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為大家帶來了一篇關于明朝乞丐殺人案的文章,歡迎閱讀哦~
明朝可以稱得上是我國歷史上律法最嚴苛的朝代,《大明律》是由朱元璋總結歷代律法、吸取經驗教訓制定而成。但是再嚴苛的律法也阻止不了罪惡在人心中的滋生。
在《皇明諸司公案》中記載了一件發生在明嘉靖年間的乞丐殺人案,這起案件經過很簡單,就是一個乞丐打死了另一個乞丐,然后栽贓嫁禍給他人,最終被揭穿并處斬,但它充分證明了人性中的無窮貪念和僥幸心理。
關帝廟驚現乞丐尸身
一日清晨,在建寧府建甌縣(今福建建甌)的一處關帝廟中,住持像往常一樣早起吃齋念佛,行至大殿中央突然發現一具尸身,只見其衣衫襤褸,手持竹竿破碗,宛然是一副乞丐模樣。
住持當即喊來里正(相當于今天的村長)張善,這個張善平日里樂善好施,方圓百里都流傳著他的美名。就在兩人仔細辨認死者身份時,一個名叫刁梗的人橫沖直撞進來,只見此人衣著打扮和那死者一般無二,竟也是一個乞丐。
這刁梗一進來,就撲倒尸體上大哭:"此乃吾親弟也,吾當為爾報此仇也",哭罷揚長而去,竟也不為其收尸。
張善見此情景,想到刁梗必然是沒錢辦理后事,便自行出了五兩銀子為亡者購置棺木、兩百文銅錢雇傭車夫,將其下葬。卻不料第二日,那刁梗不知在何處知道是張善為其弟收尸下葬后,竟登門質問張善:"人命奸情,漏財是真,不是你打,何以出銀埋殯?"
兩人爭執不下便鬧到了衙門之上,當時的建甌知府是一個叫董燧的人,這樁案子在他手上,只用了不到一周時間便成功告破。
知府心思縝密,開得云霧見光明
要說董燧這人,出身名門望族,是流坑董氏的第二十二代人,他的爺爺董時望官至監察御史(相當于今天的最高檢檢查員)。而他本人不僅自幼熟讀經書學識淵博,還相貌英偉,做官也是兩袖清風,頗具一副包拯之相。
在公堂上,那刁梗自稱是江右人士,與其弟刁柄流落乞食。一日刁柄行乞至張善府前,因言語不和和那張善起了沖突,只見那張善便讓家童對其拳打腳踢,以至刁柄傷多致命,一夜過后,刁柄便一命嗚呼。
而張善為死者購棺下葬更是被這刁梗說成了"豪賄惡黨,寅夜扛埋,故稱施舍",言語間儼然在說張善就是兇手。但是董燧從百姓口中得知這張善平日素善,且無一人看到過他和死者發生爭執,街坊鄰里還自發來到衙門為張善擔保,聲稱若此事為真,他們愿意共同擔責。
無奈之下,董燧將刁梗關押入獄。五日后,董燧想到那刁梗既然身為乞丐,定然已經沒有了錢糧,必定會賄賂獄卒讓其代傳書信,以求濟應,可借此問那人刁梗的底細。
果然,那刁梗還真就寫信給好友楊健借錢。董燧將那楊健喚來,詢問一二,這楊健倒是一個老實巴交的人,一股腦兒把刁梗的底細全說了,董燧這才發現原來那刁梗完全就是在撒謊。
原來那刁梗是本地東鄉人,且無兄弟,因嫖賭散盡家財而流落為乞,因力大漸漸地成了乞丐的小頭目。至于那死者則是外地人,流落到此地行乞罷了,誰料這刁梗竟然用蠻力將其打傷以至死亡,而后見張善那般舉止,便心生邪念,意圖以此來騙取錢財。
最終,董燧按照《大明律》判處刁梗斬首,張善也恢復了名聲,繼續行人間善事,留百世芳名。
董燧看似"高明"實則目光狹隘
董燧這般破案思路看似高明,實則是經過記述之人的加工和再創作。換成任何一個有經驗的官員,都不難想到這個思路,偏偏那楊健是一個老實巴交的人,估計是害怕牽連到自己,便老老實實的問什么說什么。
我們可以設想一下,倘若刁梗和楊健若是事先串通好,然后楊健在董燧面前照本宣科,這起案子還真就不見得能這么快被破。所以,這種方法并不見得能屢屢奏效,甚至有時會牽連無辜。
其實在本案中,董燧完全可以先驗尸,根據死者身上的傷痕來判斷刁梗是否說謊。因為在刁梗的供詞中,他的"弟弟"是被張善家的家童打死的,這就會引發一個矛盾,而這也是供詞中的致命破綻。
據史料記載,在明朝時期,家童的年齡一般都在10歲上下,這樣的兒童本身是沒有多大力氣的。倘若真的如刁梗所說,是家童所為,那尸身上的傷痕必定不會很深,若查驗尸體發現其上的傷痕很重,那么就可以斷定刁梗是在說謊,這樣便可以省去很多時間。
或許有人會質疑,家童就算力小,但完全可以接連下手打死"刁柄"。但是設想一下,如果家童這樣做,那為何不直接將乞丐當場打死,還讓他逃出家門,爬到城外才斷氣?這樣豈不是更會留下證據?還不如殺人滅口來的直接,這些其實都是可以通過驗尸來斷定的
但是董燧并沒有進行驗尸,這也說明了古代官員判案時所依靠的更多是自身的判斷和見到聽到的人物或事件。其實,早在北宋年間,著名的法醫學家宋慈編寫的《洗冤集錄》中,就詳細描述了通過不同的傷痕來判斷死因的辦法。這么看來,董燧此舉更能說明古代的文獻記錄流通的速度和廣度非常受限。
《大明律》的壓迫催生出人們內心深處的野心
雖然董燧破案的經過不是那么的高明,但他能想到通過書信這一思路,進而確定刁梗身份倒也值得借鑒。刁梗這般誣陷詐騙行為,不禁讓人發出疑問,在當時那般嚴苛的《大明律》前,為何還有人敢目無王法,堂而皇之地行詐騙之舉、還名正言順地報官?
