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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控制人口的方法:墮胎、避孕與絕育(古代女子如何避孕?)

話歷史 2023-07-22 12:30:04

到了宋元明清時代,生育控制才在中國一些地方逐漸普及,成為這些地方人口行為的重要特征之一。而在這些地方中,江南地區又具有特別重要的地位。

過去人們受馬爾薩斯人口理論的影響,認為近代以前中國的人口行為是一種“自然”的生理行為。作為這種“自然”生理行為的結果,近代以前中國的人口變化,就是一個不斷增長的過程;只有“積極制衡”(即戰爭、瘟疫、饑荒等)所導致的死亡率上升,才能制止這種增加。

馬氏的這一觀點為中外學者廣泛接受,成為研究近代以前中國人口問題的默認前提之一。但是近年來中國人口史研究的新進展,證實此觀點并不符合中國的歷史實際。其中李中清和王豐在揭示了一個出乎常人意料的事實:在近代以前的西方,一個已婚婦女的生育平均生育10個孩子,而中國婦女僅生育6個孩子。

更仔細地看,1700-1840年間清朝宗室的一夫一妻家庭,平均每個父親只生育4-5.5個孩子,而在多妻制的家庭中,每個父親平均也只生育6-10個孩子。與此相對照,西方的一夫一妻家庭每個父親平均生育6-10個孩子,而實行多妻制的家庭中,每個父親平均生育的孩子竟多達15-25個。

這就是說,清代中國婦女的生育率大大低于中世紀后期乃至近代早期西歐婦女的生育率。由此就引出了一個問題:為什么中國婦女的生育率會比較低?合理的解釋是:她們采取了某些方法來控制生育,從而有效地降低了生育率。隨之而來的是第二個問題:她們究竟采取了些什么方法,來減少生育次數?

節制生育并非近代獨有的現象。在近代以前很久,許多地方的人民就已采取各種手段來控制生育了,但大多數近代以前的節育手段的效果頗為有限。例如在西歐,早在希臘羅馬時代,就已有使用節育方法的記載。但是一直到了近代早期,節育方法仍然相當落后。


古埃及關于避孕的壁畫

以17、18世紀的英國為例,墮胎仍是最主要的生育控制手段,最常使用的仍是那些已行用多年的傳統方法,例如讓孕婦洗熱水澡、服強瀉藥、跳桌子、騎奔馬等。當時也有一些節育的藥物(主要是將杜松屬的一種藥用植物savin的枝端烤干作藥服用)與按摩方法(主要是以強力擠揉孕婦腹部),不過使用非常局限,而且效果也很差。

在避孕方面,真正有效的方法,只有延長哺乳期和性交時體外排精兩種,而這兩種方法在實際運用中頗多障礙。在此時期,也出現了兩種對后世有重大影響的避孕方法——避孕套和陰道放置海綿術。前者最早出現于17世紀后期,在18世紀初期的倫敦上層社會人士中已得到一定程度的普及;后者也差不多同時出現,但主要流行于娼妓中。不過這兩種方法的運用,主要是為了防止染上性病,并非避孕,而且運用范圍非常有限。因此,就西歐的情況而言,近代以前所使用的生育控制手段尚處于落后階段。正因如此,無怪乎當時西歐婦女生育率會非常之高。


避孕套的發展

生育控制在中國出現也很早,據《資治通鑒》卷33哀帝建平元年解光奏,西漢成帝朝,昭儀趙合德專寵,其他嬪妃宮人懷孕后,被趙氏逼令“飲藥傷墮者無數”。又如《舊唐書》玄宗元獻楊后傳載:玄宗為太子時,太平公主忌之。“后方娠,太子密謂張說曰:‘用事者不欲吾多息胤,恐禍及此婦人,其如之何?’密令說懷去胎藥而入。”

大都市(特別是京城)庶民用墮胎藥的情況也有,例如據宋代醫家張杲《醫說》所收《名醫錄》遺文,“(唐代)京師有一婦人姓白,有美容,京人皆稱白牡丹,貨下胎藥為生”。因此可見,宋代以前醫學知識及醫療服務似乎主要局限于上層社會和大都市,很少涉及廣大的普通民眾。

