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遷《史記·太史公自序(論六家要旨)》原文注解與鑒賞史記·太史公自序(論六家要旨) 司馬遷
《易·大傳》曰:“天下一致而百慮,同歸而殊涂。”夫陰陽、儒、墨、名、法、道德,此務為治者也,直所從言之異路,有省不省耳。
嘗竊觀陰陽之術,大祥而眾忌諱,使人拘而多所畏。然其序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
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是以其事難盡從。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禮,列夫婦長幼之別,不可易也。
墨者儉而難遵,是以其事不可遍循。然其彊本節用,不可廢也。
法家嚴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
名家使人儉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實,不可不察也。
道家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贍足萬物。其為術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與時遷移,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儒者則不然,以為人主,天下之儀表也,君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隨。如此則主勞而臣逸。至于大道之要,去健羨,絀聰明,釋此而任術。夫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形神騷動,欲與天地長久,非所聞也。
夫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各有教令,曰“順之者昌,逆之者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夫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經也,弗順則無以為天下綱紀,故曰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
夫儒者以六藝為法。六藝經傳以千萬數,累世不能通其學,當年不能究其禮,故曰博而寡要,勞而少功,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禮,序夫婦長幼之別,雖百家弗能易也。
墨者亦尚堯、舜,言其德行,曰“堂高三尺,土階三等,茅茨不翦,采椽不斫;飯土簋,歠土刑,糲粢之食,藜藿之羹;夏日葛衣,冬日鹿裘”,其送死,桐棺三寸,舉音不盡其哀,教喪禮,必以此為萬民率。使天下共若此,則尊卑無別也。夫世異時移,事業不必同,故曰儉而難遵。要曰彊本節用,則人給家足之道也。此墨子之所長,雖百家弗能廢也。
法家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于法,則親親尊尊之恩絕矣,可以行一時之計,而不可長用也,故曰嚴而少恩。若尊主卑臣,明分職不得相逾越,雖百家弗能改也。
名家苛察繳繞,使人不得反其意,專決于名,時失人情,故曰使人檢而善失真。若夫控名責實,參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
道家無為,又曰無不為。其實易行,其辭難知。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無成勢,無常形,故能究萬物之情;不為物先,不為物后,故能為萬物主;有法無法,因時為業;有度無度,因物興舍。故曰“圣人不朽,時變是守”。虛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綱也;群臣并至,使各自明也。其實中其聲者謂之端,實不中其聲者謂之窾。窾言不聽,奸乃不生,賢不肖自分,白黑乃形。在所欲用耳,何事不成!乃合大道,混混冥冥,光耀天下,復反無名。凡人所生者神也,所托者形也。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形神離則死。死者不可復生,離者不可復合,故圣人重之。由是觀之,神者,生之本也,形者,生之具也;不先定其神形,而曰我有以治天下,何由哉!