其實,朱元璋在編撰《大明律》時,更多的是側重于官員的處置,因為他吸取了此前隋、唐、宋等朝代的教訓,所以,朱元璋對官員的腐敗和貪污是絕對不能容忍的,以至于律法中對貪官污吏的定罪量刑極其苛刻。
針對平民百姓的則相對沒有那么的嚴格,但是相比于之前的朝代,已經是極其嚴苛了,而且明朝的死刑起點要比唐宋時期要低的多。但是哪里有壓迫,哪里就有反抗,在這種重壓之下,人人自危,紛紛夾起尾巴做人,這造成了明朝自上而下形成了一股"謹慎行事"的風氣。
但這種不敢越雷池一步的行事作風,遲早會喚醒出人們內心深處對權勢的野心,從而邁出冒險的一步,不成功就成尸。刁梗這個人可以看成這千千萬萬人的一個縮影,抱著僥幸心理,意圖達到目的并逃脫法律制裁。
也許是作者故意使然,將殺人兇手冠以"刁"姓,意在突出刁民終究逃不過法律的制裁之意?而里正則以"善"為名,是想傳達一種正確的價值觀和人生觀?或許這是真人真事,只是一個巧合而已。
上世紀的法國大富豪巴拉昂認為窮人最缺少的是野心,即成為富人的野心,這種野心可以將一個窮人推上山巔,也能將其墜入萬丈深淵。而這個刁梗,又何嘗不是一個被野心推向深淵的可憐人呢?
明世宗朱厚璁(1507-1566),年號“嘉靖”1521年即位,在位46年。在此期間世界上(中國略)發生的大事如下:
1508年:西班牙征服古巴
1517年:(1)葡萄牙人到達廣州,歐洲跟中國的海上貿易,從此開始。(2)威丁堡大學神學教授馬丁路德,焚毀教皇李奧十世紀出售贖罪的諭旨,宗教革命爆發。
1519年:(1)麥哲倫船長得到西班牙國王查里五世資助,開始第一次環球航行。(2)西班牙征服墨西哥。
1520年:麥哲倫船隊穿過麥哲倫海峽,進入太平洋。
1521年:麥哲倫到達菲律賓群島,被當地居民所殺。
1528年:蒙古酋長巴卑爾(帖木爾可汗五世孫)進攻印度,陷德里城,建莫臥爾帝國。
1542年:西班牙征服菲律賓群島。
1543年:波蘭學人哥白尼逝世,所著《天體運行論》發表,揭示了地球非宇宙中心,太陽乃宇宙中心。
1547年:莫斯科公國大公伊凡四世(恐怖伊凡),改稱沙皇,俄羅斯帝國出現。
1551年:(1)被羅馬帝國卡爾五世軍隊圍困的德國馬德堡城上空,突然出現了3個太陽,羅馬人以為是上帝不讓攻打此城,倉惶撤走。(2)英國建立了全世界第一家股份公司--俄羅斯公司(又稱MUSCOW公司),該公司向公眾發行了面值25英鎊,總值6000英鎊的股票。(3)在西班牙的巴利亞多利德召開了大型辯論會,主題是:世界上有沒有劣等民族?先進民族有沒有理由對落后民族開戰并奴役他們?這種性質的論戰在西方殖民史上是僅有的一次。
1554年:英國女王瑪麗(血腥瑪麗)迫害新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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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方面的需求只取決于一種人。什么樣的人?就是能治好皇帝的病,讓他迅速強大起來的人,哪怕是假的強大。而且這種人也是很現成的,在皇帝身邊。這不如果你不在乎。你不在皇帝身邊。如果你立了遺囑,你我不得不從千山給他們打電話。所以最能讓體弱多病的嘉靖皇帝滿意的有兩個人,一個叫邵,一個叫陶。
邵,江西貴溪人,龍虎山上清宮道士。當時,江西貴溪縣龍虎山的上清宮是一個很棒的地方,它是石天路的祠堂。世代相傳的張天師居住在上清宮,一直引領著道教的走向世界。所以這個貴溪以道士眾多而聞名。邵是當時龍虎山最有名的道士之一。人們相信他能祈求雨雪,還能治病,尤其是不孕不育。不僅如此,這個邵還很有政治頭腦。正當盛年,寧王在南昌造反,派人帶著豐厚的禮物去請邵。邵就是不肯找借口。
嘉靖帝即位后,身體不好,有人向他推薦邵。邵被召入京后,立即受到嘉靖皇帝的接見,并被安排住在當時北京最著名的道觀之一的頓悟宮,專事皇家祭祀祈福。
