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和宋朝的軍隊為何差距之大,這是很多讀者都比較關心的問題,接下來就和各位讀者一起來了解,給大家一個參考。
古代王朝有強有弱,有大有小,許多人都在探討究竟是哪一個王朝更加的強大,而哪一個更加的弱小,大家爭論不休,沒有一個統一的意見。最為國家武力的象征軍隊是一個國家的基石與命脈,通過一個王朝的軍隊我們便能領會他們的強弱之分。
秦朝與宋朝誰強誰弱一目了然,說起秦朝的軍隊大家腦海中出現的就是一只只軍容整齊,百戰百勝的強悍軍隊,而說起宋朝的軍隊時大家心中所想的就是一只只腐敗無能、戰斗力低下的軍隊。俗話說的好“皇帝不差餓兵。”為了激勵士氣,維持部隊的穩定,一套完善的賞罰制度是必須要建立起來的。而我們也將透過秦朝與宋朝的賞罰制度來分析秦朝軍隊的強大與宋朝軍隊的弱小的因素。
一 同樣是賞賜,秦朝與宋朝軍隊的戰斗力大不相同
春秋戰國與宋遼金西夏時期是我國歷史上有名的亂世時期,土地四分五裂,各國相互對峙、交戰不斷。因此秦國與宋朝都十分的重視對于軍隊的建設,特別是為了提升軍隊的戰斗力與穩定度與歷朝歷代的統治者一樣秦朝與宋朝都對于軍隊采取了賞賜的方式,即制定一項規章制度對于那些立了功勞的將軍士兵給予大量的賞賜的行為。
齊之技擊不可遇魏之武卒,魏之武卒不可遇秦之銳士。春秋戰國時期秦國的軍隊一向以戰力強大,不可戰勝著稱,各國遇到與秦國的戰爭都難以戰勝,最后秦國便是依仗這支部隊消滅六國,建立秦朝。秦朝建立之后更是率領這支部隊北擊匈奴,南征南嶺,秦始皇在世時秦朝軍隊打遍天下無敵手。
而同樣建立了賞賜制度的宋朝軍隊實力可就差的很遠了,自古以來開國君主所統率的軍隊由于受到了戰火的洗禮是一個王朝最強盛的時期,然而宋朝開國君主趙匡胤在位之時就曾經大戰遼國,最終也無法收復幽燕之地,到了宋太祖趙匡胤的弟弟宋太宗繼位后軍隊在攻打遼國之時遭遇到了數次慘敗,精銳損失殆盡。至于再往后的宋朝軍隊戰斗力是一天比一天差,不僅戰斗力低下,而且腐敗不堪,飛揚跋扈,驕橫無比。可以說如果用一個詞來形容宋朝的軍隊那就是垃圾。
賞賜制度本身是為了激發士兵的積極性,鼓勵他們英勇殺敵的做法。其實這樣的措施本身沒有太大的問題,然而為何同樣是采取了賞賜制度的秦朝與宋朝的軍事戰斗力卻天壤地別,它們的賞賜制度差別又在哪里呢?
二 秦朝與宋朝制定賞賜政策的動機不同
秦朝的軍隊賞賜制度是在秦國商鞅變法時期進行的,它的制定動機是為了強大秦國的軍隊,因此賞賜制度是比較合理的,徹底的。秦朝的軍隊變法背景久遠,如果要追溯歷史的話就要回到公元前300多年商鞅變法前的一天,在商鞅變法之前秦國的軍隊也是十分戰力低下的,比如說是秦國軍隊在與魏國吳起的河西大戰之中被對方以精銳的魏武卒以少勝多,數萬魏武卒擊敗了數十萬的秦軍,從這場河西之戰之中我們不僅可以看到魏國魏武卒的強盛,也可以看出此時秦國的軍隊戰斗力低下。
戰國初年各國競相變法,以魏國為首的中原國家實力強大,軍隊戰斗力強,特別是魏國在開國初期通過團結三晉的政策大殺四方,不斷蠶食秦國的土地,秦國如果不能進行一場徹底的變法必將遭遇到亡國的命運,因此秦國在對軍隊的賞賜制度進行變革時的政策比較徹底、完備,促進了秦國軍隊的強盛,為后來天下無敵的秦朝軍隊打下基礎。
而宋朝的賞賜制度的制定動機是宋朝統治者為了解決軍隊問題進行的小打小鬧,因此這一賞賜政策的制定并不完善、徹底。宋朝是一個生于憂患,死于安樂的國家,從宋朝的建立到結束周邊一直都有許多的勢力威脅自己。按照道理來說宋朝應該具有緊迫感,想要訓練一支強大的軍隊來護衛自己,然而宋朝的統治者卻毫無想要強軍的思想,特別是北宋與遼國簽訂了“澶淵之盟”之后簡直就是馬放南山,刀兵入庫,更加削弱宋朝軍隊的戰斗力了。
宋朝的局勢沒有秦國那么險惡,可以說宋朝由于在邊界問題上雖有威脅,但仍然能有與西夏、遼國分庭抗禮的軍事實力。因此從宋太祖趙匡胤開始的宋朝君王大多處于一個相對平和安靜的局勢下,再加上宋朝有是一個安于現狀,不懂得積極進取的王朝,因此宋朝沒有意愿也沒有生死存亡的動力去建立一套徹底的賞賜制度,《宋史》中就記載王安石對于賞賜制度的看法:“今五代之弊根實未能除。”
