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知道:丞相和宰相有什么區別的讀者,下面小編就為大家帶來詳細介紹,接著往下看吧~
不論是“丞相”還是“宰相”,給大家的感覺都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感覺,是輔佐皇帝處理國家的重臣。但我們決不能把這二者一視同仁,它們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一、丞相是正式官職,而宰相是口頭用語
丞相與宰相,大家往往誤認為二者是相同的概念。其實不然,在我國歷史上,丞相是一個明確的官位職稱,而宰相則是對那些輔佐皇帝處理事物者的口頭稱呼,并非官方定下的用語。“丞相”一詞最早出現在戰國時期,各諸侯國設置相國的職位,用以輔佐國政,然而相國和丞相不是一個職位。
丞相是相國的副手,后來隨著歷史發展,丞相漸漸侵蝕相國的權利,在戰國后期,丞相正式取代相國成為輔政大臣。當然丞相也不是歷朝歷代都有的,比如西漢哀帝就將丞相改叫“司徒”,除曹操和蜀漢短暫設置過丞相以外,直到當代設置左右丞相,丞相這一職位才再次出現在歷史中。
而宰相與丞相出現的時間大致相同,早在春秋戰國的《莊子》一書中,就已經有了宰相的記錄。“宰”意為管理,“相”意為輔佐,宰相一詞,就用于指代那些輔佐天子的大臣,包括但不限于宰相,還有其他,尚書,中書之類均在此列。
二、丞相一定是宰相,但宰相不一定是丞相
歷史學家祝總斌曾經對宰相的定義有了明確的定義,他認為只要一個官職集以下兩種權利于一身,就可以稱為“宰相”:一是有能與皇帝討論政務的“議政權”;二是能監察百官執行政務的“執行權”。兩者缺一不可。
按照這個標準來說,丞相作為三公之首,商量國事,檢查百官,能夠稱為宰相理所當然。但是,中國歷史上除了丞相擁有這兩項權利,還有其他官職也可被稱為宰相。他們就是魏晉南北朝時的尚書令;唐代尚書、中書、門下三省的長官;宋代的同平章事等。
所以說,丞相和宰相并非一個概念。
宰相是中國古代最高行政長官的通稱。“宰”的意思是主宰,商朝時為管理家務和奴隸之官;周朝有執掌國政的太宰,也有掌貴族家務的家宰、掌管一邑的邑宰,實已為官的通稱。相,本為相禮之人,字義有輔佐之意。宰相聯稱,始見于《韓非子·顯學》,但只有遼代以其為正式官名,其它各代所指官名與職權廣狹則不同,而且名目繁多。通常和丞相是一個概念。
丞相
官名。中國古代皇帝的股肱。典領百官,輔佐皇帝治理國政,無所不統。丞相制度 起源于戰國。秦從武王開始,設左丞相、右丞相,但有時也設相邦,魏冉、呂不韋等都曾居此職。秦統一后只設左、右丞相。西漢初蕭何為丞相,后遷為相國,何死,曹參繼任。惠帝、呂后到文帝初年,設左、右丞相,以后只設一丞相。漢初各王國擬制中央,也在其封國中各設丞相,景帝中元五年(前145)改稱為相。丞相制度于明太祖朱元璋在殺了丞相胡惟庸后廢除,同時還廢除中書省,大權均集中于皇帝。君主專制得到加強,皇權與相權的斗爭以皇權勝利而告終。
為人臣子,一輩子除了造反當皇帝,恐怕也就只能做到"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對于這樣的人,我們常將其稱作"丞相"或"宰相"。可實際上,這兩個稱謂有著不小的差別。
"相"是一個早在先秦時代就存在的稱謂。"百官之長",也就是執政大臣,都被視作"相"。但這只是一種泛稱,并非一個確定的職位。譬如魯襄公二十五年(前548),作為執政大臣的崔杼和慶封就被齊景公分別稱為"右相"和"左相"。
而有時候我們會在先秦史料中看到的"國相",其實才是更接近后世"丞相"或"宰相"的朝官。"國相"發端于"家相",也就是世卿大族們招納來為自己管理家事,出謀劃策的謀臣。后來"家相"發展成"相室",也就是"家宰",再之后才發展為"國相",也就是戰國時代的一國之宰輔。
在秦一統天下之后,需要處理的政務數量翻了無數倍,秦始皇也自然需要輔佐之人。不過因為先前秦國的"相國制"不同于東方六國,是獨具秦國特色的"丞相制度",所以新王朝的宰輔便是一位"丞相"。
"丞相",就是"丞,奉。相,助",上丞天子之意助理萬機,統領百官。它是秦朝的正式官名,也是"皇權"和"相權"之爭里的"相"的本義。而春秋戰國以來的"相國"之名,在這時就已經只是一個尊稱了。
