以及明朝濫發寶鈔,導致官員手中的俸祿貶值。

參考資料:1.《明史》;2.《宋史》;3.《漢書》;3.《舊唐書》;4.《大明會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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