盡管文官們對嘉靖皇帝非常不滿最喜歡邵,邵也絕不是白送的。首先,邵肯定是個氣象學家。有一段時間,北京的雨季沒有下雨,也沒有不要在該下雪的時候下雪。但在邵之后祈禱的時候,真的下雨下雪了。當然,這場雨雪絕不是邵所能祈求的,但至少他預測到了會雨雪的時間,所以他選擇了合適的時間去祈求雨雪,這有點像我們現在解讀的三國演義中諸葛亮借東風。其次,邵一定是治療男性不育癥的專家。嘉靖皇帝15歲即位后,后宮雖有三千美人,卻沒有一個能給他生兒子,連女兒也沒有。不過,按照邵調整完身體后當然,在服了為邵準備的藥之后,三年之后,嘉靖皇帝變成了一個又一個的皇子。
有如此大的能耐,嘉靖皇帝怎么會不信任邵呢?你們這些公務員反對我信道教,吃仙丹。你們誰有能力祈求一場雨一場雪,為人民做貢獻農業?你們誰有本事讓我生幾個兒子?你可以師,但邵可以。
嘗到了這種好處,嘉靖皇帝更加相信道教。邵死前,道士向嘉靖皇帝推薦術士陶。從某種意義上說,正是陶的出現促成了宮女對嘉靖皇帝的謀殺。
陶聞仲,湖北黃岡人,原是黃梅縣的收藏家,卻在龍虎山學會了道士驅邪捉鬼的招數。后來,我去北京出差,通過朋友的介紹,我住在邵他在北京的房子。邵很欣賞陶的神奇,推薦給嘉靖皇帝,治好了嘉靖皇帝的天花的兒子,所以他立刻獲得了嘉靖皇帝的信任。
然而,盡管邵和陶能夠幫助嘉靖皇帝群臣層出不窮,卻無法從根本上改變嘉靖皇帝的虛弱。為了滿足嘉靖皇帝的需要,陶聞仲竭盡全力為嘉靖皇帝準備所謂的長生不老藥,冒著生命危險,在宮中祭出各種招數,讓嘉靖皇帝進行各種實驗。
但是,吃藥進補只能帶來暫時的體力。有測試是自然的,但是沒有測試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嘉靖皇帝只想查,卻對不查很惱火。然而,他沒有don’不要認為這次失敗是他身體的原問題,而是歸咎于對方的不良合作,導致了藥物的失敗。這個時候嘉靖皇帝懲罰無辜的宮女甚至嬪妃。嘉靖皇帝的性格天生多疑和古怪。在儀式中,人性的兇殘在生成中一步步顯現出來。藥物失效的次數越多,你對宮女和嬪妃不滿的次數就越多,精神病態的發生就越頻繁。他開始在后宮的儀式中懲罰外國官員。宮女嬪妃稍有不滿,從厲聲到厲聲,再到棍棒相加。幾年時間里,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幾百人被殺,被嚇死。嘉靖皇帝的第一位皇后就是因為受到丈夫的訓斥和驚嚇而死的。
什么是伴如虎?這真是伴君如虎。什么是黑暗?這是黑暗。對于宮女、嬪妃甚至皇后來說,每天面對的其實是一個性虐待狂和偏執狂。這種虐待狂和妄想癥一天也不會消失,也許有一天死亡會降臨到他身上。
這種事情只有沒有人身自由的宮女和嬪妃才能忍受,皇帝給她們的非人待遇;他們只能等,等著有一天被皇帝殺掉或者嚇死。但其中也有幾個宮女不甘忍受等待,準備與這個惡魔同歸于盡。
事情發生在嘉靖二十一年十月二十一日。如果算上公歷,應該是1542年11月的一個晚上。
這一天,皇帝吃了陶煉的藥,來到一位名叫曹的妃子家里。曹飛的住所叫怡坤宮,離皇后住的坤寧宮不遠。雖然這個曹飛受到了嘉靖皇帝的寵愛,但她卻一直受到他的虐待。服侍曹飛的宮女屢遭羞辱和懲罰。
在這些宮女中,有一個叫楊的,她不僅受的委屈,還為自己的命運擔憂,與十幾個和她一樣受盡屈辱和懲罰的宮女聯系在一起,準備在皇帝再次來到伊坤宮時,與他同歸于盡。
這一天,皇帝來了。它還是翻來覆去,然后我就睡著了。曹飛侍候皇帝休息,然后去沐浴更衣。趁著這個機會,楊等人對嘉靖皇帝下手了。皇帝從夢中驚醒,正要大叫,卻被一個布球塞住了嘴。宮女們雖然平日里從事各種服務,但也沒想過要故意殺人,還是殺了皇上。仇恨使他們齊心協力殺死皇帝,但他們沒有我沒有勇氣和手段去殺人,更不用說熟練了。
他們只知道人是可以用繩子勒死的,就用一根絲繩把嘉靖皇帝的脖子綁起來,然后用手拉。嘉靖皇帝拼命掙扎,他們又打了一個結。但就是這個結斷了,兩個死結綁在一起,越綁越緊,皇帝卻能不要被殺死。其他幾個丫鬟著急了。他們拔出盧野,殺死貓,潛入他們的金釵和銀釵,并刺傷皇帝。
