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yang)(yang)老這個社會問題,是每個時代都關心的問題。養(yang)(yang)老制度從古至今伴(ban)隨著(zhu)文(wen)明的進步在(zai)不斷地發展變化著(zhu)。
中(zhong)國古(gu)(gu)代(dai),不管是普通老(lao)(lao)百姓,還(huan)是政府(fu)官員,都沒有(you)養(yang)老(lao)(lao)金,也(ye)基(ji)本上沒有(you)退休工資,那(nei)么(me)古(gu)(gu)代(dai)人又(you)是靠什么(me)養(yang)老(lao)(lao)呢?
古人在養老方面花的(de)心思(si)可真的(de)不少哦!
官員退休養老
古代官員正常(chang)退休叫(jiao)作“致仕”,源于周代,漢以后形(xing)成制度。
一般致仕的年齡為(wei)七(qi)十歲,漢代只有(you)高級官(guan)員有(you)“致仕”,致仕條件是(shi)(shi)年老或(huo)是(shi)(shi)有(you)疾。
漢代規定,俸祿(lu)(lu)兩千(qian)石(shi)以上的高官,退(tui)休可領取原俸祿(lu)(lu)的三分之(zhi)一;
功(gong)勛極(ji)其卓(zhuo)著的(de)少數官員甚至可以(yi)享受原俸,
另外,在退休時還(huan)有一次性賞(shang)賜,如錢、黃金、糧食、房屋、車(che)馬(ma)等。
唐朝(chao)官員在退休方面明確(que)了“七十(shi)致仕”,如果(guo)不到七十(shi)歲,但是體弱(ruo)多病的(de)也(ye)要退職(zhi)。
“唐致(zhi)仕官,非有特敕,例(li)不給俸”。
除非皇(huang)帝特批(pi),否則的話,唐朝官員(yuan)退(tui)休(xiu)后(hou)沒有退(tui)休(xiu)金(jin),但能得(de)到(dao)一定數量的田地養老。
宋朝雖(sui)然也規定了七十致仕,但(dan)并沒有實際執行(xing),所(suo)以導致朝堂(tang)之(zhi)上,皆(jie)老朽昏庸(yong)之(zhi)輩。
因為退休只能拿到斗(dou)俸,所以官(guan)員千方(fang)百(bai)計拖著不退休。
明朝起,將退(tui)(tui)休年齡提(ti)前了十年以上,只要年滿六十歲,就鼓勵(li)退(tui)(tui)休。
如洪武十三(san)年(nian)(1380年(nian)),明太祖朱元璋詔令(ling)“文武官年(nian)六(liu)十以上者聽致仕”。
弘治四(si)年(nian)(1491年(nian)),明孝宗朱佑樘又詔“自愿告(gao)退官員,不分(fen)年(nian)歲,俱令致仕”。明代的開(kai)國功臣劉伯溫,輔佐朱元璋平定天下后,于洪武四(si)年(nian),未滿(man)60歲時(shi)就(jiu)告(gao)老(lao)還鄉。
中央官(guan)員退(tui)(tui)休(xiu)后享受半俸,一般情況下(xia)不(bu)給(gei)退(tui)(tui)休(xiu)官(guan)員發退(tui)(tui)休(xiu)金,家里實在太(tai)窮的話(hua),根據個人(ren)申請,“有(you)司(si)月給(gei)米二(er)石,終(zhong)其身(shen)”。
清朝官員退休(xiu)年齡(ling)也為六(liu)(liu)(liu)十歲,如果(guo)沒(mei)有年滿六(liu)(liu)(liu)十歲而因病(bing)提前退休(xiu)是(shi)沒(mei)有俸祿的(de),而滿六(liu)(liu)(liu)十歲又有世職的(de)可以(yi)拿半(ban)俸,但對那些有特殊功績的(de)官員,如打仗(zhang)負傷者,則全數發給。
古代家庭養老
中國古(gu)代的養老以(yi)家庭為主力軍,嚴峻性遠(yuan)遠(yuan)超過現代。
周(zhou)代開始(shi)出(chu)現初具規模(mo)的養老(lao)制(zhi)度(du)(du),這一制(zhi)度(du)(du)規定了50歲以上的為(wei)老(lao)人(ren)。為(wei)讓子孫更好地贍(shan)養老(lao)人(ren),周(zhou)代實行有老(lao)人(ren)的家庭可減免(mian)徭(yao)役的政策(ce)。
