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知道:古代押送女犯人的讀者,下面小編就為大家帶來詳細介紹,接著往下看吧~
“八十一年往事,四千里外無家,如今流落向天涯,夢到瑤池闕下。”一曲西江月將蔡京被流放時的心情體現的淋漓盡致。雖然作惡多端,但是在情感上的表達至真至純。被流放時,八十幾歲的老宰相都能發出如此悲嘆,更何況尋常人家。但是話說回來,雖然會存在一部分冤假錯案,但被流放的往往都是自作自受,而押解犯人的衙役是無罪的。前后幾千里原本是苦差事,為什么還會有人搶著做呢?
法不立則國不立。法律是一個國家最底線的行為準則,是規范百姓的最佳手段。傳統概念中,死刑是最嚴苛的,但是并不是所有問題都會引致死刑,如果有冤假錯案該怎么辦呢?執行死刑之后就無法挽回了,所以在中國古代,觸犯刑法后,除了死刑最可怕的莫過于流刑。這不只意味著徒步幾千里流放,更意味著遠離中原到“煙瘴之地”九死一生。身體加精神的雙重折磨變成頓刀子割肉,邊境地區的困苦生活足矣讓一個人精神崩潰。
古代交通條件不用多說,而發配邊疆更不可能向經濟發達地區流放,比如說清朝流放就特別中意最北方的寧古塔和烏里雅蘇臺。道理簡單粗暴,讓流放的人吃足苦頭就達到了目的。在水滸傳里有一幕,就是關于林沖流放的片段,一路上喝水都成問題,更何況歇腳。而林沖在今天并不是我要說的主角,我關注的是陪同流放的衙役。
衙役與輔警類似,在眾多朝代幾乎都不屬于官員編制,往往都只干一些苦活累活,而押解流放人員就是如此。在押解過程中,他們也沒有高頭大馬,需要陪同犯人步行,而到達目的地,交接完畢之后還需原路返回。如此苦活,我們的認識是一份苦差,但是現實中卻并非如此,很多人都為了這份“苦差”擠破腦袋,這是為什么呢?真的是因為押解的犯人中男女都有嗎?對,答案就是如此。
衙役是管理層中最低級的,工資水平上完全由縣太爺自行掌握。打理上級和填飽自己都焦頭爛額,哪里有精力提高衙役的生活水平?所以衙役最多是徘徊在溫飽線上,這是其一,而犯人中什么人都有就是其二。能被處以“流”刑的往往都有較好的身份背景,這類人的家人,往往愿意掏出大把資金,提高家人流放過程的體驗感,掌管犯人衣食住行的活變成了美差,而這其中碰到女人更是如此。
犯人往往是男人,但是其家屬也會受到連坐,女性也時常有之。在貞潔重于性命的年代,女犯人家屬往往會對衙役“恩威并重”,不僅在態度方面打點到位,更會發出應有的恐嚇。遇到這樣的犯人,衙役往往能把大把銀子帶回家給老婆孩子,苦點累點算什么呢?遇到富貴人家,來回一程可能比縣太爺給的工資高出幾百倍,徒步幾千里也就不在話下了。
古代押解被流放的女犯人,往返數千里,為何衙役們都搶著要去?
眾所周知,一個人的痛苦主要來源于身體和精神兩方面,而精神上的摧殘往往更加難以忍受。因此,古代有許多刑罰就是參照這一邏輯而設立的。事實上,相比起極刑,流刑雖然是次一級的刑罰,但因為對犯人精神和身體的長期折磨,囚犯們幾乎談之色變,甚至有很多囚犯寧可選擇死亡也不愿接受流放。
眾所周知,在我國古代交通非常落后,幾十公里的路都要走上幾天時間。可是,就是這樣的一件艱苦的差事,很多解差都還全力爭搶“攬活”,尤其是在押解“女犯人”方面,競爭尤為激烈,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又是為什么呢?