嘉靖皇帝是在父母的掌中長大的手,他在這場戰斗中經歷了什么?更別說他被幾個丫鬟按住,動彈不得。即使你不I恐怕你你太害怕了,不敢動。
這一切過程可能就幾分鐘。但是對于宮女們來說,這似乎是一輩子的事情。
既然皇帝可以不要死,有些人害怕。他們認為皇帝不是人。他是一條真正的龍,真命天子。他的生活在天堂的手,人類不可能謀殺他。所以我越想越害怕。一個名叫張金蓮的宮女跑出伊坤宮,直奔皇后居住的坤寧宮,投案自首。這是嘉靖皇帝的第三位皇后。聽說有一群宮女謀殺了皇帝,皇后大驚,急忙帶人去伊坤宮營救。
楊、等人見勢不妙,只好丟下皇帝,四處奔走。但是我們如何走出這個內院呢
當女王解開皇帝身上的繩子時她的脖子,她派人去請醫生。這時候的嘉靖皇帝,雖然沒有被勒死,但是被嚇暈了。其實傷不算太重,只是被宮女們揮舞著發夾弄得滿身是血。
沒被勒死的皇帝得救了,所有殺人未果的宮女,包括逃跑自首的,還有曹端的妾,都被處死了。因為這件事發生在嘉靖二十一年,發生在仁陰年,發生在后宮,當時的人和后來的史家都稱之為仁陰宮變。
據說處決宮女的那天,以及之后的幾天,北京及其郊區都有大霧。人們認為這是神這些可憐的年輕女人真可憐。那時候是初冬,大霧天氣挺正常的,但人們卻把它和仁陰宮宮女被殺聯系在一起。由此可見,這個嘉靖皇帝雖然躲過一劫,自以為天佑,但在大眾意識中卻是最該死的人,已經成了喪夫之賊。
仁蔭宮的這一突變,對于幸存下來的嘉靖皇帝來說,是一件好事。但是,仁隱宮的失敗,對明朝,對國家,對老百姓,可能都是一件壞事。
嘉靖倭患,始于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持續至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前后達15年之久。東南沿海一帶全面遭受倭寇的騷擾,“聯舟數百,擁眾數萬,沿海如杭之海寧,嘉興之嘉善,海鹽,平湖,嘉秀等縣;南直隸則松江之華亭,上海,蘇州之昆山,嘉定,常熟,太倉,長洲;常洲之江陰,靖江,無錫;揚州之通洲,海門,如皋,賊至必焚毀室廬而煙焰數十里,劫殺人民而死亡動數千人。”使沿海人民的生產生活遭受極大的損失。嚴重破壞了沿海一帶生產力的發展。那么嘉靖時期的倭寇為什么會如此泛濫呢?其原因是什么?本文擬就這方面作一初步探討。
一、倭寇泛濫的根本原因:日本的政治經濟狀況
十五世紀七十年代起到十六世紀間,日本處于長期混戰的動亂時代。1467—1477年發生了“應仁之亂”,1485—1487年又發生了“文明之亂”。名義上還維持到1572年的室町幕府(又叫足利幕府),實際上已是進入各自割據的“戰國時代”(1467—1573年)了,對海上貿易已經失去控制權。由于各地封建領主的殘酷剝削和不斷的戰爭,破產的農民,失職的官吏,失業的流民,戰敗的武士,無業的浪人,在各地領主的支持下,紛紛競向海外求出路。他們在某些中國人的導引下,集中乘船到中國沿海進行掠奪。這些人數量眾多,動輒船幾百艘,其破壞性之大簡直無法想象。據趙文華《賊情疏》記載:嘉定縣民倪準于嘉靖三十三年五月內被倭賊攔搶上船,跟到彼處,只見漳泉兩處人無數在彼,衣帽言語一般,說這里是日本國所管,地名五斗山,眾賊合伴共有七百余船開洋,大者每船二、三百人,小者每船三、四十人,各自備糧食,在海上漂流了十一個月,因為西南風不便,糧食吃完后,只好倒轉回去。到六月十四日又重新開船前行,航行途中,遇到先遣的二十一艘船的回航,說是明朝御倭官十分兇狠,三分中被殺死一分,于是眾皆驚駭,紛紛倒轉船頭。這些船共有700余艘,按每艘150人計算,共有10500余人,真是觸目驚心。如果當時日本尚有強大的統一的中央政權,它是會管理海上貿易和逮捕倭寇的,如洪武永樂時期日本國王曾多次逮捕倭寇送到中國讓明朝處治,倭寇是隨著戰國紛爭,農民的破產而不斷擴大起來的。
上面所述的是日本當時的政治狀況,那么此時日本的經濟狀況又是如何呢?