到了宋元明清時代,生育控制才在中國一些地方逐漸普及,成為這些地方人口行為的重要特征之一。而在這些地方中,江南地區又具有特別重要的地位。

我過去對江南人口變化的研究表明:在南宋后期至清代中期這五個世紀內,這個地區人口變化方式由先前的高速增長,轉變為此時期的低速成長。將這兩個現象聯系起來,我們可以發現在生育控制的普及和人口變化方式的轉變二者之間,存在著密切的關系。

我將對南宋到清中期的江浙地區墮胎、避孕與絕育這三種生育控制方法及其運用情況和傳播途徑等問題一一進行介紹,以便讓讀者看清這些情況歷史的脈絡。

根據使用藥物與否,生育控制方法可以分為兩類,即藥物節育和非藥物節育。本文將集中討論非藥物節育的方法,藥物節育的方法則留待另文介紹。非藥物節育方法,主要有手術法和非手術法兩種,下面主要談論的是后一種方法。前一種方法雖然運用不廣,但鑒于前人對此注意太少,因此在此還是作一簡略介紹。

(一)手術節育法

所謂手術節育法,就是通過外科手術進行墮胎,或者通過外科手術破壞男女的生殖機能以達到絕育的目的。

有關手術墮胎的記載,始見于清代。清代江蘇醫家王孟英在其對《沈氏女科輯要》所作的案語說:“今有狡黠穩婆,故為恫嚇,要取重價,臠而去之,索謝而去。”他自己的《王氏醫存》也說:“穩婆見婦痛減,誑曰早系死胎,乃用鉤達兒手足,零割而下,居功索謝。”

清代浙江醫家王上達在《濟生集》中也指出了“穩婆害”。盡管時人對許多穩婆為了賺錢而濫施毀胎術頗多批評(例如《女科秘要》說穩婆“生采活剝,甚至逼死胎兒在腹,以至母則受傷,子則慘死,禍不可言”)。但是這些批評也反映了這種原始的墮胎手術——毀胎術,不僅已運用于臨床、而且運用頗為普遍的事實。

以手術破壞生殖機能的方法在中國出現很早,施于男子者通常稱為閹割,施于女子者則稱為幽閉。民間私閹自宮是違法的,因此這種辦法的使用在民間并不多見,但也并非沒有其例。

清初墨憨齋主人新編小說《十二笑》第三笑《憂愁婿偏成快活》中講了一個發生在蘇州府洞庭山的故事:一對夫婦感情不諧,妻子盛怒之下,與其母商議閹割丈夫。其母贊同之,說:“山上新來一個外科,叫做辛割豬。他原是割豬的出身,在北京學了閹割太監的手段,傳得幾個禁方,如今到外邊來走方賣藥。”于是遂請之來施行閹割之術,“辛割豬走方之人,只顧銀子,便肯下手,哪管他是非曲直”。其法為:先以蒙汗藥將被施手術者灌醉,然后閹割之。由此可見,私閹在明清江浙民間依然有之。

所謂幽閉,依照明人徐樹丕《識小錄》的解釋,“乃是剔去其筋,如制馬豕極度之類,使欲心消滅。”清代褚人獲《堅瓠續集》卷4則解釋為:“用木槌擊婦人胸腹,即有一物墜而掩其牝戶,止能便溺,而人道永廢矣,是幽閉之說也。”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用外力人為地造成子宮脫垂,從而絕育。一般而言,這些絕育的方法危險性很大,徐樹丕也很明白地說:“國初(明初)常用此,而女往往多死,故不可行也。”但是江浙大戶人家的主婦對婢妾采用某種方法,使之不能與主人發生性行為并為之生育后代的情況,則一直存在。


例如,據張明弼《螢芝全集》卷4“削鼻班記”所載,在明末江蘇金壇縣的奴變中,造反的奴仆在聲討其主人罪行的檄文中,就說道:“主婦妒,則有鍛椓陰私,薙毛縫皮,丑痛之聲,流聞于外。”

到了清代,據褚人獲《堅瓠續集》卷4說,仍有官紳人家中的妒婦,以類似方法虐待婢女,“搗蒜納婢陰中,而以繩縫之”,或“以錐鉆其陰而鎖之,棄其鑰匙于井”。他并且也提供了一個順治時常州官宦人家使用這種方法的具體例子。