如果家中有80歲以(yi)上的老(lao)人(ren),則兒孫中可以(yi)有一人(ren)不(bu)服徭役;如果有90歲老(lao)人(ren),則全家都可以(yi)不(bu)服徭役,此(ci)即“八(ba)十者,一子不(bu)從政;九十者,其(qi)家不(bu)從政”一說(shuo)。
春秋戰國時期,雖戰亂頻繁,尊老傳統不變。
漢代(dai)出現中(zhong)國最早的(de)(de)“老年人(ren)保(bao)護法(fa)”,規(gui)定了70歲以(yi)上老人(ren)應該(gai)享(xiang)受的(de)(de)生(sheng)活和政治待遇。漢朝(chao),推行“以(yi)孝治天下”的(de)(de)孝道,對“家庭養老”,有著極嚴的(de)(de)規(gui)定和要求(qiu)。
漢律(lv)還規定:不(bu)贍養(yang)老人者,要被(bei)處棄市(shi)之刑。對父(fu)母、祖父(fu)母等長輩(bei)不(bu)敬(jing)也是重罪,子女殺(sha)父(fu)母或祖父(fu)母,即使(shi)沒有成功,毆傷長輩(bei)者同樣要受棄市(shi)之刑。
此外,還發放“老年證”,80歲以(yi)上的(de)老人,皆由朝廷授(shou)予王杖,一種叫“鳩杖”的(de)實用(yong)物。為了保證鳩杖的(de)權(quan)威性,漢(han)朝出(chu)臺了相應(ying)的(de)法規。
北魏時期,首創“存(cun)留養(yang)親”制(zhi)度。是(shi)指對某些犯人進行特(te)赦(she),以確保(bao)家(jia)庭養(yang)老的實現,這在古代社會(hui)是(shi)很有(you)必(bi)要的。
從北魏開始,一直延續到(dao)清代,是中(zhong)國古(gu)代重視(shi)家(jia)庭(ting)養(yang)老和保障家(jia)庭(ting)養(yang)老的(de)一個縮影。
在唐代,唐律規定:父母在,不遠游,不能存私(si)房(fang)錢,否則要被(bei)治罪(zui)。這(zhe)種養老的社(she)會(hui)氛圍,使得老人可以在兒女的全天候照(zhao)料下(xia),安享晚(wan)年,較(jiao)好解決了“空巢(chao)”現象。
甚至還有“精(jing)神養(yang)老”一說。所謂“色(se)養(yang)”,就是奉養(yang)父母(mu)時要和(he)顏悅色(se),不能讓(rang)老人(ren)不開心(xin)。唐初名(ming)相房玄齡可謂這方(fang)面的典型(xing),他不但對生身父母(mu)恪守孝道,對繼母(mu),他也“以色(se)養(yang),恭謹過人(ren)”。
唐代繼(ji)承了漢代給(gei)老人“賜杖”、“免稅”等諸(zhu)多做(zuo)法。
此外,還規(gui)定(ding)了“補給(gei)侍(shi)丁”制度。
其內容是,對80歲以(yi)上(shang)(shang)的(de)(de)老(lao)人(ren),政府(fu)為他(ta)安(an)(an)排一個(ge)照(zhao)料的(de)(de)人(ren),90歲以(yi)上(shang)(shang)的(de)(de)安(an)(an)排兩個(ge)人(ren),百歲以(yi)上(shang)(shang)的(de)(de)安(an)(an)排5個(ge)人(ren)。政府(fu)安(an)(an)排的(de)(de)這些侍丁(ding)不(bu)用服徭(yao)役,好讓他(ta)們專心奉養老(lao)人(ren)。
宋、明、清三代都規定免除老人子孫的(de)賦稅。
到了清代,家庭(ting)養(yang)老的(de)法律規定相當嚴苛,其中,如果老人(ren)因為養(yang)老無著而自殺,那么兒子要以過失(shi)殺人(ren)罪論處(chu)。
對于中國古代的普(pu)通老百姓來說,養老制度是以家(jia)庭養老為(wei)主(zhu),一(yi)家(jia)之內(nei),晚(wan)輩負有不可推脫的養老義務。
國家養老
國家(jia)養老是古代養老制(zhi)度的(de)一個重要方面(mian)。各個朝代國家(jia)養老的(de)方式各有千秋。
公元521年(nian),中國有了(le)歷史上第一家(jia)由政府(fu)開(kai)辦的“養(yang)老(lao)院(yuan)”——南(nan)朝的梁武(wu)帝命令設立“獨(du)孤院(yuan)”,專門(men)收養(yang)老(lao)人和孤兒(er)。從此(ci),中國的養(yang)老(lao)院(yuan)開(kai)始制度化。
