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yi)一法(fa)涵(han)括萬法(fa)”,進而(er)“以(yi)無法(fa)為有(you)法(fa)”
第(di)一守(shou)者,不得淫(yin)邪貪色(se),生(sheng)活穢亂;當(dang)守(shou)貞操,使無(wu)缺犯。
第(di)二守者,不得(de)殺害生靈,以(yi)充口腹;當行慈愛,惠及(ji)動植。
第(di)三守者(zhe),不(bu)得盜賊偷(tou)竊,害物利己;當積累陰德,救護群生(sheng)。
第四守者,不得拋棄家庭,離散(san)骨肉,當道術兼(jian)用,令事(shi)業圓融。
第(di)五守者,不得談論社會(hui)是非,讒毀(hui)他人對錯,當反身內求(qiu),常思人我一(yi)體,推求(qiu)己過。
第六守(shou)者,不得飲酒作樂,亂人性(xing)(xing)情,當調(diao)和氣性(xing)(xing),專務(wu)清虛(xu)。
第七守者,不(bu)得抽(chou)煙(yan)吸(xi)毒,敗壞性(xing)命(ming),當行警惕,遠離染污。
第八(ba)守者,不得打牌賭博,追逐欲望,當(dang)慕清靜(jing),守神(shen)返璞。
第九守者,不(bu)得接觸(chu)游(you)戲,沉迷電子產(chan)品,當熱(re)愛(ai)自然,親近經典。
第十(shi)守者,不得(de)崇(chong)洋媚外,奴顏屈膝,數典忘(wang)祖,賣國(guo)求(qiu)(qiu)榮,當自(zi)信自(zi)重,愛國(guo)愛民,正己化人,謀求(qiu)(qiu)天下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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