盡管當時日本的手工業已經從農業中分離出來得以獨立發展,但尚不發達。日本的許多生活必需品如絲、布、鍋、針及藥材等都靠中國供給。據史料記載:“大抵日本所須,皆產自中國,如室必布席,杭之長安織也;婦女須脂粉,扇漆諸工須金銀箔,悉武林造也;他如饒之瓷器,湖之絲綿,漳之紗絹,松之棉布,尤為彼國所重”。因為如此,當中國貨物缺乏時,價格大漲,如嘉靖以后“中國綾羅雜燴,其土不蠶,惟籍中國之絲到彼能織精好綢匹,服之以為華好。是以中國湖絲百斤,價值百兩者,至彼得價二倍”。如絲每百斤值銀五、六兩,而在日本其價格是在中國的十倍。正是因為這種現象的存在,刺激了日本封建領主、貴族、武士、商人的貪欲,他們紛紛競向中國貿易。這種商人兼海盜的倭寇掛著八幅大菩薩的旗幟,沖破室町幕府和明朝的聯合規定,來中國進行掠奪。
從上面的論述中可以看出,當時日本對中國貨物的迫切需求和長期戰亂,加之災荒連年,這樣的社會狀況刺激了日本國內各階層群體向海外中國劫掠財富的欲望,因此,倭寇之患的必然性已經形成。
退一步說,即使明朝沒有實行海禁政策,也無法完全滿足日明貿易發展的需求,況且日本對明貿易中帶有海盜的活動早已一貫存在,總會騷擾中國的。正如井上清所說的:“和中國的往來,不只是進行和平貿易,……同時也伺機變為海盜,掠奪沿海居民。對方稱此為倭寇,大為恐怖”。
二、倭寇泛濫的國內原因:嘉靖朝的腐敗
海盜活動在明初既已存在,那么為什么會在嘉靖時期達到頂峰呢?這還得從時的社會狀況來加以分析
(一)政治、經濟方面:政治腐朽,經濟敗壞
1、統治階層的逐漸腐朽。朱元璋是中國歷史上政績卓越的封建皇帝,他重視吏治,嚴懲貪污。明成祖朱棣也勵精圖治,所以明朝政治比較清明,人民尚能安居樂業,在少有內憂的情況下,能夠集中力量對付外患,所以盡管明初有倭寇騷擾,但范圍并不是很廣,對社會也沒有造成很大的破壞。但明英宗正統以后,明朝政治日趨腐敗,貪污賄賂之風盛行。嘉靖帝一生沉醉于齋醮之中,特別是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宮婢之變”,竟“自十八年即不視朝”,遂使“營造繁興,府藏告匿,百余年富庶,治平之業,因以漸體”。朝柄被佞臣嚴嵩獨掌,嚴嵩賣官鬻爵,吏治昏暗,“凡文武遷擢,不論可否,但衡金之多寡而畀之”。于是“文武將吏,爭輸貨其門,顛倒功罪,牽制兵機,紀律大乖,將吏人人解體,征兵半天下,賊寇愈熾”。
嘉靖時期,明廷庫藏不抵邊費一年所需,而嚴嵩的臟私,可供數年邊費。嚴嵩被籍沒時,得“黃金可三萬余兩,白銀三百萬兩,他珍寶服玩,所直又數百萬”。
嚴嵩還將御倭重任委之無所作為的義子趙文華,使得大批抗倭將領朱紈,張經等慘遭殺戮,致使“至浙,軨轢官吏,公私告擾,益無寧日”結果“世宗威柄自操,用重典以繩臣下,而弄權者借以行其私,……而武備隳矣”。
2、土地兼并嚴重。隨著明朝政治的腐敗,皇族、勛貴和官僚地主對財富的掠奪日益嚴重。在中國古代,由于小農經濟的影響,因此對土地的大量占有往往被看成是富裕和權力的標志,這點在明朝體現得更為明顯。因此,相比于其他朝代,明朝的土地兼并也更加嚴重。明朝初年,由于改朝換代調整了元朝的土地占有關系,加上積極推行墾荒政策,因此小農經濟大量復蘇,自耕農占有很大優勢。但半個世紀后統治階級利用強大的中央政權,肆無忌憚地兼并土地,到處建立“皇莊”、“藩王莊田”和權貴們的“莊田”,他們名義上是請乞,實際上是強占;名義上是奏求,實際上是巧取豪奪。不僅如此,他們還往往利用自己的特權,一家兼并數十家。明朝中葉土地占有關系變動的主要趨勢是大量土地向皇室、勛戚和官宦勢要權勢階層集中,這種趨勢尤以嘉靖時期為著,農民的大量土地被兼并。財富的大量集中,導致當時社會貧富差異懸殊。造成這種兩極分化的原因,固然有社會經濟自身發展的內在因素,譬如經濟結構和生產模式的調整以及生產力的發展,但主要還在于皇室、勛戚和官宦勢要階層依仗其政治權利以至暴力等手段,肆意侵奪小農土地。這種以超經濟的手段聚集財富的結果,必然導致社會矛盾的迅速尖銳化,使得大批失去土地的農民,被迫逃往他鄉,或入深山為“流民”,或占據山險為“盜賊”,或入大海為“倭寇”。即如史書記載的“夫夷寇之為濱海患者,非倭夷敢自犯中國,乃中國自為寇也,官府平日無教養撫字之方,饑寒所迫,驅而為盜,又不能設法散之使去,招之使來,比致養痛勢成,聯舟結寨,虜官兵焚漢船”。