首先流放這個刑法很多都被用在了達官貴人身上,這些人大多出生在繁華的城市中或者獨霸一方,流放幾千里對這些人來說無疑是一場災難,很多人可能走不到終點就死在了流放的路上。犯人是否可以或者走到流放地,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衙役,他們的態度決定了犯人的生死,為此犯人的家屬會給予衙役一些好處。相當于出去一趟走走路,就可以掙到一筆價值不菲的外快。
其次,衙役的生活非常的清苦,他們沒有官身在衙門里屬于最低等的存在,面對衙門里的所有上司,不僅要起早貪黑的查案維護治安。有時發生突發情況還得半夜起床為縣令奔走辦事。看押犯人流放就沒有這么多事情了,行程作息非常的規律沒有那么多的制約。路上路過一些城鎮時也可以自作主張偷懶一下,二者相比較押送犯人這個活干起來還是非常舒服的。
另外相比起正常工作,押運犯人更加掙錢。犯人一般都有家屬,為避免衙役路途上刻意刁難犯人,家屬們砸鍋賣鐵都要湊一大筆錢,讓衙役們照顧一下。由于衙役地位很低,每個月的工錢也很少,這些家屬送一次錢,幾乎相當于他們一年的薪酬,這樣的好事誰不心動?尤其是女囚犯的家屬,擔心犯人在途中被衙役侵犯,往往還會塞給他們更多的銀兩,甚至掏錢供衙役吃喝,因此衙役對押送女囚犯才會更加積極。
最后被判流放罪的人通常與大家庭或法院官員有罪。他們都有相對較好的家庭背景,身體嬌嫩,不會受苦。因此,家庭成員經常安排馬車供他們使用,這樣仆人就不會太難送。您也可以在目的地之后回車。
眾所周知,古代的刑罰十分恐怖,而流放之刑則為五刑體制中的一種,相信大家對這種刑罰方式并不陌生,這也是電視劇里最常見的處罰犯人的手段之一。流放之刑歷史悠久,從遠古時期就已經有了,只不過以前的記載比較零星,而這種刑罰方式也直到進入封建社會之后才逐漸完善,在南北朝時期被納入五刑體制。
《漢書·眭兩夏侯京翼李傳贊》中曾有記載:“李尋流放,此學者之大戒也。”可見流放之刑在古代確實很普遍,古代殘忍的刑罰方式有很多,而流放則是較為折磨人的一種,雖然表面看犯人得以保住一條性命,但他們往往需要戴上枷鎖被押送到千里之外的偏僻之地。
首先,他們被流放的地方一定會很遠很窮,在漫長的路途中,他們只能靠自己的雙腿走路,不論是遇山還是遇河都不能退縮,而且他們在流放的途中還會戴上沉重的枷鎖,沒有吃飯喝水的自由,要是不聽話可能還會斷水斷糧,遭到押送的衙役鞭打。
其次,一路上變數不定,遇到山匪或流氓也是常有的事,最可怕的就是在途中生病,就算身體不舒服,他們也只能堅持前行,不能吃藥,更沒有看醫生的權利,挺得過去是幸運,挺不過去可能就會死在路途中。
最后,就算他們跋山涉水之后順利到達了流放之地,等著他們的也是極為辛苦的差事,這些被流放的人不乏世家的小姐公子,或者仆役丫環,他們過慣了太平的富貴生活,甚少吃苦,但被流放之后他們的地位發生一百八十度轉變,若是不任勞任怨的出力干活,可能死了都沒人愿意為其處理后事,對比這些來說,遠離家鄉的思鄉之苦已經算是不值一提了。
不過雖然路途遙遠辛苦,但衙役們卻爭著搶著想要這份苦差事,特別是遇到女囚犯的時候競爭就更加激烈,當然了,人性都是趨利避害的,能引起大家的爭搶肯定有“福利”可以拿,不過這就得從衙役們的工作說起了。
衙役雖然在官府當差,但其實就是官場生活中最底層的存在,他們沒有話語權,一切只能聽頂頭上司的命令行事,說白了就是打雜跑腿的,衙門里所有的臟活累活都歸他們負責,最主要是他們干得活兒多,但是拿到手的薪資卻很少。
不過押送犯人就不一樣了,雖然官府不會給他們特別的福利,但是犯人的家屬或者親友會給他們送錢,希望他們在路上多多照顧自己的親朋好友,不要過多為難。一般收了錢之后,衙役就會對犯人格外寬容,不僅不克扣吃喝,甚至還能時不時地將犯人脖子上的枷鎖取下,讓他們能走得輕松一點。
而要是遇到女犯人,其親友給的錢只會更多,因為女子比男子柔弱,更經不起折磨,而且路途上還可能遇到不可言說的困難,為求安心,親友都會給盡可能多的銀子疏通打點,要是遇上大方且富有的,給的“福利”可能比他們一年的薪資更多,所以他們這種肥差自然競爭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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