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知道:商鞅的師傅是誰的讀者,下面小編就為大家帶來詳細介紹,接著往下看吧~
魏惠王也喜歡問這個問題,聽說你是大才,請問你師從何人哪?然后魏國就衰落了。東漢末年大家也喜歡這樣說,聽說袁家四世三公,門生故吏遍布天下。然后袁家就滅了,就士族門閥了。商鞅變法成功了,然后很多人就拿著放大鏡,商鞅的師傅是誰呢?
如果說非要說師傅的話,商鞅的師傅有尸子、公叔痤、李悝、魏國。
商鞅有記載的唯一老師是尸子。此人名叫尸佼,是一個非常神秘而又有思想的人物,跟鬼谷子差不多。大家都知道他很厲害,諸子百家之一,精通道家和刑名之學,但卻不知道他具體做了些什么事。
根據司馬遷和劉向等人留下的點滴記載,大約可以知道,尸子是戰國時期魏國人,在魏國時時曾為商鞅的老師,但又像是亦師亦友的人物,因為他好像參與了商鞅入秦和后來的商鞅變法,而且商鞅的所有決策都要同他商議。但他卻始終躲在幕后,并沒有在秦國史料中發現他的蛛絲馬跡。后來商鞅被殺,尸子擔心被牽連,逃入蜀地或楚國,所以史記稱“楚有尸子”。
他的思想在一本名叫《尸子》的著作中。但是很不幸的是,大部分已經遺失,難以窺見全貌。
或許可以這樣說,商鞅與尸子亦師亦友,帶商鞅入門,商鞅變法的很多成果是他們共同討論出來的,他更偏向于理論和學術性的研究。
而商鞅的另一個“老師”公叔痤正好相反,大家都知道他做了很多年魏國丞相,卻不知道他有何功績(除了陷害吳起等人)。尸子是一個學者,而公叔痤像是一個純粹的政客。但對于商鞅來說,公叔痤相當于收留了他,并讓他在手下任中庶子多年,這六年對商鞅來說,很寶貴。并不是說公叔痤給他教會了多少做人做事的能力或者對商鞅的法家思想進行了多少指導,而是,他為商鞅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機會和平臺。
尸子和公叔痤是商鞅實際的老師,但是很遺憾,他們對商鞅才能的貢獻,基本屬于“師傅領進門,修行在個人”這種類型的。甚至可以說,商鞅后來的政治軍事能力,大大超過了這兩人。
而商鞅真正的老師,是李悝和魏國,學習的時間正是在魏國公叔痤手下做中庶子的那些年。
李悝其實并不是商鞅同時代的人,但是他留下的《法經》是商鞅學習的重要的教材。李悝是魏國變法的鼻祖,是他第一次在一個國家全面實施了大規模的政治變法并取得了成功(沒有軍事的,軍事部分是吳起完成的)。而《法經》是他畢生所學所實踐而寫出來的,具有極大的實踐及學習價值。
商鞅利用在魏國丞相手下做事的好機會,接觸到《法經》,學習《法經》,這才將一個愛好刑名之學的衛鞅,變成了一個真正的法學家。因此,雖然他們沒見過面,但李悝卻是商鞅重要的老師。
而商鞅最重要的老師,是魏國的現狀。生活在在變法后的魏國,又在丞相府任職中庶子,有機會接觸點國家的一切典章、政令,有機會了解到魏國變法后的各方面現狀,商鞅就可以放大李悝變法的成功之處,改造李悝變法的不完美之處。
魏國變法后的現狀、社會風氣、法治進展、強兵富國,加上對《法經》的學習,讓商鞅差不多親歷了從魏文侯到魏惠王整個時期的魏國,積累了大量寶貴的實踐經驗。
如果只有尸子的指導和交流,那么商鞅可以說是一個愛好刑名之學的學者;如果只是公叔痤的中庶子,那么商鞅只能是一名干練的書吏;如果只有《法經》,那么商鞅只能是一個追慕李悝的法學家;如果只看到魏國的現狀,加以總結那么商鞅可以做一名魏國的中高層官吏。
但是把這四者結合起來,加以歸納總結,然后實踐、修正、再實踐、再修正,才成就了一個敢于變法、追求法制的大政治家商鞅。
在商鞅之前,沒有如此完善的變法體系,他從各方面加以歸納和改良,以適應秦國國情。在他之后,沒人敢進行這樣強硬和巨大變化的變法。因此,商鞅額變法實際上是前無古人,后無來者的孤品,因此,他也不可能從哪里學到全套的“變法秘籍”