三 秦朝與宋朝的賞賜制度具體方面有很大的不同
秦朝、宋朝時期雖然都建立了一套自己的賞賜制度,然而二者之間卻又天大的差別。
秦國商鞅變法的秦國軍隊賞賜是秦國的爵位、土地、財富。“商君之法曰斬一首者爵一級,欲為官者為五十石之官;斬二首者爵二級,欲為官者為百石之官。”《韓非子·定法》中曾經記載了秦朝軍隊的賞賜方式。前文中提到了秦朝秦軍的強大就因為商鞅能夠消滅貴族的封建勢力,通過廢除爵位世襲標準,賞賜秦軍土地、財富、爵位激勵秦軍不斷取得勝利。秦朝的軍隊如果能夠努力殺可以不斷的獲得,秦朝的賞賜制度比較合理。
宋朝的賞賜制度并不合理。如果要談論宋朝的軍隊賞賜制度就必須得分兩部分來談。首先是宋朝地位比較高的武將賞賜制度。
由于唐朝中后期的安史之亂使得唐朝出現了藩鎮割據,禮崩樂壞的局面。皇帝的不斷更替,皇朝的短暫壽命都使得武將的脾氣越來越大,難以指揮,特別是五代時期篡位當皇帝的比比皆是,宋太祖趙匡胤也是通過政變上臺,因此宋朝的統治者在制定賞賜制度的時候過分強調對于武將的監督與控制。
對于武將宋朝先是通過武將獲得巨大的經濟利益,皇帝收回軍事統治權的杯酒釋兵權奪取了軍隊權利,此后又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來限制武將。由于宋朝對于武將在軍權方面限制的太大,為了安撫武將就在賞賜制度上做手腳,比如一場戰爭之后大量賞賜武將錢財,這種方式由于武將只能有經濟上的追求,于是更加的腐敗。
宋朝對于士兵的賞賜制度也有很大的不同,沿襲了賞賜武將大量的錢財的方式,宋朝對于普通士兵的賞賜十分的巨大,而且宋朝與秦朝相比賞賜的只有錢財,也沒有爵位等賞賜物。
由于秦朝賞賜的以爵位、土地、錢財為主,方面較廣,更加能夠激勵人心。而宋朝單一的賞賜錢財的做法使得軍隊從上到下是為了錢財在作戰,這樣反而敗壞了軍隊的風氣,加劇了軍隊的貪腐。
四 秦朝與宋朝在軍隊賞賜考核的嚴格程度不同
秦朝時期由于商鞅變法,所以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賞賜體制,如果有士兵通過冒充的方式來獲取賞賜往往會面臨著秦國的嚴厲監督與懲罰,這在一定程度上也遏制了秦朝的殺良冒功的情況。
而宋朝時期由于前文提到宋朝皇帝建立賞賜制度是對于軍隊的妥協,是為了節制軍隊之中武將的權利因此在賞賜錢財方面往往十分的大方。對于士兵的考核十分的放松,因此宋朝時腐敗不斷加劇,時常有士兵為了獲取錢財殺害普通百姓。
一方面宋朝為了牽制各方,對于軍隊的賞賜考核機構從中央到地方、從樞密院到皇城司有許多個,這樣來各個機構所能掌握的考核權利就被大幅縮小,這樣會導致考核機構對于軍隊的賞賜考核十分困難。
而且一旦軍隊殺良冒的行為事發后宋朝皇帝也對于這種行為往開一面,只是輕輕的斥責一番,并沒有與秦朝一樣進行嚴懲,袁庭棟的《解密中國古代軍隊》中就直接感嘆:“我國古代戰爭史上,作為軍政當局執行軍法最松弛的時代”。這直接導致宋朝軍隊之中沒有人有心思花費生命去取得戰功,而是紛紛通過殺戮百姓來獲取賞賜。
結語
綜上來說由于秦朝與宋朝制定賞賜政策的背景與形勢有很大的不同,使得秦朝與宋朝兩個朝代的賞賜政策十分不一樣。秦朝的賞賜制度由于動機便是制定的完善、徹底,考核的十分嚴厲,而宋朝的賞賜政策由于動機便不是為了強大自己的軍隊,而是為了限制軍隊對皇權的威脅,因此宋朝的賞賜制度是不全面、不徹底、畸形的。
盡管宋朝后期有皇帝想要解決賞賜制度的弊端,但由于缺乏魄力最終失敗了。因此盡管秦朝的軍隊和宋朝的軍隊都采取了賞賜制度,而秦朝的軍隊會變得不斷的強大,而宋朝的軍隊卻更加的腐朽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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