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古代的刑法,那可以說讓人聽起來都害怕,像車裂,凌遲啊,還有五馬,都是比較著名的了,但今天要說的是清朝的這三種刑法,他比較怪異,只是為女性提供的,其中的手段,我相信是個人都承受不住!這些刑法雖然不是清人發明的,但是在清朝用的最多,接下來我給大家介紹介紹!
第一種:關小黑屋
關小黑屋不是你們想象的那么簡單,這其實是對人的一種懲罰,限制自由,將人裝在一個桶里,什么都在桶里完成,這種雖然人不會餓死,也不會說渴死,但是在桶里待久了,由于什么都在桶里解決,桶里會長滿蟲,然后被蟲攻擊,然后人會被活活折磨死!這個不多說了,有點惡心!
第二種:墩鎖
所謂的墩鎖,是一個刑具的名字。高約20厘米,一尺見方的木箱。上蓋有四個洞,分別鎖住手腳。由于宮女無法站立而得名。就是受罰宮女面向北方立定,彎腰伸出雙臂來,用手扳住兩腳。不許身體彎曲,大家都知道蹲久了,腳會很麻,這樣讓這些宮女這樣呆個幾天,一般情況是受罰宮女必定頭暈目眩,僵仆臥地,甚有嘔吐成疾,至殞命的。非常的折磨人!
第三種:俱五刑
俱五刑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鼻,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后,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干剁成三塊。 漢高祖死后,呂后把他的寵妾戚夫人(劉如意的母親)就使用了這種刑法,結果呂后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但實際沒死),到了唐朝,這種刑法又被武則天延伸了,被施以此刑的就有蕭淑妃和王皇后,這種刑法至今就3人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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