但是這種方法的使用并不限于明清之際,也不限于官紳之家。例如道光時湖州歸安人朱翊清在其《埋憂集》卷五“鎖陰”中,就記述了一個湖州竹墩鄉下無賴沈某,對其妻采用這種方法的故事。不過總的來說,這些做法因為過于殘忍野蠻,容易激起社會輿論的反對,因此在江浙運用也很有限。

(二)非手術節育法

宋元明清時期人們所普遍知道的非藥物節育方法,大體來說,主要是使用針灸來墮胎與絕育,以及通過食用某些食物來避孕。此外,通過調節房事的日期和方式,或延長哺乳的時期,也可收到節育的效果。后一種方法,宋元明清江浙人也可能已經知道并使用。

1、針灸與推拿

通過針灸進行墮胎,從今日醫學的立場來看是可行的,劉喆在《古今婦科針灸妙法大成》,中說:關于針灸流產問題,一向有爭論。一些學者認為針灸只能起擴宮、開大宮口的作用,有助于分娩時順產,并不能使早、中期妊娠中止。但經現代檢測,針刺確實能夠中止早期妊娠,而且胎兒月齡越小,妊娠胎次越多,成功率也越高。

馬王堆出土的《胎產書》,已警告孕婦在妊娠的某月不可針某穴,說明早在先秦時代醫家已經知道針某些穴位可能導致流產。到了南朝時代,有記載表明當時的醫生已經掌握針灸下死胎的方法,例如據《針灸大成》,“(徐)文伯見一婦人臨產癥危,視之,乃子死在腹中,刺足三陰交二穴,又瀉足太沖二穴,其子隨手而下”。唐代《千金翼方》則說:“明云懷胎必不針開元,若針而落胎,胎多不出,針外昆侖立出”。

但是盡管如此,在明代以前,針灸墮胎的具體情況仍不很清楚。

到了明清,有關墮胎的處方頗見于針灸學著作。例如在針灸下死胎方面,《醫宗金鑒》說:“胎不出,子死腹中,宜刺子戶。”《楊敬齋針灸全書》說:“死胎不出,取中極、合谷、昆侖(穴)。”《續廣達生篇》則載:“凡子死腹中,……宜灸獨陰穴,凡三次即下。獨陰穴在二指節第一節宛中。”事實上,只要作出一些手法的調整,這種方法也可用于引產,因為二者常用處方都以合谷、三陰交為主穴。這種針灸流產術自宋代以后一直有人使用。在今天,此法仍然在使用,而且也有一定成效。

據劉喆的報道,在使用此法的200余例臨床手術的結果來看,成功率約在三分之二左右,應當說相當不錯。

此外,在絕育方面,早在明清以前很久,《針灸甲乙經》、《千金要方》就已談到針灸石門穴會導致婦女絕育。宋代《針灸資生經》又引《千金方》、《千金翼方》重申:“婦人欲斷產,灸踝上一寸三壯,即斷”,“石門忌灸,銅云針之絕子。……陰交灸多絕孕。又云石門、開元,相去一寸,針開元治婦人無子,針石門則終身絕嗣,其道幽隱,豈可輕侮哉!”可見宋人對此知悉已詳。

這些知識反復為后代醫書引用。明代《普濟方》卷424說:“治婦人欲斷產,右踝上一寸,灸三壯即斷”,“石門忌灸,絕孕,針之絕子”。《針灸大成》說:“石門……婦人禁針禁灸,犯者絕子。”《醫學入門》也說:“婦人針灸石門,終身孕不成”。清代《針灸集成》在討論針灸禁忌時,仍然告誡人們:“石門針灸應須忌,女子終身孕不成”。可見使用針灸石門穴的方法來絕育,是宋以來的針灸絕育的主要手段。

此法是否真有效?近代針灸專家承淡安在其所著《中國針灸學》中予以肯定的回答:“石門,婦人禁針灸,因能使卵巢受傷而不孕。凡子女過多而有絕育要求者,可針灸石門,但行針時應按準穴位。針石門的同時也可針中極、關元、三陰交、合谷,和右足內踝上一寸,均針后加灸,確可絕孕。”此外,據《針灸大成》,亦可用灸法絕育:“欲斷產,灸右足內踝上一寸,合谷。又一法:灸臍下二寸二分,三壯,肩并。”但是,這些方法在宋元明清江浙究竟運用情況到底如何?現尚不清楚,因此還有待從史籍中去發掘證據。