3、賦稅繁多。伴隨土地集中到皇室、勛戚和官宦之家,自耕農民紛紛破產,而不得不轉變為租種土地的佃戶。明中葉,由于土地的集中主要是官豪勢要之家憑借權勢而實現的,因此當時佃農在租種地主土地的關系中,一開始就帶有濃厚的人身依附色彩,尤其是當他們面對皇室、勛戚等權貴,更顯得無能為力,生活的處境也更加凄慘。
隨著政治的日益腐敗,官僚地主還串通里書胥吏,用飛灑,詭寄,移換等手段,巧取豪奪,把沉重的賦稅全部轉嫁到貧苦農民頭上。明初政府曾規定,每畝征銀二分至三分,但到了明中葉,貴族私自征租,有的畝收五分,有的高達八分,比原來規定的增加了二至三倍以上,使農民要承受嚴重的田賦和徭役。
縉紳地主與普通的民間地主,對農民的剝削也相當嚴重。即使在素稱富庶的江南一帶地區,人民亦困極無聊,“有田者什一,為人佃作者十九……歲僅秋禾一熟,一畝之收,不能至三石,少者不過一石有余。而私租之重者,至一石二三斗,少亦八九斗。佃人竭一歲之力,糞壅工作,一畝之費可一緡,而收成之日,所得不過數斗,至有今日完租而明日乞貸者。”嘉靖年間,東南沿海一帶的人民生活極端貧困,為了生活,他們往往變賣自己的房屋、田地、牛羊,有的人甚至把自己的兒女都賣了,廣大農民紛紛破產,掙扎在死亡線上。嘉湖蘇松一帶人民因稅賦太重,官吏,土豪劣紳又多方盤剝,被迫出走謀生。在兩浙三吳之地,更是連年荒旱,歷來一片繁華的江南,在明朝政府的壓榨之下,竟然呈現一片蕭條景象。
除了正賦之外,還有官吏的私加捐稅,如江南,福建等地區的農民,有向地主貢獻薪米雞鴨蔬菜等物品,名曰“冬牲”;曲阜孔府的農民要向公府交納“年例布花”,“年例豬錢”;在徽州、湖廣、江西等地更有大量佃仆和莊仆存在。
面對上述種種困境,明朝統治者不僅不予以賑恤,反而加派段匹工料等項銀兩大約二十余萬。加重了人民的負擔。自永樂皇帝后,統治者奢侈揮霍,對王公和皇帝寵兒的過多賞賜,致使發費倍增。與此同時,由于管理不善,經濟混亂,物價飛漲,偷漏稅收,貪污賄賂和濫用資材,致使國家收入銳減。
在封建統治階級的橫征暴斂之下,廣大貧苦群眾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瀕于死亡的邊緣,再加上官兵荼毒,以致造成求生無望的饑民不得不四處流亡,下海為盜。這些迫于貪酷,苦于役賦,困于饑寒的小民不僅相率入海為盜,而且每次聽到倭寇到來,又都樂意隨從。故當時不少人認為倭寇之盛衰,其主要原因在于朝廷,而不在于蠻夷。“夷寇之為濱海患者,非倭夷敢自犯中華,乃中國自為寇也”。這個分析一針見血,符合實際。
伴隨著明朝政府沉重的苛捐雜稅的是天災人禍,特別是1448年黃河的決堤,導致接踵而來的洪水泛濫,100多萬人被迫無家可歸,淪為乞丐或者海盜。
(二)軍事方面:海防廢弛,衛所空虛
明朝初年,自北方到南方沿海,倭寇存在很大威脅。洪武初年,“倭奴數掠海上,寇山東,直隸,浙東,福建沿海郡邑”。在山東沿海,倭兵數次侵擾海濱,生離人妻子,損傷物命。因此,對于海上的防務,朱元璋一直非常重視。洪武元年,他便開始著手部署,對日斷交后,他更重視海防的建設。
1、首先,在沿海地區眾建衛所,廣修城池。
在沿海地區加強海防力量,劃分鴨綠江,遼東,山東,直隸(今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七個海防區。在萊洲府,至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建立了“三衛,八所,七巡檢,十六寨,一百四十七墩堡”的防海總訊。
洪武十七年(1384年),命信國公湯和巡視海上,在山東,江南、北,浙東、西等海防要地,筑城列寨,建立永久性防御工事,洪武二十年(1387年)二月,置兩浙防倭衛、所。夏四月戊子,命江夏侯周德興前往福建、興、漳、泉四郡查視要害,筑海上十六城,以防倭寇。
為保衛沿海地區,每年都有春巡和夏巡,“衛所既設官兵,又制有數百料大船,把擼哨船,若風尖快船,高把哨船,十漿飛船兒五等,以三四五月出哨,謂之大汛;七八九月出哨,謂之小汛。蓋倭船之來視風所向,清明后風自南來,重陽后風自北,皆不利于行故也”。倭寇作亂的時間和地點,受制于風向的變化,不同季節的防御任務也有所不同。而明海軍都能根據這些特點制訂相應的措施,因此取得不錯效果。永樂年間的望海堝戰役是明初對倭作戰的第一次大勝利,從此,倭寇不敢大規模的侵擾。
2、籍張士誠、方國珍舊部及沿海之民為兵,增加沿海兵力。