所以,總結起來一句話,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商鞅變法是指戰國時期(公元前475~公元前221年)法家著名人物商鞅在秦國進行的兩次政治改革。那么,商鞅變法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主要還是任何深刻徹底的變法無不是從積貧積弱之國開始。
一、商鞅變法順應了歷史發展的潮流。春秋戰國時期是奴隸制崩潰、封建制確立的大變革時期,商鞅變法順應了時代的要求和歷史發展的潮流,是為變法成功的根本原因。
二、商鞅變法得到了統治者的支持。
三、商鞅確立了?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正確的變法指導思想,改革態度堅決,取信于民。
四、商鞅不顧個人安危,敢于同舊勢力堅決斗爭。
商鞅變法歷史意義
秦滅六國商鞅的變法以統一度量衡、廢除井田制、推行重農抑商、實行法制、獎勵軍功、建立郡縣制等為主要內容,還制定了許多優惠激勵 措施 ,如減輕農業稅,增產粟帛的農民可以免除徭役,有余糧上交者可以得到官爵,提高糧食的價格,官不得違法而害農,等等。與此同時,對其他可能影響農業生產的,社會活動則給予抑制,如禁止商人經營糧食買賣,提高酒肉的征稅以使其價格上升從而限制經營商牟取厚利,加重商人的賦稅負擔,商人及其奴隸都要服徭役,至于奢侈品的生產和銷售,更是遭到嚴令封殺。
商鞅變法以法律形式廢除奴隸制的土地制度,開阡陌,肯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合法性;打破了奴隸主世襲貴族的特權,確定了封建等級制度,發展和壯大了地主階級政治勢力;中央集權的實行,鞏固了地主階級對勞動人民的統治;發展了封建經濟,壯大了地主階級經濟力量;方便了稅收和交換。
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加強思想統治,新法得到推行。在土地所有制方面,基本廢除以井田制為基礎的封建領主所有制,確立以私有制為基礎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在政治方面,基本廢除了分封制,確立了郡縣制。秦國從落后國家,一躍而為?兵革大強,諸侯畏懼?的強國,出現了?家給人足,民勇于公戰,怯于私斗,鄉邑大治?的局面。
商鞅雖死,秦惠王和他的子孫都繼續實行商鞅的新法,所以秦的國勢繼續發展,為后來秦滅六國,統一中國奠定了基礎。
在戰國變法中,最成功的一次是商鞅變法。
商鞅變法在各國變法中的時間排序也是比較靠后的。在此之前,各國變法的主要內容基本相似,商鞅在很大程度上其實是一個抄襲者。我們對比一下商鞅變法和吳起變法,可以發現商鞅變法在許多方面幾乎是吳起變法的翻版。
就說著名的?徙木立信?吧,分明就是抄襲吳起?車轅立信?的典故。原來吳起在魏國做將軍時,曾經在城北放了一根車轅,下令說,誰能把車轅搬到南門外,就厚加封賞。人們都感覺這簡直是個玩笑,半天沒人去動那根車轅。
后來一個傻乎乎的士兵說這有何難,扛起車轅搬到了南門外。吳起當場賞賜給他大筆錢財,士兵們因此知道了吳起說話算數。商鞅效法吳起,在秦國都城的南門前也立了一根木柱,并承諾誰要是把木樁搬到北門,就給誰一大筆錢,由此拉開了他的改革大幕。
這是對吳起變法毫不掩飾的簡單抄襲。
至于商鞅變法的其他方面,和楚國變法也幾乎如出一轍。商鞅的一個最重要的舉措是把全國土地重新劃分成31個縣,建立了中央集權,如前所述,這種郡縣制改革是楚國首先實行的。商鞅還取消世卿世祿,獎勵軍功,鼓勵耕戰,發展生產這些措施都是吳起做過的。甚至商鞅的?燔詩書而明法令?,也是抄襲自吳起的?破橫散縱,使弛說之士無所開其口?
