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官宗伯(下) 《周禮》
大司樂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國之學政,而合國之子弟焉。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則以為樂祖,祭于瞽宗。以樂德教國子:中和、祇庸、孝友。以樂語教國子:興道、諷誦、言語。以樂舞教國子:舞《云門》、《大卷》、《大咸》、《大》、《大夏》、《大濩》、《大武》。以六律、六同、五聲、八音、六舞大合樂,以致鬼神示,以和邦國,以諧萬民,以安賓客,以說遠人,以作動物。乃分樂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乃奏黃鐘,歌大呂,舞《云門》,以祀天神。乃奏大蔟,歌應鐘,舞《咸池》,以祭地示。乃奏姑洗,歌南呂,舞《大》,以祀四望。乃奏蕤賓,歌函鐘,舞《大夏》,以祭山川。乃奏夷則,歌小呂,舞《大濩》,以享先妣。乃奏無射,歌夾鐘,舞《大武》,以享先祖。凡六樂者,文之以五聲,播之以八音。凡六樂者,一變而致羽物及川澤之示,再變而致臝物及山林之示,三變而致鱗物及丘陵之示,四變而致毛物及墳衍之示,五變而致介物及土示,六變而致象物及天神。
凡樂,圜鐘為宮,黃鐘為角,大蔟為墳,姑洗為羽,靁鼓靁鼗,孤竹之管,云和之琴瑟,《云門》之舞,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奏之,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矣。凡樂,函鐘為宮,大蔟為角,姑洗為征,南呂為羽,靈鼓靈鼗,孫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日至,于澤中之方丘奏之,若樂八變,則地示皆出,可得而禮矣。凡樂,黃鐘為宮,大呂為角,大蔟為征,應鐘為羽,路鼓路鼗,陰竹之管,龍門之琴瑟,《九德》之歌,《九韶》之舞;于宗宙之中奏之,若樂九變,則人鬼可得而禮矣。
凡樂事,大祭祀宿縣,遂以聲展之。王出入則令奏《王夏》,尸出入則令奏《肆夏》,牲出入則令奏《昭夏》,帥國子而舞。大饗不入牲,其它皆如祭祀。大射,王出入,令奏《王夏》;及射,令奏《騶虞》。詔諸侯以弓矢舞。王大食,三宥,皆令奏鐘鼓。王師大獻,則令奏愷樂。凡日月食,四鎮五岳崩,大傀異災,諸侯薨,令去樂。大札、大兇、大災、大臣死,凡國之大憂,令弛縣。凡建國,禁其淫聲、過聲、兇聲、慢聲。大喪,蒞廞樂器。及葬,藏樂器,亦如之。
樂師掌國學之政,以教國子小舞。凡舞,有帗舞,有羽舞,有皇舞,有旄舞,有干舞,有人舞。教樂儀,行以《肆夏》,趨以《采薺》,車亦如之,環拜以鐘鼓為節。凡射,王以《騶虞》為節,諸侯以《貍首》為節,大夫以《采蘋》為節,士以《采蘩》為節。凡樂,掌其序事,治其樂政。凡國之小事用樂者,令奏鐘鼓。凡樂成,則告備。詔來瞽皋舞,及徹〔51〕,帥學士〔52〕而歌徹,令相〔53〕。饗食諸侯,序其樂事,令奏鐘鼓,令相,如祭之儀。燕射,帥〔54〕射夫以弓矢舞。樂〔55〕出入,令奏鐘鼓。凡軍大獻,教愷歌,遂倡之。凡喪,陳樂器,則帥樂官。及序哭〔56〕,亦如之。凡樂官,掌其政令,聽其治訟。
〔注釋〕成均:五帝時大學之名。瞽(gǔ)宗:殷時大學之名。國子:國之子弟,即天子、諸侯、公卿、大夫、士各級貴族的子弟。中和:忠順調和。祇庸:恭敬有常。興道(dǎo):善喻引導。諷誦:背誦吟詠。云門、大卷:黃帝樂。大咸:堯樂。大舙(sháo):舜樂。大夏:禹樂。大濩(huò):湯樂。大武:周武王樂。鬼神示(qí):人神曰鬼,天神曰神,地神曰示。說(yuè)遠人:使遠方人民悅服。作動物:使飛鳥走獸聞樂歡舞。分樂而序之:分此六代(黃帝、堯、舜、禹、湯、武王)之舞,使尊卑有序。以祭,以享,以祀:祭地曰祭,祭祖曰享,祭天曰祀。四望:指五岳、四鎮、四竇。先妣:指周始祖后稷之母姜嫄。變:更,指前樂成而更奏新樂。致:使之至,指萬物及神祇為六樂所感而來。象物:指麟鳳龜龍四靈。靁(léi)鼓靁鼗(táo):指六面有革可擊的鼓。圜丘:指圓形高壇。圜以象天之圓。靈鼓靈鼗:指四面有革可擊的鼓。方丘:指方形高壇。方以象地之方。路鼓路鼗:指兩面有革可擊的鼓。大祭祀:指祭天神、天祇、人鬼。宿縣(xuán):頭天晚上把樂器懸掛擺放好。以聲展之:叩擊樂器,聽聲音是否準確。尸:古代祭祀時,代死者受祭,象征死者神靈的人。一般以臣子或死者的晚輩充任。后世逐漸改用神主、畫像,立尸制度遂廢。帥:通“率”,帶領。大饗:指饗賓客。不入牲:祭祀時牽牲入廟殺,而饗賓客則在廟門外殺牲,至烹熟方入。大射:將祭祀時,擇士而射于西郊虞庠學中。大獻:軍隊凱旋獻功。愷樂:獻功之樂。四鎮:古代中國有州,每州各有一大山為一州之鎮,如五岳即為九鎮中之五鎮。大傀(guī)異災:傀,猶怪也。指天地奇變。札:瘟疫。弛縣(xuán):把經常懸掛著的樂器卸下收藏。過聲:哀樂不中節之音。兇聲:亡國之音。慢聲:惰慢不恭之音。蒞廞(xīn):蒞,臨也。廞,興也。指臨喪事時演奏樂器。小舞:年幼少時所教之舞。樂儀:王以樂出入朝廷、大寢之儀。序事:次序用樂之事。皋舞:皋,號呼也。號呼國子舞。〔51〕徹:祭畢將祭器撤下來。〔52〕學士:國子。〔53〕令相:指揮相者扶持瞽盲。〔54〕帥:同“率”,帶領。〔55〕樂:指笙歌舞者及所用樂器。〔56〕序哭:指入葬時率樂官持樂器依次哭喪。