〔注釋〕 大祥:古時父母死去兩周年的祭禮。 大順:根據德、禮、法、信封建禮教的準則而達到的安定境界。 彊:加強。 撮:合。 俗:習俗、風氣。 約:簡約。 健羨:貪欲而不滿足。 絀:除去。 八位:八卦位。 十二度:即十二宮。指太陽與月亮沿黃道運行一周,每年會合十二次,每次會合有一定的部位。 二十四節:二十四個節氣。大經:自然規律。 茅茨:茅草屋頂。 采椽:用柞木作為椽。 土簋:盛飯的瓦器。 土刑:盛湯的瓦器。 糲粢:粗米飯。 藜藿:藜和藿分別為窮人所吃的野菜。 繳繞:糾纏、煩瑣。 參伍:錯綜比較、以為驗證。 窾:空。混混:指陰陽二氣混沌未分前的蒙昧狀態。 冥冥:昏暗。
(饒玲一)
〔鑒賞〕《論六家要旨》見于《史記·太史公自序》,司馬遷對其父司馬談一生的學問總考察后,覺得它是他父親最重要也最能代表他們父子思想見解的文章。在文章中,司馬談將先秦諸子分為六個主要學派,每派用非常概括的幾個字作了介紹,然后又用簡短的語言作了精當的評判,因此它反映了他們父子對先秦諸子的看法,又由于他們概括、批評十分扼要得當,一直被認為是研究先秦諸子的入門文章,為治諸子哲學者們所稱道不衰。
文章稱儒家以“六藝為法”,但因經傳以千萬數,累世不能通其學。當年不能究其禮,因此批評他們“博而寡要,勞而少功”,但肯定儒家對君臣父子之禮,夫婦長幼差別仍不可易。說墨家與儒家相同“亦尚堯舜道”,但指出墨家主張“節用、短喪,尚同”與儒家有差別,這是因為“世異時移,事業不必同”,因而認為其學說“儉而難遵”,但他們主張“強本節用”,可以使“人給家足”,故不可廢。文章對法家特點概括為“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于法”,批評他們“嚴而少恩”、“可以行一時之計,而不可長用”,但法家“正上下君臣之分”則不可改。名家在論名物上過分嚴密檢校,反而使人們不能抓住事物的本質,論證的方法也過于“苛察繳繞”,使人不能了解它的真正含義,但他們能循名責實,在錯綜參互比較之后,仍可以了解事實真相,應當分別考察,適當采用。由于司馬父子做的是太史的官,曾學天官于唐都,受《易》于楊何,他們掌管的是陰陽、歷數,卜筮的事,故敘陰陽家于六家之首,但他并不迷信陰陽,指出陰陽家宣揚“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各有教令,曰‘順之者昌,逆之者亡’”,但司馬談認為“未必然也”,批評他們“大祥而眾忌諱,使人拘而多所畏”,這是很合科學的,與后來《論衡·譏日》的觀點很接近。但他又強調說:“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經也,弗順則無以為天下綱紀,故曰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古代農業受到四季氣候的制約很厲害,故提出“四時之大順不可失”的論斷,很公正地處理這些問題,這是很令人欽佩的。
司馬談曾學《道論》于黃子,他研究道家是花了工夫的,把道家擺在六家最末,用贊美的語氣寫了一大段文字:“道家無為,又曰無不為。其實易行,其辭難知。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無成勢,無常形,故能究萬物之情;不為物先,不為物后,故能為萬物主;有法無法,因時為業;有度無度,因物興舍。故曰‘圣人不朽,時變是守’。”至于道家的學術淵源,他指出道家是“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與時遷移,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更值得注意的是,對道家的評語,幾乎無一貶辭。他講的道家究竟是指哪一類道家,這是《論六家要旨》傳世以來爭論不息,雖說有過一些論證,但恍惚迷離,并沒有搞清楚的。
1973年,長沙馬王堆漢墓出土了帛書《經法》,對比《論六家要旨》,可見兩者的許多提法相同。在“因陰陽之大順”上,《經法·稱》里便有“凡論必以陰陽[明]大義,天陽地陰,春陽秋陰,夏陽冬陰,晝陽夜陰……諸陽者法天……諸陰者法地,地(之)德安徐正靜柔節先定,善予不爭,此地[之]度而雌之節也”;在“采儒墨之善”方面,《經法·君正》里便有“兼愛無私,則民親上”;在“撮名法之要”方面,《經法·道法》開頭就說“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繩,而明曲直者也”,在《君正》里更提出“法度者,正之至也,而以法度治者不可亂也”。《經法》里也有論名理的專章,提出“天下有事,必審其名……循名廄(究)實,理之所之,是必為福,非必為災”,進一步要“以法為符,審察名理終始”。《論六家要旨》提出道家的三種學術淵源,在《經法》里都可找到它的根據,《經法》經唐蘭先生研究,即《漢書·藝文志》的《黃帝四經》,因此我們有充分理由相信《論六家要旨》中的道家是按《黃帝四經》作推衍的。