因此,我們可以說,商鞅變法不過是吳起變法的升級版和擴大版。
那么,為什么在戰國諸國中,只有秦國的變法取得了徹底的成功,其他國家的甚至是楚國變法的效果都遠遠不如秦國呢?
是因為秦國的落后嗎。
1.商鞅提出了約束君權的思想
2.商鞅樹立了法的最高權威
3.商鞅締造了成熟完備的監督和制衡官權的——連坐制度
4.商鞅提出了行政和司法兩權分立的思想,只差一步到三權分立
一、商鞅提出了約束君權的思想
商鞅認為天下不是君王一姓之天下,而是天下人之天下。如果君王視天下為私有之物,必將最終被天下人所唾棄。只有像堯舜那樣,以天下為公,為“天下人”利益而治天下,才是治國之要。
商鞅主要在《修權》中系統地論述了約束君權的思想,來看商鞅的論述:
“公私界限分明,平庸的人就不會忌妒有才干的人,無能的也不會忌妒能建功之人。因此,堯舜君臨天下,并非為占有天下之利,是為天下而君臨天下;挑選并舉薦賢能之人而傳位于他,不是疏遠親生兒子而親近無血緣關系的人,恰是明白國家治亂的道理。所以三王以公義得天下擁戴,五霸以法度整頓諸侯,都不是為了占有天下之利,而是為天下治理天下。所以享有君臨天下的名義也成就了君臨天下的功業,天下之人還都滿意他們的施政,而沒有誰能妨礙他們。如今亂世的君臣均滿足于占有一國之利或把持一官之權勢,以便利其謀私,這正是國家會陷于危難的根本原因。因此明晰的公私界限是國家存亡的根本。”(公私之分明,則小人不疾賢,而不肖者不妒功。故堯、舜之位天下也,非私天下之利也,為天下位天下也;論賢舉能而傳焉,非疏父子親越人也,明于治亂之道也。故三王以義親,五霸以法正諸侯,皆非私天下之利也,為天下治天下。是故擅其名而有其功,天下樂其政,而莫之能傷也。今亂世之君臣,區區然皆擅一國之利而管一官之重,以便其私,此國之所以危也。故公私之交存亡之本也。《商君書?修權》)
其實不止商鞅提出了天下不是君王一姓之天下的思想,與商鞅同時的趙國人慎到也提出了同樣的思想:
“所以擁立天子是為了治理天下,并不是為天子來設立天下;擁立國君是為了治理國家,并不是為國君來建立國家;設置長官是為了更好地管理下級官吏,并不是為了長官來設置下級官吏。國家的法制雖然還不完善,但還是勝過沒有法制,法制可以用來一統人心。”(故立天子以為天下,非立天下以為天子也;立國君以為國,非立國以為君也;立官長以為官,非立官以為長也。法雖不善,猶愈於無法,所以一人心也。《慎子?威德》)
商鞅還說君王應該重法度而摒棄個人意志,法度才是國家的最高準則;如果君王杜絕個人意志而遵守法度,那好處是大大的,反之害處也是大大的:
“君臣拋棄法度而信任個人意志則國家必然混亂。所以確立法度明定準則,并且不以個人意志去破壞法度,則國家大治。”(君臣釋法任私必亂。故立法明分,而不以私害法,則治。《商君書?修權》)
“廢除法度而喜好個人意志判定是非,那么奸臣就會弄權以求分外之祿,一般官吏就會隱瞞下情而魚肉百姓。諺語說:蛀蟲多了,樹就會折斷,縫隙大了,墻就會倒塌。如果大臣爭相謀私而不關懷百姓,則下面就會同上面離心離德,這正是所謂國家之‘縫隙’。國家常設官吏隱瞞下情,魚肉百姓,這就是所謂民眾之‘蛀蟲’。而有了‘縫隙’、‘蛀蟲’卻不滅亡的,天下少見。所以賢明的君王依據法度而摒除個人意志,如此國家就不會產生‘縫隙’、‘蛀蟲’了。”(夫廢法度而好私議,則奸臣鬻權以約祿,秩官之吏隱下而漁民。諺曰:蠹眾而木析,隙大而墻壞。故大臣爭于私而不顧其民,則下離上。下離上者國之隙也。秩官之吏隱下以漁百姓,此民之蠹也。故有隙、蠹而不亡者,天下鮮矣。是故明王任法去私,而國無隙、蠹矣。《商君書?修權》)