此外,使用中醫的按摩推拿之法也可墮胎。這一點,宋人可能已知之。

南宋時按摩術頗為流行,而且也運用于婦產科治療。據《夷堅志》,當時名醫龐安常即用按摩術為難產孕婦助產,“令家人以湯溫其腰腹間,安常以手上下推摩之,孕婦覺腸胃微痛,呻吟間生一男子,母子皆無恙”。這種助產按摩術,倘若施于懷孕早期的孕婦并用力較大,即可造成流產。

推拿墮胎的方法在清代江南民間使用很普遍。例如朱翊清《埋憂集》卷4“墮胎”說:嘉慶時湖州歸安縣農村的收生婦,“能墮胎,以此漁利”,每次為人墮胎,收費“番錢五枚”。其法為:“以沸湯漬草鞋”,取而用力按摩孕婦之腹,俾胎墮下。不過從這則記述所講情況來看,這種方法具有相當的危險性。

2、食物避孕法

某些食物會對人的生育機能會發生一定影響。這一點,宋元明清人知之甚多,所以醫書和其他文獻中每每有“食療”之法。不過,這些“食療”方法,大都是“食補”法,著眼于改善男女的生育機能,以增加受孕機率。

至于在避孕方面,宋元明清人已知道忌食肉食和蔥、蒜、韭菜等食品可抑制性欲(從而減少受孕機會)。但從我們所見的史料來看,對江浙人民的避孕有直接影響的食物,只有棉籽油一種。然而,正是這種避孕食物,對江浙人民的生育情況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棉籽油,即從棉花種籽(棉籽)榨出來的油。經現代科學檢測,棉籽油中所含的棉酚,具有抑制男子生育功能的作用。棉酚在高溫強堿條件下會分解消失,但用舊法榨油,不能徹底清除棉酚。因此長期食用舊法榨制的棉籽油,會造成不育。

我國現在還有一些農村的居民,因一直食用棉籽油而造成多年不育的。但是如果停止食用,過一段時間后,生育能力仍有可能恢復。因此之故,有人稱棉籽油為“安全可靠”的“強力避孕藥”。

棉籽油可食用,但迄今我們尚未發現有明代江浙有將棉籽油作為食用油的記載,故推測當時食用棉籽油尚未普遍。

到了清代,棉籽油的食用在江浙已經很普遍,以至在不產棉花的湖州,棉籽油(被稱為“青油”)也被地方志列為當地主要食用油之一,而且“市肆每以摻入菜油”出售。

為什么要將棉籽油摻入菜油出售?主要是因為棉籽油價格較菜油低廉,商家借摻假以牟利之故。因此,褚華《木棉譜》說:“木棉子……榨為油,……色紫而渾,以之注燈則不明,以之和蔬則味酵,但其值頗賤,市肆間私買之,以為菜油、豆油之蘭亭贗本。”楊光輔《淞南樂府》也說:“棉花核榨油,用以照夜,若煮食不及菜、豆油,故價值亦賤。”鄭光祖《醒世一斑錄·雜錄》卷6“棉花價”條則說:“棉籽為油,(價)不足計”。可見確實是一種最廉價的食用油。

因此,盡管清代江浙人民可能尚未明確認識到棉籽油的避孕作用,但是由于他們經常食用之,所以實際上可以說已經在不自覺地服用這種“強力避孕藥”了。當然,由于棉籽油在清代江浙食用油結構中所占比重不高(更多食用的是菜油和豆油),人們一年內食用棉籽油的總量不會太高,而且如上所述,棉籽油常常是攙在菜油中食用,每次攝取數量有限,因此它抑制生育的效果,可能不像在那些長期主要食用棉籽油的地方得那么明顯。不過,由于經常食用,肯定對男性生育能力會有一定的抑制。

由于棉籽油味道不佳,而且價格便宜,食用者自然主要是貧苦民眾,這使得這些民眾在無意中也采用了一種最廉價的節育手段。這一點十分重要,因為與比較富裕和受過教育的階層相比,貧苦民眾對于節育的愿望比較微弱,而可采用的手段也比較欠缺。