(曾亦)
〔鑒賞〕《周禮》一書,本名《周官》,至王莽時,劉歆奏請立博士,從此改稱《周禮》。傳統禮家及注疏家認為《周禮》為“周公致太平之書”,后來學者又認為成于戰國之時。《周禮》講周代官制,作者根據周王室官制,參照戰國時代各國制度,附益儒家政治理想編纂而成。《周禮》與《儀禮》、《禮記》合稱“三禮”,也是儒家十三經之一,分為六部: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而冬官在秦漢間已佚失,漢河間獻王以《考工記》補之,以成六篇之數。其中春官職掌邦禮、宗宙祭祀等。大司樂則是王家的音樂機構,管理音樂行政、音樂教育、音樂舞蹈表演等方面事務。
中國古代從傳說中三皇、五帝開始,就立有學校。至三代之時,學校就已非常完備,“王宮國都以及閭巷,莫不有學”(朱熹《大學章句》序)。所教授的對象主要是貴族子弟,當然也包括平民中的少數優秀者,“王大子、王子、群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嫡子、國之俊選,皆造焉”(《禮記·王制》),亦即本篇所稱之“國子”。歷代學校其名雖各不相同,教授內容多樣,禮與樂是其中主要二科目。本篇則專門敘述學校樂教之法,保存了中國古代教育史的寶貴資料。從中我們看到美育不僅在古代教育中占據十分重要的地位,而且已發展得相當完備,形成了非常優良的傳統。本篇說樂教之法有三:樂德、樂語與樂舞。所謂樂德,就是教國子以中和、祇庸、孝友,即通過樂使國子養成忠順、溫和、恭敬、有恒、孝順、友善的德性。可見在古代樂教不是單純的音樂知識和技能的教育,而首先是為了陶冶精神,美化性情,凈化靈魂,培養道德,這就抓住了樂教最重要的方面。所謂樂語,就是教國子以興道、諷誦、言語,使國子掌握善喻、引導、背誦、吟詠、發言、答語的語言能力。可見樂教的內容和形式豐富多彩,不限于音樂、舞蹈的教學,包括口頭和書寫的文學藝術的創作和表演。所謂樂舞,就是使國子學會《云門》、《大卷》、《大咸》、《大舙》、《大夏》、《大濩》、《大武》這七種舞蹈。
此七種舞蹈乃黃帝、堯、舜、禹、湯、武王六代之樂舞,又稱“六樂”。本篇進而敘述了六樂的具體功能。樂的作用在于祭祀神靈,而神靈有六,故以黃帝之《云門》舞祭祀天神,以堯之《咸池》(即《大咸》)祭祀地祇,以舜之《大舙》祭祀四望,以禹之《大夏》祭祀山川,以湯之《大濩》祭祀先妣,以武王之《大武》祭祀先祖。此六代樂舞為大舞,教授大舞為大司樂的職責。
大舞之外,又有小舞。教授小舞為樂師的職責,據《禮記·內則》的說法,一般是在國子幼小時學習小舞。所謂小舞,即帗舞、羽舞、皇舞、有旄舞、有干舞、人舞。大舞施用于天地宗廟正祭,而小舞則施用于一般祈請、晏飲、喪葬等場合。文章非常詳細地規定了特定的儀式應當演奏什么樣的音樂,表演何種舞蹈,樂器和歌曲應當用什么樣的音律、音階,這為研究中國古代音樂史提供了非常寶貴的材料。
在古代中國,正式、隆重的禮儀活動總是奏樂和表演樂舞的,因此禮樂總是并存的。樂美化了禮儀活動,使后者顯得更加隆重、莊嚴和神圣,并且激發了人們最虔敬、深沉、誠摯、熱烈的情感。其作用如《春官宗伯下》所說,是“以和邦國,以諧萬民,以安賓客,以說遠人,以作動物”。這樣,禮樂就成為古代政治、社會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孔子說:“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論語·季氏》)音樂同“征伐”相提并論,甚至置于“征伐”之前,列為天子所當關心、并應直接掌握其決定權的重要活動,可見樂同禮一樣,不僅是個人精神修養活動的基本環節,更是國家政治的頭等大事。儒家如此重視樂,是因為如《禮記·樂記》所說:“致樂以治心。”因此,中國傳統文化是禮樂文化,它把具有極高美感的精神價值、精神生活規定為個人和國家應當追求的基本目標,這是東方文化的人文精神的突出表現,是中國古代文化中最值得珍視的傳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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