“君王喜好法度則臣下就會以守法來侍奉君王,君王喜好談論則臣下就會以大而無當的議論來侍奉君王。君王好法度身邊就會聚集正直之士,君王好議論身邊就都是搬弄口舌之臣。”(君好法,則臣以法事君;君好言,則臣以言事君。君好法,則端直之士在前;君好言,則毀譽之臣在側。《商君書?修權》)
“所以法度是國家的最高準則。違背法度而放任個人意志判定是非的,都是缺乏才智之類。”(故法者,國之權衡也。夫倍法度而任私議,皆不知類者也。《商君書?修權》)
“所以先王知道以個人意志判定是非和崇尚個人意志是不能放任不管的,因而建立法度確定準則,合于法度的就獎勵,破壞公家法度的就嚴懲。”(是故先王知自議譽私之不可任也,故立法明分,中程者賞之,毀公者誅之。《商君書?修權》)
“對其無人敢于隱瞞的君王謂之明,對其無人敢于欺騙的君王謂之察。因此重賞之下信譽得以確立,而重刑之下準則得以確立。(重賞)不會拉下關系疏遠的人,(重刑)不會對關系親近的人網開一面。如此臣下不敢對君王隱瞞,而下面也不敢欺騙上面。”(明主不蔽之謂明,不欺之謂察。故賞厚而信,刑重而必;不失疏遠,不違親近,故臣不蔽主,而下不欺上。《商君書?修權》)
不止如此,商鞅還在《君臣》中說君王也要守法并杜絕個人意志:
“因此英明的君主慎重對待已建立的法令制度。不合法度的言論不聽,不合法度的行為不予贊同鼓勵,不合法度的事情不做。只有合乎法度的言論,才聽信;合乎法度的行為,才贊同鼓勵;合乎法度的事情,才去做。如此則國家大治,國土擴大,兵強馬壯,國君地位日益尊顯。這是國家治理的最高境界。作為君王不可不當心啊。”(故明主慎法制。言不中法者不聽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為也。言中法,則辯之;行中法,則高之;事中法,則為之。故國治而地廣,兵強而主尊,此治之至也。人君者不可不察也。《商君書?君臣》)
“處在君位而法令卻不能執行,這很危險;分設五官卻政無常規,則會亂套;法度雖已設立,卻個人喜好通行,那么人民就不會懼怕刑罰。只有國君尊重法度,法令才能通行;官吏受到約束,政事才有常規;法度分明,人民才懼怕刑罰。法度不明,而要求人民服從法令,那是不可能的。民眾不服從法令而只相信君王的威權,即使國君有堯舜那樣的智慧,也無法治理。”(處君位而令不行,則危;五官分而無常,則亂;法制設而私善行,則民不畏刑。君尊則令行,官修則有常事,法制明則民畏刑。法制不明,而求民之行令也,不可得也。民不從令,而求君之尊也,雖堯、舜之知,不能以治。《商君書?君臣》)
最后,商鞅的最高政治理想即國家政權運作的最高境界則是:
“實行法治的國家,國家政權的正常運轉可以不依賴君王,百姓也不必唯官吏馬首是瞻。”(有道之國,治不聽君,民不從官。《商君書?說民》)
綜上所述,商鞅及法家提出的明確的約束君權的思想,尤其是商鞅的約束君權的思想有效的保證了商鞅死后歷代君王的依法行使君權,基本杜絕了君權的亂用。最明顯的例子就是為了國家的穩定,殺死商鞅的秦惠王,拒絕了商鞅反對派走回頭路的意見,繼續執行商鞅之法。秦惠王可謂是真正做到了“公私分明”,不愧是商鞅實際上的“好學生”。
二、商鞅樹立了法的最高權威
我們來看商鞅的論述:
“法是國家的最高準則。”(法者,國之權衡也。《商君書?修權》)
“英明的君王治理天下,依法而治,按功行賞。”(明王之治天下也,緣法而治,按功而賞。《商君書?君臣》)