到唐朝(chao)(chao),這樣的養老(lao)機構(gou)已被推廣(guang)。武則天時代,唐朝(chao)(chao)還開設了主收貧、病(bing)、孤、疾者的“悲田養病(bing)院”。唐肅(su)宗在長(chang)安和洛(luo)陽分別建(jian)了“普救病(bing)坊”,用于照顧無人贍養的老(lao)人。
但(dan)真(zhen)正(zheng)讓“養(yang)老院”這種養(yang)老方(fang)式流行起來的是宋朝。
北宋(song)初(chu)年(nian)即開設名為“福田院”的養(yang)老(lao)機構,后來又開設了“居養(yang)院”,南宋(song)則叫“養(yang)濟院”等,將(jiang)孤寡不能養(yang)活(huo)自(zi)己的老(lao)人登記(ji)備案(an),由國家贍養(yang)他(ta)們。雖然名字(zi)不同(tong),但都是慈善性質的養(yang)老(lao)院。
而(er)且,在宋徽(hui)宗時(shi)期,老(lao)人的年齡標準(zhun)是50歲,使養老(lao)的人群范圍得到(dao)了極大的擴展,成為(wei)歷史上老(lao)人的黃金時(shi)期。
同(tong)時,民間養老院也普遍(bian)興起(qi)。如洪邁《夷(yi)堅(jian)甲志》“劉(liu)廂(xiang)使妻”條(tiao),在與南宋對峙的(de)金國興中(zhong)府(fu),有位叫劉(liu)廂(xiang)使的(de)漢(han)族(zu)人,遣散家(jia)中(zhong)奴婢,拿出全部(bu)財產(chan)興建“孤老院”。
明(ming)清(qing)時期,養老資金得到(dao)了(le)各地中(zhong)產階層以(yi)上(shang)人家(jia)的大力捐贈,如施棺局,在清(qing)代,各類(lei)養老機構90%以(yi)上(shang)都是(shi)民辦的。
到(dao)了明(ming)嘉靖年間,京城除了加(jia)大養(yang)濟院的數量(liang)與規模,還定(ding)期輪派官員(yuan)進行(xing)督查,看貧者和老者有無(wu)飯吃,有無(wu)制度上的弊端(duan)。
嘉靖(jing)十一年,在北(bei)京地區,僅(jin)政府(fu)免費(fei)提供給老(lao)無所(suo)養等各類(lei)窮(qiong)人的(de)衣服(fu),就花費(fei)275兩銀子。國家花錢,直接給老(lao)人購買生活必需(xu)品,在社會(hui)上形成(cheng)一種極為良好(hao)的(de)養老(lao)風氣。
清(qing)代延續(xu)明代制度,繼續(xu)開辦“養(yang)濟(ji)院(yuan)”和(he)“施棺局”。即(ji)便(bian)到了(le)清(qing)末國(guo)家較為衰弱(ruo)之際,對養(yang)老的(de)支(zhi)出也(ye)毫不吝嗇。如光緒年間(jian)的(de)某一年,僅廣東一省的(de)養(yang)濟(ji)院(yuan),就花費(fei)白(bai)銀近(jin)1.7萬兩。
古代,國家(jia)除了相應的政策法規,還通過(guo)授官(guan)賜(si)爵、賞賜(si)財(cai)物以確保(bao)老人(ren)安享晚年。
古代政府對養老的(de)關注與投入,有一種近乎(hu)于天然的(de)職(zhi)責(ze)與自(zi)覺(jue)。而這(zhe)種職(zhi)責(ze)與自(zi)覺(jue),無疑(yi)是與中(zhong)國的(de)孝文化緊密聯系在(zai)一起的(de)。
孝文(wen)化是中國傳統文(wen)化,而孝的核心(xin)就要敬老養(yang)老。
如今,養老越(yue)來越(yue)多地依(yi)靠(kao)完善的社(she)會保障制(zhi)度(du),但縱(zong)觀古今,無論(lun)是國家(jia)制(zhi)度(du),還是子女(nv)的贍養和(he)孝敬(jing),孝道文化和(he)敬(jing)老的精神(shen)內核都始終沒有(you)變(bian)。
“百善孝(xiao)為(wei)先”,希望孝(xiao)文化(hua)能一直傳(chuan)承下去。