洪武四年(1371年),靖海侯吳禎將蘭秀山無田糧之民111700余人編配各衛所為軍。洪武二十年(1387年)周德興修筑城寨時,采用民戶三丁取一的方式,集15000余人為沿海衛所的戍守兵員,做到了統一指揮與分海守備相結合,機動巡剿與近岸殲擊相結合的作戰策略。
3、大造戰船,加強水師建設。
在朱元璋及其永樂帝的努力下,明朝建立了一支高效率的海軍,它擁有數千艘船只,其中有一半是戰船,另一半是巡邏船,游弋于中國沿岸的水域,確保了沿海的安全。
洪武三年(1370年)建立的七衛水軍,每衛自己備戰船50艘,平時派350名軍士繕理保養,若遇戰事,則益兵操之。
4、建立賞罰制度,鼓勵將士奮勇殺敵。
明初海軍人員士氣高漲,斗志昂揚。如1417年一艘由宦官張廉指揮的船只,成功的突破了倭寇船隊的包圍,以此振奮人心。
由上述可以看出,明初大力加強海防,由于措施得力,明朝在千里海防線上,建立了一個強大的防御系統,因此沒有釀成大患。但到了嘉靖時期,情況卻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明嘉靖時期,由于政治日趨腐敗,加以政策上的失誤,海防設施失去了應有的功能。衛所形同虛設,不堪一擊。正像《明史》上形容的:“迨承平久,船敝伍虛;及遇警,乃募漁船,以資哨守;兵非素練,船非專業,見寇泊主,輒望見逃匿。而上又無統率御之,以故賊帆所指,無不殘破”。
嘉靖時期,在海島設以據險伺敵的水寨,均因將士憚于過海,自海島移置海岸,而原來的水寨卻被海寇據為巢穴。在漳、泉沿海的衛所,軍糧不足,船只壞損,兵士短缺等現象極其嚴重。據《明史》記載,“浙、閩海防久隳,戰船、哨船十存一二”。如銅山寨原戰船20只,只存1艘;玄鐘澳20只,只存4艘;浯嶼寨40只,只存13艘。由于這些船只不是被禁錮在港口內,就是很少使用,于是腐爛加劇且沒有進行更換。
至于巡檢司,由于朝廷不重視海防,海軍軍餉一減再減,促成兵員逃亡現象非常嚴重。烽火基地的4068名駐軍,有3000人逃跑;小埕的4700多名駐軍,逃了2557人。沿海地區防衛站的士兵70%被派去務農,有的甚至要到50千米外的內陸。剩余的30%本應肩負戰斗任務的人員,還被要求去建筑和修理船只。水軍幾乎形同虛設,衛所司寨將大都屬于世襲,不習武藝,不懂兵法,亦不會帶兵打仗,戰斗力特差。
海防廢弛到如此程度,當然談不上什么御倭。譚綸說:“比來法令廢弛,行伍空虛,各該衛所官兵,大都桀驁不馴,玩鈍無恥。驅之戎行,則恍然自失。責之城守,則恬若罔聞”。在浙江寧、紹衛所的大小官員,竟然坐視倭寇縱橫來往于封城之內,殺戮攻劫達旬日之久,如蹈無人之境,絲毫沒有受到抵御。
三、倭寇泛濫的導火索:明政府嚴厲的海禁政策
明朝建國后,東南沿海一帶憑借著優越的地理位置和原有的基礎,農業、手工業很快得到了恢復和發展,在此基礎上,商品經濟也日益繁榮起來。到正德年間,私人海外貿易開始得到發展。而到嘉靖時期,私人海外貿易已經形成了很大規模,并達到非常繁榮的程度。當時中國經濟比日本發達,日本很多生產生活材料都要依靠中國這個市場。如這個時期日本工業中的絲織業雖有長足發展,但本國生絲原料非常不足,而所缺的這些生絲幾乎完全是從中國供應的,假若番泊不通,則無絲可織,致使生絲在日本的價格上揚,在中國每百斤值五六兩,而到日本,價格是在中國的十倍。日本可以在中國買到他們迫切需要的商品,如瓷器,藥材等物,尤其是蠶絲,價格便宜,在中國大陸最高價每擔銀115兩,而在日本則每擔需要500兩。正是這種利潤上的巨大差距,嘉靖年間東南沿海各地形成了許多私人海上貿易集團,他們大多擁有五十到百余艘商船,成群分黨,相互競爭,十分活躍地從事各種海上貿易。“私造大船,越販日本矣。其去也,以一倍而博百倍之息;其來也,又以一倍而博百倍之息”,“違禁私通,日益月盛”。繁榮的海外貿易,吸引了大批中國人以之為業。甚至許多“勢家”,“大姓”,“豪門巨室”為取得豐厚的海外貿易利潤,也競相投資于海上貿易,從事海上販運活動,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這些海商與15世紀的官方海外貿易相比,有顯著的特點,他們更多的是為滿足下層人民群眾的需要,促進商品生產的發展而經營各種手工業原料和手工業制品,積極為產品打開銷路,而15世紀的官方海外貿易更多的則是為封建地主階級服務的。可以說,大力發展海外貿易,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當時中國發展社會經濟和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重要條件。