“所謂統一刑罰就是刑罰面前沒有等級。從卿相、將軍、一直到大夫和平民百姓,凡不遵守君王法令,觸犯國家禁令,破壞君王制度的,均處以死罪,不得赦免。”(所謂壹刑者,刑無等級,自卿相、將軍以至大夫、庶人,有不從王令、犯國禁、亂上制者,罪死不赦。《商君書?賞刑》)
“打破并戰勝結黨者的為非作歹,節制并消除虛妄之言,依照法度就可以做到了。使官吏除了法度之外沒有憑借的東西,那么,即使再奸巧也做不了壞事;使百姓除了作戰沒有施展能力的地方,即使再危險也不會為了逃避而欺騙。如果依法度進行治理,那么用花言吹捧來拍馬屁,根本得不到好處;而謾罵詆毀的,也不會對他人有什么損害。百姓見拍馬屁得不到什么好處,因而被人管教反倒心生厭惡;見謾罵詆毀并不能給別人帶來損害,于是就會習慣于即使憎惡某人也不能陷害他。喜愛某人也不投其所好,憎惡某人也不會去陷害他。喜愛和憎惡都有了正確的途徑,這才是治理的最高境界。所以我說運用法度國家就大治了。”(破勝黨任,節去言談,任法而治矣。使吏非法無以守,則雖巧不得為奸;使民非戰無以效其能,則雖險不得為詐。夫以法相治,以數相舉者,不能相益;訾言者,不能相損。民見相譽無益,相管附惡;見訾言無損,習相憎不相害也。夫愛人者不阿,憎人者不害,愛惡各以其正,治之至也。臣故曰:法任而國治矣。《商君書?慎法》)
因此,法家重法是其一貫的傳統,商鞅不僅繼承和發揚了這個傳統,而且實實在在的把重法的思想貫徹到他的變法實際當中。從“南門立木”樹立法的最高權威,到商鞅自己“作法自斃”被最高權威的法所吞噬,商鞅在自己所編織的最高權威的法網中逃無可逃,可謂是以生命殉了自己所樹立的最高權威的法。
三、商鞅締造了成熟完備的監督和制衡官權的——連坐制度
政治權力的運行,政策的執行都離不開各級的官吏,古今中外的歷史都證明不受約束的各級權力就會產生腐敗——以權謀私,即“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商鞅是怎么做的呢?
首先,商鞅提出:“當今治國者,依靠官多吏眾,官吏之下又設輔佐和監察人員。設立輔佐和監察人員是為了禁止官員們謀私利,但輔佐和監察人員也想謀私利,那又如何禁止呢?因此依靠輔佐和監察人員治理國家只能是權宜之計。通曉治國之道的則不是這樣,分開權勢者的權力,使其擅權之道極其困難,當權勢者的權力難以暗箱操作之時,即使像盜跖那樣的惡人也不敢做壞事了。所以古代帝王極為重視權力的運作方式。”(今恃多官眾吏,官立丞、監。夫置丞立監者,且以禁人之為利也;而丞、監亦欲為利,則何以相禁?故恃丞、監而治者,僅存之治也。通數者不然也。別其勢,難其道,故曰:其勢難匿者,雖跖不為非焉。故先王貴勢。《商君書?禁使》)
商鞅就這樣在兩千三百多年前提出了吏治的關鍵在于“分權(別勢)”和“監督制衡(難道)”的理論。
商鞅又指出:“天下大治之國的法制,人們逃不出法令的羅網,如同眼睛看見的東西不可能逃出自己的內心。政治混亂之國則不然,只依靠官多吏眾。官吏雖眾,利益卻一致,利益一致就不可能互相監督制衡。只有使人們彼此利益相反而危害也互相矛盾的連坐制度,才是古代君王治理國家的保證。所以好的法治,就是夫妻、朋友也不能互相包庇罪行,這并不會損害人們之間的親情,因為是連坐制度使人們不可能互相幫忙掩蓋。君王與官吏,也是事務相關而利益相反者。如果讓馬夫和馬夫互相監督制衡勢必不可行,因為他們事務相關而利益一致。假使馬能說話,則馬夫的惡行就不可能被掩蓋了,因為馬和馬夫的利益是相矛盾的。在利益一致而又危害相同的情況下,就是父親對兒子,君王對臣下也問不出真話來。官吏與官吏就是利益一致而危害也相同者,因此只有建立事務相關而利益相反的連坐制度,才是古代君王的第一要務,因為人們一旦欺騙了君王,就會處心積慮地去掩蓋罪行。