更值得注意的是司馬談論道家最后總結了一句:“故曰:‘圣人不朽,時變是守’。”這句話也見于《經法·觀》,不過《觀》作“圣人不巧,時變是守”,它又見于《國語·越語》下,勾踐想伐吳,范蠡認為時機尚未成熟,因此他說:“未可也,蠡聞之,‘上帝不巧,時變是守’。強索者不祥,得時不成,反受其殃,失德滅名,流走死亡,有奪,有予,有不予,王無蚤圖。”說明這種道家是主張入世的,它與《老子》的“絕圣棄智,民利百倍”,及《莊子·胠篋》主張的“圣人不死,大盜不止”是何等的不同。反映出黃學主張積極研求時變,如何去因應時變,取得勝利。黃學要求“與時遷移,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這樣才能達到“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西漢初期奉行的政策,是奉黃學為指針的,漢宣帝是一“信賞必罰,綜核名實”之主。太子勸他“宜用儒生”,他作色曰:“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獨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達時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實,不知所言,何足委任?”乃嘆曰:“亂我家者太子也。”一次提到漢家制度,一次提到亂我家者(亂我家即亂我漢家制度),而對漢家制度宣帝的解釋是“本以霸王道雜之”,這種“霸王道雜之”,也就是“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這難道還不足以說明《論六家要旨》中所說的道家就是黃學嗎?黃學也同老子一樣,主張無為而無不為,主張以因循為用,故有人稱之為黃老。漢代文帝、竇太后及景帝均好黃老,兩三代的休養生息,造成了強大的經濟實力,才有漢武帝的國力強盛,抵御匈奴,將版圖擴大到西域。漢初的蓋公、曹參、陳平、田叔、汲黯都是著名的漢代學黃老的政治家,黃學在歷史中的作用是不可磨滅的。
《論六家要旨》原文與翻譯原文: 太史公學天官于唐都,受《易》于楊何,習道論于黃子。太史公仕于建元元封之間,愍學者之不達其意而師悖,乃論六家之要旨曰:《易大傳》:“天下一致而百慮,同歸而殊涂。”夫陰陽、儒、墨、名、法、道德,此務為治者也,直所從言之異路,有省不省耳。 譯文: 太史公師從唐都學習天文,師從楊何學習《易經》,師從黃子學習道家理論。太史公在建元至元封年間做官,他憂慮學者不能通曉各學派的要義而所學悖謬,于是論述陰陽、儒、墨、名、法和道德六家的要旨說:《周易·系辭傳》說:“天下人追求相同,而具體謀慮卻多種多樣;達到的目的相同,而采取的途徑卻不一樣。”陰陽家、儒家、墨家、名家、法家和道家等所做的都是致力于如何達到太平治世的,只是他們所遵循依從的學說不是一個路子,有的顯明,有的不顯明罷了。 原文: 嘗竊觀陰陽之術,大祥而眾忌諱,使人拘而多所畏,然其序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是以其事難盡從,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禮,列夫婦長幼之別,不可易也。墨者儉而難遵,是以其事不可遍循,然其強本節用,不可廢也。法家嚴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名家使人儉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實,不可不察也。道家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贍足萬物。其為術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與時遷移,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儒者則不然。以為人主天下之儀表也,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隨。如此則主勞而臣逸。至于大道之要,去健羨,絀聰明,釋此而任術。夫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形神騷動,欲與天地長久,非所聞也。 譯文: 我曾經在私下里研究過陰陽之術,發現它注重吉兇禍福的預兆,禁忌避諱很多,使人受到束縛并多有所畏懼,但陰陽家關于一年四季運行順序的道理,是不可丟棄的。儒家學說廣博但殊少抓住要領,花費了氣力卻很少功效,因此該學派的主張難以完全遵從;然而它所序列君臣父子之禮,夫婦長幼之別則是不可改變的。