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法(fa)涵括萬法(fa)”,進(jin)而“以無法(fa)為有法(fa)”
第一守(shou)者(zhe),不得淫邪(xie)貪色,生活穢亂;當守(shou)貞(zhen)操,使無缺犯。
第(di)二(er)守(shou)者,不得殺害生靈,以充口腹;當行慈愛(ai),惠及動(dong)植。
第三守者,不得盜賊偷竊,害物利己;當積累陰德,救護群生。
第四守者,不得拋(pao)棄(qi)家庭,離散(san)骨肉,當道術兼用,令事業圓融。
第(di)五守者,不得(de)談論社(she)會是(shi)非,讒毀他人對錯(cuo),當(dang)反身內(nei)求,常思人我(wo)一體,推求己(ji)過。
第六(liu)守(shou)者,不(bu)得飲酒作(zuo)樂,亂(luan)人(ren)性情,當(dang)調和氣(qi)性,專務清虛。
第(di)七守者,不得抽煙吸毒,敗壞性(xing)命,當行警惕,遠離染(ran)污。
第八守(shou)者,不(bu)得打牌賭博,追逐欲望,當(dang)慕清靜,守(shou)神返璞。
第九守者,不得接觸游戲,沉迷電子(zi)產(chan)品,當熱(re)愛(ai)自然,親近經典。
第十守者,不(bu)得崇洋媚外,奴(nu)顏屈膝(xi),數典忘祖,賣國求(qiu)榮,當自(zi)信自(zi)重,愛國愛民,正己化人,謀(mou)求(qiu)天下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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