好人不可能每天增加,壞人也不會一天天減少,因此,并非依靠賢人智者的人治,而是運用連坐制度的法治才是好的治國之道。”(故治國之制,民不得避罪,如目不能以所見遁心。今亂國不然,恃多官眾吏。吏雖眾,同體一也。夫同體一者相不可。且夫利異而害不同者,先王所以為保也。故至治,夫妻、交友不能相為棄惡蓋非,而不害于親,民人不能相為隱。上與吏也,事合而利異者也。今夫騶、虞以相監,不可,事合而利同者也。若使馬焉能言,則騶、虞無所逃其惡矣,利異也。利合而惡同者,父不能以問子,君不能以問臣。吏之與吏,利合而惡同也。夫事合而利異者,先王之所以為端也,民之蔽主,而不害于蓋。賢者不能益,不肖者不能損,故遺賢去知,治之數也。《商君書?禁使》)
商鞅又這樣在兩千三百多年前完全否定了“人治”而樹立起了法治的連坐制度的權威,實在是振聾發聵。
由上觀之,商鞅之連坐制度的理論以及商鞅締造的連坐制度及商鞅身后秦之關于連坐的律令,其重點與矛頭均在于“治吏(約束官吏)”而不是“治民(約束百姓)”,其目標則在于政治上的“分權”和權力的“監督”與“制衡”。后世對連坐制度的誤解也許是由于故意的歪曲和以訛傳訛,或者后世的統治者只是把連坐制度用來對付百姓而造成的,而后者倒是符合秦亡之后的歷史之真實的。
那么商鞅監督和制衡官權的連坐制度的功效如何呢?我們來看看荀子當時實地考察后的“調查報告”吧:
“踏進國境,觀察秦國的習俗,百姓質樸淳厚,音樂不淫蕩低俗,人們的服裝不輕薄妖艷,百姓非常敬畏官吏而十分順從,真像是古代的人民啊。到了各個城鎮的官府,其中的官吏都是嚴肅認真的樣子,無不謙恭節儉、敦厚謹慎、忠誠守信而不粗率,真像是古代的官吏啊。進入國都,觀察其士大夫,都是走出家門,就進入辦公場所,走出辦公場所的大門,就回家,工作時不會忙自己的私事;也不私下勾結,也不拉幫結伙,光明磊落沒有誰不做事透明公開,而且都全心為公,真像是古代的士大夫啊。觀察它的朝廷,像無事可做一樣,每天處理的各種政事從來沒有拖到第二天的,安閑得好像沒有什么需要處理似的,真像是古代圣王治理的朝廷啊。所以秦國經過四代君王就取得如此勝果,并不是因為僥幸,而是有道理的。這就是我所見到的。所以說:君王安逸卻治理得好,政令簡要卻詳盡,政事不繁忙卻有成效,這是國家政治的最高境界。秦國就是這樣的。”(入境,觀其風俗,其百姓樸,其聲樂不流污,其服不佻,甚畏有司而順,古之民也。及都邑官府,其百吏肅然,莫不恭儉、敦敬、忠信而不楛,古之吏也。入其國,觀其士大夫,出于其門,入于公門;出于公門,歸于其家,無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黨,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觀其朝廷,其朝閑,聽決百事不留,恬然如無治者,古之朝也。故四世有勝,非幸也,數也。是所見也。故曰:佚而治,約而詳,不煩而功,治之至也,秦類之矣。《荀子?強國》)
可以看出連坐制度的實行,商鞅身后秦國的官場官員貪贓枉法可謂是絕無僅有,就更不要說能存在飯局這個東西了。
中國歷史上貪官數不勝數,歷朝歷代為了反貪,各朝統治者們也沒少想辦法,朱元璋甚至對貪官剝皮實草卻也無法阻止貪官們的前仆后繼,但只有商鞅及其身后的秦國,完全杜絕了貪官,這都是商鞅所締造的成熟而完備的監督和制衡官權的連坐制度的功勞。
面對當下的現實,腐敗叢生,上訪不斷,三公消費和維穩費用居高不下,荀子眼中商鞅身后的秦國是一個多么和諧的社會啊!