養老問題(ti)一(yi)直(zhi)是(shi)古今中(zhong)外(wai)大家高度關注的話題(ti),從古至今尊、老養老一(yi)直(zhi)是(shi)中(zhong)華民族的傳統美(mei)德,也是(shi)人類文明的象征。古人有句話說得好“百善孝為先”,只要贍(shan)養好年邁的父母(mu),才(cai)有資格稱得上是(shi)一(yi)位善良(liang)的人。
早在先秦時(shi)期就有較為完(wan)善的養老(lao)(lao)制度,對于退休官員、普通(tong)老(lao)(lao)人和(he)鰥寡孤(gu)獨的老(lao)(lao)人都采取了(le)不同的養老(lao)(lao)措施,正因為這(zhe)些(xie)養老(lao)(lao)、尊老(lao)(lao)的制度,對社會(hui)的穩(wen)定發展和(he)建立良好的社會(hui)風尚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yong)。
到(dao)了漢代(dai)尤其重視孝道,漢文帝劉(liu)恒(heng)是唯一一位載入“二十四孝”的皇(huang)帝,上行(xing)則(ze)下效,漸漸地(di)尊老(lao)養(yang)(yang)老(lao)在當時成(cheng)為(wei)一種社會風尚(shang),并出現了“孝感(gan)動天(tian)”的故(gu)事。今天(tian)筆者帶大家探討一下漢代(dai)的養(yang)(yang)老(lao)制度,百(bai)姓除了養(yang)(yang)兒防老(lao)之外,還有哪(na)些養(yang)(yang)老(lao)措施(shi)。
年邁老人示意圖
養(yang)(yang)老制(zhi)度的起源與形(xing)成“凡(fan)養(yang)(yang)老,有(you)虞(yu)氏(shi)以(yi)燕(yan)禮,夏后氏(shi)以(yi)饗禮,殷人(ren)以(yi)食禮,周人(ren)修而兼用(yong)之。五十(shi)養(yang)(yang)于(yu)鄉,六十(shi)養(yang)(yang)于(yu)國,七十(shi)養(yang)(yang)于(yu)學,達于(yu)諸侯(hou)。”——《禮記·王制(zhi)》
養老的禮(li)俗起(qi)源于原(yuan)始社會末期(qi),到(dao)了(le)西周時(shi)期(qi)才逐漸完善,不過(guo)當時(shi)的老人由(you)中央政府和地方諸侯共同贍養。
戰國時期,諸侯(hou)為(wei)了爭(zheng)霸相互攻伐,主張(zhang)“法治”,崇(chong)尚武功(gong),致使禮樂(le)崩盤,養(yang)老(lao)的(de)禮俗也(ye)漸漸遭(zao)到破壞,社會上甚至出現了老(lao)人(ren)危機。
商鞅變法以后,秦朝重法不重親,立下父子(zi)間不得替對方掩(yan)蓋(gai)犯罪事(shi)實的規矩,不然就要(yao)受到連(lian)坐,致使秦(qin)朝的父子(zi)關系越來越疏遠,加(jia)之戰(zhan)爭連(lian)年(nian)不斷,強迫(po)大量的青壯年(nian)勞(lao)動力服兵役,從(cong)而(er)進一步加(jia)劇老(lao)無所依的社會問題。
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一(yi)座秦墓中發現了大量的(de)竹簡,上(shang)面記載了父親告發兒(er)子(zi)不(bu)孝的(de)兩個案例(li),讓我們從另一(yi)方面了解到秦朝(chao)時期(qi)養老的(de)社會問(wen)題。
漢朝建立以后,君臣幾乎達成一個共同的認知,他們認為秦朝廢禮儀,棄仁義是它滅亡的主要原因,所以想要治國安民,就要恢復周禮,推進養老的政策,教化子民要養老、尊老。
子孝母圖
漢王二年(前205),劉邦下詔,但凡年過五旬的老人,品德高尚,能引導大家向善者可以擔任鄉官,一鄉選舉一人。然后從這些鄉官中選舉一位擔任“縣三老",縣三老主要負責全縣的教化工作,鄉官可以免去徭役,每年十月朝廷還要賜給他們酒肉。
其實劉邦挑選輩分高且道德修養高的人擔任鄉官,主要是為了恢復古禮,告訴百姓長幼有序。
漢文帝即位之初,賈誼認為漢朝繼承了秦朝的傷風敗俗,廢棄了禮儀,竟然出現子殺父、弟殺兄的現象,要改變這種不良的社會風氣,就要恢復周禮,施行養老的政策,讓天下人回心向道。
漢朝經過幾十年的休養生息,社會經濟得到了一定的復蘇,為養老提供了物質基礎,漢朝諸帝對先前養老政策的不足之處進行完善,建立起一套相對完善的養老制度。
文帝畫像