3、調節房事和延長哺乳

江浙醫家對房事與生育之間關系的了解,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日漸深入。陳自明在《婦人大全良方》卷9“求嗣門”之“褚尚書求男論第二”中,歸納前人所論,提出了“交會禁忌”和“男子受胎時日法”,認為避開禁忌,遵循正確日子,就容易受孕得子。反之則否。

到了明清時代,江浙醫家對房事與生育之間關系的一些方面,已有正確的認識。例如,《萬病回春》卷4說:房事之后,倘若女方排小便,易使精液流出,從而減少受孕的機會,因此若要增加受孕的機會,就應當“交合畢,令女人穩睡不動,……頓飲時節,不可動身”。

又,張介賓在《景岳全書》卷39子嗣類人事部十機篇中,指出婦女懷孕早期,倘若丈夫不節制房事,就會導致“暗產”。《仁壽鏡》“宜男集”解釋“暗產”說:“大抵一月之胎即墜,人皆不知有胎。人但知縱欲,豈料其已受胎而墜也,此名暗產”。《金丹秘訣》則說得更為明白:“婦人覺有孕,男即不宜與接。若不忌,生半產。蓋女與男接,欲動情勝,亦必有所輸泄;而子宮又開,故多致半產。”

很明顯,上述醫書都告誡人們不應如何如何,否則會引起受孕困難或流產。但是倘若人們意在節育,他們自然也可以自覺地逆之而行。科學知識本來就是一把雙刃的劍,既可順其道而行之,以收正面之效,亦可反其道而行之,以求相反結果。關鍵在于使用者是抱著何目的來使用這些知識的。

有趣的是,江浙醫家對于房事與生育關系的一個錯誤看法,對生育控制也起到了積極的影響。我們知道,婦女只有在每個月的排卵期內才會受孕。

婦女的排卵期是在什么日子呢?以往的醫家認為在婦女月經剛凈之日,這當然不正確。但是一直到明清時代,江浙的醫學家們仍然堅持錯誤的舊說,認為婦女最佳受孕時間是在月經干凈后三數日內。即使是著名醫家如洪基,在其《攝生總要秘剖》“種子方”中,也認為“宜種子之時”是在“婦人行經過后凡六日”。

這個錯誤,使得許多虔心求子的夫婦,在醫生的指導下去追求最佳受孕時間,結果反而錯過了真正的最佳時間,從而難以受孕。這對于節制生育來說,不能不說是“因禍得福”。

此外,自宋以來江浙醫家對人們的性生活提出了許多禁忌,也使得男女交合受到很大的限制,從而減少了婦女受孕的機會。

典型的例子如南宋周守忠的《養生類纂》卷下人事部“交合”條中關于男女交合的禁忌。這些禁忌無所不有,使得男女交合非常受限制。他還說:“凡月二、三日、五日、九日、二十日,此生日也,交會令人無疾病”。據此,一個月中僅有5日是適合交合的日子。如再除去各種禁忌所認為不宜的情況,那么夫婦間就幾乎沒有什么合適的日子進行性生活了。這些禁忌,大多無科學根據。

明代浙江錢塘醫家高濂在其《遵生八箋》卷10《色欲當知所戒論》中引用了孫思邈關于行房避忌的論述之后,指出這些禁忌的“立教之意”,實際上是“戒人節欲,借時日以懼之耳”。房事減少,受孕機會自然也隨之降低。


《遵生八箋》局部

掌握婦女生理特點而采用的另一種非藥物避孕方法,是延長母親為嬰兒哺乳的時期。現代科學證明:這是一種有效、安全、低成本的節育良法。

1995年12月,世界衛生組織和其他國際科研組織的24位科學家和計劃生育專家,對一項為期七年、調查范圍涉及中國和世界六大洲許多國家數千名婦女的協作研究的結果,進行了分析,所得出的結論是:如果婦女在分娩后六個月內不來月經,并且完全或基本上用母乳喂養嬰兒,那么喂奶母親的避孕成功率在98%以上。這些科學家和計劃生育專家把這種方法稱為“哺乳閉經避孕法(LAM),認為這種方法不僅避孕率高,而且成本低,有助于使婦女保持適當的懷孕間隔,同時還能改善婦女的健康和提高嬰兒的成活率,是一種很好的節育方法,值得大力推廣。