連坐制度有這樣的奇效?連坐制度都有些什么具體的規定和措施?限于篇幅,敬請各位看官參見拙文《/blog/static/488620302009929599670/" TARGET=_blank>連坐制度——中國古代的權力監督和制衡制度》。
四、商鞅提出了行政和司法兩權分立的思想,只差一步到三權分立
商鞅在《商君書?定分》中提出了這個思想,請看原文:
公問於公孫鞅曰:“法令以當時立之者,明旦欲使天下之吏民,皆明知而用之如一而無私,奈何?”
公孫鞅曰:為法令置官置吏,樸,足以知法令之謂。以為天下正者,則奏天子,天子名,則主法令之民,皆降受命發官。各主法令之民,敢忘行主法令之所謂之名,各以其所忘之法令名,罪之。主法令之吏有遷徙物故,輒使學者讀法令所謂,為之程式,使數日而知法令之所謂。不中程,為法令以罪之。有敢剟定法令,損益一字以上,罪死不赦。諸官吏及民有問法令之所謂於主法令之吏,皆各以其故所欲問之法令明告之。各為尺六寸之符,書明年月日時所問法令之名,以告吏民。主法令之吏,不告吏民之所問法令之所謂,皆以吏民之所問法令之罪,各罪主法令之吏。即以左券予吏民之問法令者,主法令之吏,謹藏其右券木柙,以室藏之,封以法令之長印,即後有物故,以券書從事。
法令皆副置,一副天子之殿中,為法令為禁室,有鍵鑰為禁而以封之,內藏法令。一副禁室中,封以禁印。有擅發禁室印,及入禁室視禁法令,及剟禁一字以上,罪皆死不赦。一歲受法令以禁令。天子置三法官;殿中置一法官,御史置一法官及吏,丞相置一法官,諸侯郡縣皆各為置一法官及吏,皆比秦一法官。郡縣諸侯一受禁室之法令,并學問所謂。吏民欲知法令者,皆問法官,故天下之吏民,無不知法者。吏明知民知法令也,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不敢犯法以干法官也。吏遇民不循法,則問法官,法官即以法之罪告之,民即以法官之言正告之吏。吏知其如此,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又不敢犯法。如此,則天下之吏民,雖有賢良辯慧,不敢開一言以枉法;雖有千金,不能以用一銖。故知軸賢能者皆作而為善,皆務自治奉公,民愚則易治也。此皆生於法明白易知而必行。
……故圣人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名正,愚智遍能知之。為置法官,置主法之吏,以為天下師,令萬民無陷於險危。故圣人立天下而無刑死者,非不刑殺也,法令明白易知,為置法官吏為之師以道之知。萬民皆知所避就──避禍就福,而皆以自治也。故明主因治而治之,故天下大治也。
今譯:
秦孝公問公孫鞅:“今天制定的法令,翌日清晨就要使全國的官吏和民眾都明確了解并一致奉行而沒有違法的,該怎么辦?”