墨家儉嗇而難以依遵,因此該派的主張不能全部遵循,但它關于強本節用的主張,則是不可廢棄的。法家主張嚴刑峻法卻刻薄寡恩,但它辨正君臣上下名分的主張,則是不可更改的。名家使人受約束而容易失去真實性;但它辯正名與實的關系,則是不能不認真察考的。道家使人精神專一,行動合乎無形之“道”,使萬物豐足。道家之術是依據陰陽家關于四時運行順序之說,吸收儒墨兩家之長,撮取名、法兩家之精要,隨著時勢的發展而發展,順應事物的變化,樹立良好風俗,應用于人事,無不適宜,意旨簡約扼要而容易掌握,用力少而功效多。儒家則不是這樣。他們認為君主是天下人的表率,君主倡導,臣下應和,君主先行,臣下隨從。這樣一來,君主勞累而臣下卻得安逸。至于大道的要旨,是舍棄剛強與貪欲,去掉聰明智慧,將這些放置一邊而用智術治理天下。精神過度使用就會衰竭,身體過度勞累就會疲憊,身體和精神受到擾亂,不得安寧,卻想要與天地共長久,則是從未聽說過的事。 原文: 夫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各有教令,順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則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夫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經也,弗順則無以為天下綱紀,故曰“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譯文: 陰陽家認為四時、八位、十二度和二十四節氣各有一套宜、忌規定,順應它就會昌盛,違背它不死則亡。這未必是對的,所以說陰陽家“使人受束縛而多所畏懼”。春生、夏長、秋收、冬藏,這是自然界的重要規律,不順應它就無法制定天下綱紀,所以說“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原文:夫儒者以六藝為法。六藝經傳以千萬數,累世不能通其學,當年不能究其禮,故曰“博而寡要,勞而少功”。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禮,序夫婦長幼之別,雖百家弗能易也。譯文:儒家以《詩》、《書》、《易》、《禮》、《春秋》、《樂》等《六藝》為原則,而《六藝》的本文和釋傳以千萬計,幾代相繼不能弄通其學問,有生之年不能窮究其禮儀,所以說儒家“學說廣博但殊少抓住要領,花費了力氣卻很少功效”。至于序列君臣父子之禮,夫婦長幼之別,即使百家之說也是不能改變它的。 原文: 墨者亦尚堯舜道,言其德行曰:“堂高三尺,土階三等,茅茨不翦,采椽不刮。食土簋,啜土刑,糲粱之食,藜藿之羹。夏日葛衣,冬日鹿裘。”其送死,桐棺三寸,舉音不盡其哀。教喪禮,必以此為萬民之率。使天下法若此,則尊卑無別也。夫世異時移,事業不必同,故曰“儉而難遵”。要曰強本節用,則人給家足之道也。此墨子之所長,雖百家弗能廢也。譯文:墨家也崇尚堯舜之道,談論他們的品德行為說:“堂口三尺高,堂下土階只有三層,用茅草搭蓋屋頂而不加修剪,用櫟木做椽子而不經刮削。用陶簋吃飯,用陶铏喝湯,吃的是糙米粗飯和藜藿做的野菜羹。夏天穿葛布衣,冬天穿鹿皮裘”。墨家為死者送葬只做一副厚僅三寸的桐木棺材,送葬者慟哭而不能盡訴其哀痛。教民喪禮,必須以此為萬民的統一標準。假使天下都照此法去做。那貴賤尊卑就沒有區別了。世代不同,時勢變化,人們所做的事業不一定相同,所以說墨家“儉嗇而難以遵從。”墨家學說的要旨強本節用,則是人人豐足,家家富裕之道。這是墨子學說的長處,即使百家學說也是不能廢棄它的。原文:法家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于法,則親親尊尊之恩絕矣。可以行一時之計,而不可長用也,故曰“嚴而少恩”。若尊主卑臣,明分職不得相逾越,雖百家弗能改也。 譯文:法家不區別親疏遠近,不區分貴賤尊卑,一律依據法令來決斷,那么親親屬、尊長上的恩愛關系就斷絕了。這些可作為一時之計來施行,卻不可長用,所以說法家“嚴酷而刻薄寡恩”。至于說到法家使君主尊貴,使臣下卑下,使上下名分、職分明確,不得相互逾越的主張,即使百家之說也是不能更改的。 原文: 名家苛察繳繞,使人不得反其意,專決于名而失人情,故曰“使人儉而善失真”。若夫控名責實,參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 譯文:名家刻細煩瑣,糾纏不清,使人不能反求其意,一切取決于概念名稱卻失棄了一般常理,所以說它“使人受約束而容易喪失真實性”。至于循名責實,要求名稱與實際進行比較驗證,這是不可不予以認真考察的。 原文: 道家無為,又曰無不為。其實易行,其辭難知。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無成埶,無常形,故能究萬物之情。