這種方法在江浙的使用情況如何,因史料闕如,難以具知。不過,延長哺乳在江浙相當普遍,盡管人們運用此法往往是出于別的目的。

明初醫書《普濟方》卷360“嬰孩”從健康育兒的角度出發指出:“所謂哺乳二周三歲,則益其體”,并批評“今人未周奪其乳,入月恣肥甘,豈不致疾?”而更多的則是從親情的角度出發要求延長哺乳。

元末孔齊就已提出:“凡生子以自乳最好,所以母子有相愛之情。……或無乳而用乳母,必不得已而后可也。”他提倡自乳的出發點是母子感情,但此外更重要的一個因素卻是儒家的孝道。

中國自古就有哺乳三年的禮俗,并把哺乳三年視為為父母服喪三年的禮俗依據,即如《禮記》“內則”所說:“食子者三年而出”。劉向《說苑》卷1則說:“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懷。故制喪三年,所以報父母恩也”。在禮教盛行的時代(特別是明清),這應當是很普遍的,所以清代江南勸善書《幾希錄》“父母”條載陳成卿文引時諺說:“十月懷胎娘辛苦,三年哺乳母勤勞”。由此可知此法在宋元明清江浙運用亦頗廣。

最后,要說明一點:盡管這些非藥物節育方法在宋元明清江浙運用越來越普遍,對于這一地區人民的人口控制起著越來越大的作用,但是更重要和更直接的方法是藥物節育。因此,我將在以后的文章里重點介紹藥物節育方法及其運用的情況。

古代女子如何避孕?

一、麝香,有說將麝香放入妓女的肚臍可以避孕,比如堪稱中國“紅顏禍水”之最的趙飛燕和趙合德兩姊妹就有記載采取的是這樣的避孕措施。當然,趙飛燕和趙合德兩姊妹還不能稱其為妓女,但殊歸同途。這種貼肚臍叫“了肚貼”。貼在肚臍上,就可以了結女人肚子的受孕功能,再不能懷孕了,不過這“了肚貼”已經失傳。古代女子都是怎么避孕的?殘忍到讓人目瞪口呆,一個都不想嘗試!


 二、中國古人就用絲質油紙或者破布團放入女性體內當作屏障,而古埃及人是用羊毛棉球植入女性體內,就能防止懷孕。由于這種東西對男女都會造成傷害,人們慢慢發現魚鰾可以用來避孕,而西方人使用了羊腸,如此一來男女不會受到傷害又可以避孕,慢慢的這種方法被改進,發明了安全套!


 三、藏紅花,在古代,有宮女被皇上寵幸,但皇上并不希望此女子受孕的話,那么,太監就會把宮女倒掛起來,以藏紅花液清洗下身。據說,如此可以有效的避孕。在現代,我們依然能在某些宮斗劇中看到一碗深紅的湯藥出現,那就是藏紅花。


 四、動物的糞便,在3000多年前的印度和埃及,像鱷魚、大象這樣被認為具有神秘力量的動物的糞便也被用到了避孕藥方中。事實上,由于這些動物糞便具有高度酸性,它的確具有一定的殺精作用。不過,哥德海得稱,動物糞便所帶來的強烈臭味顯然會影響古代夫妻們的興趣。


 五、水銀,唐朝人民為了避孕簡直喪心病狂,他們服用一種叫”五毒散”的湯劑來避孕,這里面有水銀,砒霜等毒藥能毒死胎兒,但重要的是也有可能毒死本人也會讓人終身不孕,所以基本上只有敬業的唐朝妓女會服用。


 六、魚鰾,在博物館的展示欄里邊有古代人用綿羊腸子制成的避孕套,還用魚膘作避孕套,可以想像,由于男人那話兒大小不同,找到一個合適的魚膘多不容易。

 七、推拿術,皇帝后宮佳麗三千,作為至高權力的皇帝臨幸完后宮的女人以后會告訴太監留或者不留,如果皇帝說不留的話太監就會為嬪妃的下身進行推拿,確保皇帝的精液不能留在那女的體內,這種推拿嬪妃下體使精液流出的方法,便是古代宮廷房事后的“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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