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為大家帶來科舉制度,希望對你們能有所幫助。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八月初二,直隸總督袁世凱、盛京將軍趙爾巽、湖廣總督張之洞、兩江總督周馥、兩廣總督岑春煊等大臣上書朝廷請求立停科舉,以廣學校。
清廷面對這些封疆大吏的強烈呼聲,經過一番商議,內閣同意了袁世凱和張之洞等大臣的奏請。因此清廷發布上諭:“著即自丙午科(1906年)為始,所有鄉、會試一律停止,各省歲科考試亦即停止”。至此在中國歷史上延續了一千三百多年之久的科舉制,徹底的退出了歷史舞臺,成為過去式。
那么如此重要的科舉制廢除以后,為何沒有引起社會動蕩,舊學出身的舉人等為何沒有反對呢?
一、先來說說科舉制為什么會被廢除
在晚清時代,隨著西方科技的沖擊,清朝不只是興辦了洋務運動,更是帶動了社會方方面面的進步,因此科舉制度在質疑中被不斷改善,而新式學堂亦在同治、光緒年間興起。
正是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袁世凱和張之洞等大臣認為科舉制的存在阻礙了學堂的發展,甚至認為“科舉一日不廢,學校一日不能大興。學校不能大興,將來士子永無實在之學問”。
所以在光緒三十一年,這些封疆大吏強烈要求馬上停止科舉制,因為國家正處于風雨飄搖之際,急需要人才。只有廢除科舉制,大力推廣學校,才可以在最短時間內培養出人才,而且學校還可以使人人獲得普及教育,可以使國家更加強大。
二、廢除科舉制以后,清庭的六大善后方法很到位
科舉制的廢除,將會直接影響到舊學體制下舉人、貢監生、生員等數十萬人的前途,一旦處置不好,勢必會引起巨大的反彈,造成社會動蕩。
因此清廷制定出了妥善的安置方法,廢除科舉制幾個月以后,在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五月,清廷制定了《酌擬舉貢生員出路章程》,安置中年以上不能投考學堂的舉貢生員,主要有六條。
①、“酌加優拔貢額”,拔貢照原額增加一倍,優貢照原額則是增加四倍,歲貢照原額增加數倍。
②、“考用繕錄”,也就是說各部院衙門都可考用舉人和貢生考充繕錄。期滿以后,擇優奏請改用七品京官在部行走。
③、已就揀舉人準令報捐分發,可以免交補班銀兩費用。
④、舉人截取,之前舉人只有知縣和教職兩途,現擴大范圍,增加直隸州州同和鹽庫各大使兩職。
五貢生原來只有直隸州州判一職,現擴大到按察司、鹽運司經歷、散州州判、縣丞等。
⑤、生員考職以后不必到京考試,由各州縣的知縣和教官選拔保送至省。大省取一百名,中省取七十名,小省取五十名,保送人數為取額的十倍。所取各生為各省巡檢和典史所用。
⑥、制定種種優惠措施,盡量對舉貢生員的考試和任職給予各種優惠。
雖然清末吏治腐敗,具體執行落實情況不是太到位。但清廷的這份安置方案,整體來說已經涉及到方方面面,對于舊學體制下的舉人、貢監生、生員是最大程度上為其謀取出路,可以說是誠意滿滿,所以自然是沒有造成巨大的反彈和社會動蕩。
當然清廷是計劃不如變化,廢除科舉制以后沒幾年,到了1912年清朝便亡國。而舉人、貢監生、生員的謀劃出路計劃還沒有完成,自然是不了了之。
最后總結來說,雖然在當時以袁世凱和張之洞等封疆大吏的認知中,受制于時代的局限性,所以多少有些認為科舉是百無一用的意思。
但整體來說,科舉制的出現打破了世家大族對于統治階級的壟斷,可以說是封建時代中最公平的選拔的方式。使寒門子弟可以通過科舉來魚躍龍門,還是具有很大的積極意義。
再看看古代的歐洲時期,其封建習俗可謂是相當根深蒂固,很長時間內是以門第或者賣官制度來錄用官員,直到19世紀后期才實現了利用考試來錄用官員。
所以說任何事物都是有著正反兩面,都是有利有弊的。科舉制還是有著值得肯定的一面,但在清末,科舉制的弊端無疑是更加放大化,所以最終被時代所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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