西漢(han)時期的養老(lao)制(zhi)度漢(han)代諸(zhu)多帝王(wang)都(dou)竭力推行養老(lao)的政策,并(bing)形成了一(yi)套較為(wei)(wei)完善(shan)的養老(lao)體系,但是對于官(guan)員(yuan)的退休年(nian)紀和退休工資(zi)也(ye)沒(mei)有(you)(you)一(yi)個統一(yi)的規定,官(guan)員(yuan)大(da)多是因為(wei)(wei)年(nian)老(lao)和健康問題向朝廷提出告老(lao)還(huan)鄉,有(you)(you)時皇帝會(hui)給(gei)他們一(yi)些經濟補償,有(you)(you)時也(ye)會(hui)給(gei)他們享受某(mou)一(yi)官(guan)職級別(bie)的俸祿。
史書(shu)關(guan)于漢(han)代具體的(de)養老(lao)(lao)制(zhi)度(du)記載不多,大多皆為(wei)關(guan)愛長(chang)者的(de)一些規(gui)定,近來在甘肅武威地區的(de)東漢(han)墓中曾(ceng)多次(ci)出(chu)土有關(guan)漢(han)代養老(lao)(lao)、敬老(lao)(lao)的(de)詔書(shu),呈(cheng)現(xian)出(chu)更為(wei)全面的(de)養老(lao)(lao)制(zhi)度(du)。
(一)賜布帛酒肉,發放養老糧
今老弱(ruo)未嘗傅者皆發之,未二(er)十三為弱(ruo),過五十六為老。——《漢書》
周代發放米粥給老人,漢代則為糧食。漢高祖劉邦統治時期,把賦役規定的養老年齡界定為五十六歲,并下令賞賜老人酒肉,爾后(hou)其(qi)他帝王也是(shi)奉(feng)行不改,只是(shi)在數量有所差別。
呂后執政期間規定大夫(五級爵位)年滿九十歲,不更(四級爵位)年滿九十一歲,簪裊(三級爵位)年滿九十二,上造(二級爵位)年滿九十三,公士(一級爵位)年滿九十歲,以及普通農民年滿九十五歲者每月可領取一石米,可見呂后對發放養老糧方面做了非常細致的規定。
文帝(di)元(yuan)年(公(gong)元(yuan)前179年),漢文帝(di)劉恒發布(bu)《養老詔》,人(ren)一旦上(shang)了年紀以后(hou),不(bu)吃肉不(bu)會感覺(jue)到飽,不(bu)穿用帛制(zhi)作的衣服不(bu)會感覺(jue)到暖和,今(jin)天正好是(shi)歲首,要常派(pai)人(ren)慰問年長的老人(ren),并賞賜他們布(bu)帛酒肉,這樣一來上(shang)行下效,百(bai)姓才會贍養自己的父(fu)母。
今聞吏稟(bing)當受鬻者,或以陳粟,豈(qi)稱養老之意哉(zai)!具為令。——《漢書·文紀》
文帝還規定但凡年過八旬的老人每人每月可領取一石米,二十斤肉,五斗酒。年過九旬的老人可以額外享受三斤絮、二匹帛,周代(dai)發(fa)放給老人(ren)的是縞(gao)衣(未經染色(se)的絹衣),文帝將(jiang)縞(gao)衣改為布帛,可見漢代(dai)的老人(ren)生活(huo)水平有明顯的提高。
文帝還在詔書中說,有些官員把陳米發放給老人作為養老糧,促使養老措施難以得到落實。故而文帝規定發放養老糧給九十歲以下的老人時,由令史發放,高(gao)級官吏巡視,給九十歲以上的(de)老人(ren)發放(fang)時(shi),由縣(xian)令親自(zi)檢查,縣(xian)丞親自(zi)發放(fang),要做好(hao)監督工作。
當時成年(nian)人每月食(shi)量大約在一石五斗左右,所(suo)以說年(nian)過八旬的(de)老人每月一石米是(shi)足夠他們食(shi)用的(de)。
武帝即位以后多次下詔對六七十歲的老人施予恩惠,他派人賜縣三老、孝者每人五匹帛,鄉三老、悌者每人三匹帛,年滿九十鰥寡孤獨的老人每人二匹帛,三斤絮,年滿八十歲的老人每人三石米。
武帝元封元年,武帝下令賜每(mei)百戶人家(jia)一頭牛、十石酒,加賞年滿八十孤寡(gua)之人每(mei)人二匹帛。
由上可知,劉邦把養老年齡界定為五十六歲,呂后時期為九十歲,文帝時期為八十歲,武昭宣時期沒有太大的波動,成帝即位以后把養老年齡放寬至七十歲,可見養老年紀不斷地在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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