不為物先,不為物后,故能為萬物主。有法無法,因時為業,有度無度,因物與合。故曰:“圣人不朽,時變是守。虛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綱也。”群臣并至,使各自明也。其實中其聲者謂之端,實不中其聲者謂之窾。窾言不聽,奸乃不生,賢不肖自分,白黑乃形。在所欲用耳,何事不成。乃合大道,混混冥冥。光耀天下,復反無名。凡人所生者神也,所托者形也。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形神離則死。死者不可復生,離者不可復反,故圣人重之。由是觀之,神者生之本也,形者生之具也。不先定其神〔形〕,而曰“我有以治天下”,何由哉? 譯文: 道家講“無為”,又說“無不為”,其實際主張容易施行,其文辭則幽深微妙,難以明白通曉。其學說以虛無為理論基礎,以順應自然為實用原則。道家認為事物沒有既成不變之勢,沒有常存不變之形,所以能夠探求萬物的情理。不做超越物情的事,也不做落后物情的事,所以能夠成為萬物的主宰。有法而不任法以為法,要順應時勢以成其業;有度而不恃度以為度,要根據萬物之形各成其度而與之相合。所以說“圣人的思想和業績之所以不可磨滅,就在于能夠與時勢一同地變化。虛無是道的永恒規律,順天應人是國君治國理民的綱要”。群臣一齊來到面前,君主應讓他們各自明確自己的職分。其實際情況符合其言論名聲者,叫做“端”;實際情況不符合其言論聲名者,叫做“窾”(kuǎn)。不聽信“窾言”即空話,奸邪就不會產生,賢與不肖自然分清,黑白也就分明。問題在于想不想運用,只要肯運用,什么事辦不成呢。這樣才會合乎大道,一派混混冥冥的境界。光輝照耀天下,重又返歸于無名。大凡人活著是因為有精神,而精神又寄托于形體。精神過度使用就會衰竭,形體過度勞累就會疲憊,形、神分離就會死亡。死去的人不能復生,神、形分離便不能重新結合在一起,所以圣人重視這個問題。由此看來,精神是人生命的根本,形體是生命的依托。不先安定自己的精神和身體,卻侈談“我有辦法治理天下”,憑借的又是什么呢? 從司馬談《論六家要旨 》中,我們可以看出司馬談的一個觀點,就是“天下一致而百慮,同歸而殊涂”,才使文化分成一個個的流派,諸子百家本是同源的。從《漢書·藝文志》中也看到這種說法:“諸子十家,其可觀者九家而已。皆起于王道既微,諸侯力政,時君世主,好惡殊方,是以九家之術蜂出并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馳說,取合諸侯”。 因時代的變化到了“王道既微,諸侯力政”,而各諸侯又‘好惡殊方’,投其所好者找上門來,從不同側面展開論述,因各有側重而發展出具有不同特色的文化分支。這才是諸子之所以出現的原因。
司馬遷《太史公自序》古詩原文及譯文 原文
壺遂曰:“孔子之時,上無明君,下不得任用,故作《春秋》,垂空文以斷禮義,當一王之法。今夫子上遇明天子,下得守職,萬事既具,咸各序其宜,夫子所論,欲以何明?”
太史公曰:“唯唯,否否,不然。余聞之先人曰:‘伏羲至純厚,作易八卦。堯舜之盛,尚書載之,禮樂作焉。湯武之隆,詩人歌之。春秋采善貶惡,推三代之德,襃周室,非獨刺譏而已也。’漢興以來,至明天子,獲符瑞,封禪,改正朔,易服色,受命于穆清,澤流罔極,海外殊俗,重譯款塞,請來獻見者,不可勝道。臣下百官力誦圣德,猶不能宣盡其意。且士賢能而不用,有國者之恥;主上明圣而德不布聞,有司之過也。且余嘗掌其官,廢明圣盛德不載,滅功臣世家賢大夫之業不述,墮先人所言,罪莫大焉。余所謂述故事,整齊其世傳,非所謂作也,而君比之于春秋,謬矣。”
于是論次其文。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禍,幽于縲紲。乃喟然而嘆曰:“是余之罪也夫!是余之罪也夫!身毀不用矣。”退而深惟曰:“①夫詩書隱約者,欲遂其志之思也。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孔子戹陳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孫子臏腳,而論兵法;不韋遷蜀,世傳呂覽;韓非囚秦,說難、孤憤;詩三百篇,大抵賢圣發憤之所為作也。②此人皆意有所郁結,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來者。”于是卒述陶唐以來,至于麟止,自黃帝始。
6.對下列加點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垂空文以斷禮義 垂:流傳。 B.于是論次其文論次:論述文章的次序。
C.澤流罔極 罔極:無邊,無極。 D墮先人所言 墮:同“隳”,毀壞。
7.選出句式不同的一項(3分)
A.且士賢能而不用。 B.是余之罪也夫!