之后漢承秦制,丞相繼續作為輔佐天子的百官之首。不過因為西漢初年此職多由開國功勛們選任,所以出現了國家大事皇帝無法一言獨斷,丞相也沒法一手遮天,皇權和相權處在對平衡的狀態。
也許是因為我們太熟悉"一人之下,萬人之上"這句話,所以老是以為自秦漢以來,歷代丞相都只是一人。這句"一人之下"的原話出自東漢成書的《吳越春秋》。在此時,情況確實依舊如此。
但實際上,在漢惠帝至漢文帝時期,朝廷曾短暫地同時任命過兩位丞相。且在漢成帝時,因為皇帝將大司馬驃騎將軍稱為"大司馬",將御史大夫稱為"大司空",并給了他們丞相的待遇,所以當時形成了事實上的三相并存,即"三公多相制"。
而后漢光武帝吸收了王莽篡漢的教訓,削弱了三公的權力,"三公多相制"逐漸被廢棄。結果"接替"東漢的魏晉因為自身的發展狀況,不僅把"三公多相制"又"翻出來",還加了把勁往"三省制"發展。
如果說"三公多相制"更多的還只是在事實層面讓"丞相"變成了三個,那三省制,乃至唐代完善了的三省六部制,就是在制度層面都將"丞相制度"發展成了多相制。
隋代,三省的長官中書令、侍中和尚書令,承擔輔佐帝王之職,是事實上的丞相。而專門的"丞相"一職,已然消失。至唐代,因為"丞相"歷來是專指某一職務的正式官名,所以人們給中書令、侍中和尚書令這些有丞相之實的人另取一合稱"宰相"。"宰",即主持、主管之意。
《新唐書》所言的:"宰相之職,佐天子總百官、治萬事,其任重矣。然自漢以來,位號不同,而唐世宰相,名尤不正。"這其中的"名尤不正",說的正是宰相們明明算不上過去"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丞相,卻又每個人都干著點丞相能做的事。
一,總理是一個正式的官方職位,而總理是一個口頭用語:總理和總理常常被誤認為是同一個概念。實際上,在我國歷史上,首相是一個明確的官銜,而首相是協助皇帝處理事情的人的口頭稱謂,不是官職。
“宰相”一詞最早出現在戰國時期。每個附庸國都設立了總理職位,協助國家行政。不過,總理和總理的立場并不相同。首相是首相的副手。后來,隨著歷史的發展,首相的權利逐漸被侵蝕。戰國末期,首相正式接替首相擔任助理大臣。當然,并非所有朝代都有首相。例如,西漢愛帝將宰相改為“司徒”。除了曹操、蜀漢兩位設置首相時間較短外,直到現時代前后首相的設立,首相一職才重新出現在歷史上。
首相和首相差不多同時出現。早在春秋戰國時期的《莊子》一書中,就有宰相的記載。”“總理”是指管理層,“總理”是指助理。總理一詞是指協助皇帝的大臣,包括但不限于首相,以及其他大臣、大臣、中書等。
二,總理必須是總理,但總理不一定是總理:歷史學家朱宗賓曾經對總理有過明確的定義。他認為,只要一個官職融合了以下兩種權利,就可以稱之為“總理”:
一是與皇帝討論政府,二是監督所有官員的行政權力。兩者缺一不可。按照這個標準,總理作為三公之首,參政督察所有官員,可以稱為理所當然的總理。然而,在中國歷史上,除了兩權之外,還有其他官方職位也可以稱為總理。在魏、靳、南北朝、唐代三省、中書、孟夏、宋平同治等地上蜀陵。
1、制度的差異:宰相沿襲的是一種制度,而丞相才是真正的官名,所以說,兩者之間的關系是千差萬別的,宰相的制度最早來自春秋時期,不過在明朝的時候消失了,變成了內閣制度。
2、宰相不是具體的官名,是中國古代對于輔佐君主并掌握國家最高行政權力的官員的一種通稱或俗行態稱。宰相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一群人。
例如漢代的丞相可以稱之為宰相,很長時間就是一個人,魏晉南北朝的錄尚書事可以算宰相,唐代的三省長官,甚至參加政事堂會議的官員都算宰相,宰相就是一群人。
3、權力的差異:丞相是官職和敬稱,宰相僅是敬稱,沒有實權。
宰相地位的具體名稱多達幾十種,歷代不同:太宰、相、相邦、相國、丞相、大司徒(東漢)、尚書令、中書令、侍中、尚書左仆射、尚書右仆射、同平章事、內閣大學士(明朝)、軍機大臣、總理(清朝末期)等等。
宰相不一定是丞相,宰相在不同朝代,有不同的官職對應。
丞相:中國古代官名,三國以后一般指皇帝下面的最高行政官,輔佐皇帝總理百政的官員即百官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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