公孫鞅說:為法令而設置專門官吏,也就是讓樸實厚重并熟悉法令的人做專門的官吏。以為是天底下正直的人,就舉薦給天子,天子授予名稱,則主管法令之民,都聽命于上任的專門官吏。各主管法令之民,膽敢忘記遵行其所主管的法令的名目,就用其所忘記的法令的名目應定之罪來懲罰他。主管法令的官吏,若有調動或去世,就命他人學習閱讀理解法令的內容,并為其規定掌握的程度,使其數日內便能通曉法令的內容。達不到規定的程度,就用法令懲罰他。若有膽敢刪定法令而增減一字以上的,就是死罪而不得赦免。眾官吏和民眾若向主管法令的官吏詢問法令的具體內容,主管法令的官吏必須根據他們所問法令的具體內容明確答復他們。而且要制作兩張一尺六寸長的符券,符券上寫明年、月、日、時間、所問法令的內容,并向詢問的官吏和民眾告知。主管法令的官吏敢不告知官吏民眾所問法令的具體內容的,就以官吏民眾所問法令應定之罪來懲罰主管法令的官吏。詢問完畢,就把符券的副本給詢問法令的人,主管法令的官吏則謹慎的將正本裝入木匣,藏在專門的屋子中,并蓋上主管法令之吏的長官的印后封閉,即使以后當事人死了,也依照符券所寫內容辦理。
法令都要制作副本,一份放在天子的殿中,殿中專門為放置法令建一間禁室,有鎖鑰,用封條把它封起來,把法令的副本藏入其中。還有一份放在其他的禁室中,也用禁印封閉。有擅自開啟禁室的封印,和進入禁室偷看禁室的法令以及刪改禁室法令一字以上的,都是死罪而不得赦免。每年一次,主管法令的官吏接受禁室所藏的法令。天子設置三個法官,宮殿中設置一個法官,御史設置一個法官以及法吏,丞相設置一個法官。諸侯和郡縣也各設置一個法官和法吏,則全秦國都設置統一的法官。郡縣和諸侯都統一接受禁室的法令,這就是所謂作為仿效詢問之對象的法令全國都是統一的。官吏和民眾想知曉法令的,都詢問法官,因此,天下官吏民眾沒有不知曉法令的。官吏明確知道民眾都明白法令,所以官吏不敢以非法手段對待民眾,民眾也不敢犯法來冒犯法官。官吏應對民眾時不遵守法令,民眾就可以去詢問法官,法官就將法令所規定的罪行告知,民眾就可用法官的話嚴正告訴官吏。官吏知道事情會這樣,就不敢用非法手段對待民眾,民眾也不敢犯法。如此,國內官吏和民眾即使聰明善辯和狡猾的人,也不敢說一句違法的話;即使有千金之富,也不能花一銖違法的錢。于是巧詐聰明能干的人都爭先恐后去做善事,都致力于自我約束奉公守法,民風敦厚就容易治理啊。這都是由于法令明白易懂而且必定被執行造成的。
……所以圣人制定法令一定使它明白易懂,準則正大光明,無論愚人智者都能懂得。為此設置法官,設置主管法令之吏,作為天下民眾的老師,使萬民不致陷入危險的境地。所以圣人掌控天下就沒有受刑被殺的人,并不是其不用刑殺人,而是法令明白易懂,又設置法官、法吏做萬民的老師并引導他們明白法令。從而萬民都知道應該躲避什么、靠近什么——怎樣避開禍患,成就幸福,因此而能自我約束。故而,英明的君王在萬民自我約束的基礎上來治理國家,因此,天下就大治了。
由此可見,商鞅已經提出了行政與司法兩權分立并互相監督制衡的政治思想并付諸實踐,只差一步到三權分立。
當然,我們不能這樣苛求古人了。
商鞅在這里還提出了根治官官相護的極好辦法——法官、法吏與行政官吏相互監督制衡,萬民監督制衡法官、法吏及行政官吏,如此先進的政治思想,現代西方國家也不過如此而已。
現在的信訪與商鞅的監督制衡法官法吏和行政官吏的辦法,孰優孰劣,豈不一目了然。
另外,商鞅的法官法吏接待來訪制度是這樣的——
來訪內容要詳細記載并制作正副本并公示且副本交付來訪者,最后,正本法官署蓋印封存。
如此嚴格精準嚴肅的程序,我不知道現代西方司法制度能否達到這樣的水準?!
司法的腐敗,在商鞅的治下怎么可能產生?!
只能贊嘆一句:觀止矣!!!
1、變法順應了歷史發展趨勢,合乎秦國國情,符合新興地主階級的要求,這是變法成功的根本所在。
2、變法得到了秦孝公的支持,變法措施執行堅決,改革措施全面徹底。
3、法家思想的傳播,商鞅對守舊勢力的論戰,奠定了變法的思想理論基礎,掃除了變法的阻力。
4、商鞅具有全盤計劃,充分的輿論宣傳,取信于民,如徙木立信,變法內容深入人心。
5、有充裕的時間,實行是年,令百姓能適應及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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