C.韓非囚秦,說難、孤憤; D.身毀不用矣。
8.把文中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8分)
①夫詩書隱約者,欲遂其志之思也。
②此人皆意有所郁結,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來者。
9.請概括本節選語段的內容。(4分)
參考答案
6、B論次:整理、編排
7、 B(B句是判斷句;其余各句是被動句。)
8.①《詩》、《書》含義隱微而言辭簡約,是作者想要表達他們的心志和情緒。(4分,“詩書”“ 隱約”“遂”、判斷句各一分)
②這些人都是心中聚集郁悶憂愁,理想主張不得實現,因而追述往事,考慮未來。(4分,一句一分)
9.第一二段借壺遂的發問,解釋自己續《春秋》意在頌圣,絕無諷刺當今的惡意;(2分)第三段記述自己遭禍后的思想變化。(2分)
參考譯文
壺遂說:“孔子時候,上沒有圣明君主,他處在下面又得不到任用,所以撰寫《春秋》,留下一部空洞的史文來裁斷禮義,當作一代帝王的法典。現在先生上遇圣明天子,下能當官供職,萬事已經具備,而且全部各得其所,井然相宜,先生所要撰述的想要闡明的是什么呢?”
太史公說:“是,是啊,不不,不完全是這么回事。我聽先人說過:‘伏羲極其純厚,作《易》八卦。堯舜的強盛,《尚書》做了記載,禮樂在那時興起。商湯周武時代的隆盛,詩人予以歌頌。《春秋》揚善貶惡,推崇夏、商、周三代盛德,褒揚周王室,并非僅僅諷刺譏斥呀’。漢朝興建以來,至當今英明天子,獲見符瑞,舉行封禪大典,改訂歷法,變換服色,受命于上天,恩澤流布無邊,海外不同習俗的國家,輾轉幾重翻譯到中國邊關來,請求進獻朝見的.不可勝數。臣下百官竭力頌揚天子的功德,仍不能完全表達出他們的心意。再說士賢能而不被任用,是做國君的恥辱;君主明圣而功德不能廣泛傳揚使大家都知道,是有關官員的罪過。況且我曾擔任太史令的職務,若棄置天子圣明盛德而不予記載,埋沒功臣、世家、賢大夫的功業而不予載述,違背先父的臨終遺言,罪過就實在太大了。我所說的綴述舊事,整理有關人物的家世傳記,并非所謂著作呀,而您拿它與《春秋》相比,那就錯了。”
于是開始論述編次所得文獻和材料。到了第七年,太史公遭逢李陵之禍,被囚禁獄中。于是喟然而嘆道:“這是我的罪過啊!這是我的罪過啊!身體殘毀沒有用了。”退而深思道:“《詩》、《書》含義隱微而言辭簡約,是作者想要表達他們的心志和情緒。從前周文王被拘禁羑里,推演了《周易》;孔子遭遇陳蔡的困厄,作有《春秋》;屈原被放逐,著了《離騷》;左丘明雙目失明,才編撰了《國語》,孫子的腿受了臏刑,卻論述兵法;呂不韋被貶徙蜀郡,世上才流傳《呂覽》;韓非被囚禁在秦國,才寫有《說難》、《孤憤》;《詩》三百篇,大都是圣人賢士抒發憤懣而作的。這些人都是心中聚集郁悶憂愁,理想主張不得實現,因而追述往事,考慮未來。”于是終于下定決心記述陶唐以來直到武帝獲麟那一年的歷史,而從黃帝開始寫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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