但是,面對著海外私人貿易,明政府卻持相反態度。明初,朱元璋即頒布了“片板不許下海”的海禁政策,嚴禁私人海外貿易。但是隨著明政權的日益鞏固及沿海軍事防御力量的加強,流亡于海上的日本海盜相對人數較少,已經不敢公開為寇,他們大多轉向以從事海上貿易為生了。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講,禁海防倭實際上是禁止中國人出海經商,禁止中國和日本等國正常的海上貿易往來。特別是嘉靖初年(1521年)以后,明王朝借口寧波“爭貢事件”,更下令嚴禁造違式大船,凡是屬于違禁海船的盡數毀掉,規定“自后沿海軍民,私與賊市,其鄰舍不舉者連坐”。企圖斷絕一切海上聯系和貿易往來。然而,出乎明朝政府意外的是,到了嘉靖二十年(1540年)后,反而出現了“禁越嚴而寇越盛,片板不許下海,艨艟巨艦反蔽江而來;寸貨不許入番,子女玉帛恒滿載而去”,私人海外貿易規模反而更大,“倭寇”在東南沿海迅速泛濫的情況。
明朝政府為控制這種局面,派出當時朝廷最強硬的禁海派大臣朱紈前往鎮壓。朱紈采取了“革渡船,嚴保甲”等一系列措施,加強海禁,但由于其損害了沿海官僚地主及農民的利益,招到了他們的強烈反對。嘉靖三十二年(1552年),汪直“大舉入寇,連艦數百,蔽海而至”,使“濱海數千里,同時告警”,從此,倭寇更加泛濫。
明朝的海禁政策不僅阻礙了中日之間的正常貿易,同時也損害了世代居住在沿海一帶的農民的利益。
沿海民眾一向有從事海上貿易的傳統,作為維持生計的重要手段,然而沿海地區自然條件又是很不利的,地狹人稠,土壤貧瘠,五谷稀少。據《漳州府志洋稅考》記載:“閩地斥蹺確,田不供食,以海為生,以洋舶為家者十而九也”。是以越洋到外國去貿易,是其生命所系。
然而,明政府實行嚴厲的海禁政策,嚴禁沿海民眾打撈捕魚,出海貿易,使得沿海居民被迫放棄原來擅長的采捕漁樵的島民生活,去適應他們所不適應的內陸山區的耕作,他們不適應那里的環境和生產生活方式。因此,有一部分人不顧明朝政府的禁令,千方百計的潛回家鄉。由于他們的所為屬于違法行為,隨時都有被殺頭的危險,迫于無奈,他們在海上貿易一本萬利面前,雖然有明禁,而利之所在,“故民不畏死”參加了武裝走私的隊伍,正因為嚴厲的海禁政策激化了社會矛盾,使倭寇更加泛濫。
曾參與平倭的譚綸說:“閩人濱海而居民不知其幾也,大抵非為生于海則不得食。海上之國方千里者不知凡幾也,無中國綾綿絲之物則不可以為國。禁之越嚴則其值越厚,而趨之者越眾。私通不得則攘奪隨之。昔人謂弊源如鼠穴也,須留一個,若要都塞了好處俱穿破,意正如此。今非惟外夷,即本處魚蝦之利與廣東販米之商、漳州白糧諸貨皆一切禁罷,則有無何所于通,衣食何所從出?如之何不相率而勾引為盜也”。深刻地揭示了海禁越趨嚴厲的背景下,沿海民眾由海上走私貿易而發展為倭寇的軌跡。
這里,不妨摘錄張維華教授的一段話:“在研究明代‘倭寇之患’這個問題上,不能不聯系到明代海外貿易的動態,也不能不聯系到明代所施行的‘海禁’政策。但是只能說這些事實對于‘倭寇之患’發生了某些客觀的影響,決不能說是導致‘倭患’發生的根本原因。‘倭寇’根本是從日本來的一伙劫掠中國的匪盜,即使是中日間的貿易關系不受到限制,中國的海禁沒有那樣嚴格,這伙盜匪還是要劫掠中國的,只不過在程度上或許有些不同而已。至于參加到‘倭寇’里面去的那些中國破產農民、流民分子,對祖國人民進行掠奪和屠殺,已經成了背叛祖國的敗類。”從張維華教授的這段話中,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明朝嘉靖年間倭患的原因。
由上述可知,嘉靖倭患的成因主要是由日明雙方政治、經濟、軍事諸因素所造成,由于日本處于戰國時期,長期戰亂和災荒使不少破產農民“迫于饑窘,糾眾掠食”,從而構成倭患發生的必然性,這種必然性正是通過世宗的昏庸,政治的腐敗,海防的頹廢以及海禁的嚴厲等偶然機會爆發出來的,而西方殖民者的入侵又恰好加劇了這種倭患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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