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為大家帶來了一篇關于宋朝男子的文章,歡迎閱讀哦~
唐宋元明清這五代之中,宋朝是領土面積最小的一個朝代,而且宋朝也時常受到遼和西夏等領國的威脅和迫害,導致宋朝時常需要向別國送禮甚至稱臣。
由此,大多數人對于宋朝沒什么好感,本身這個朝代就是建立在趙匡胤奪取后周的王權,根本就是欺負別人后周恭帝和符太后孤兒寡母無依無靠。因而從道義上來說,人們對趙匡胤沒什么好感,同時也對他的重文輕武宋代沒好感。
但大家也不要小瞧了宋代,這個朝代在當時的經濟發展很高,當時的生產總值在世界中占比超過百分之六十,同時朝代的政治也較為開明。
而在當時,老百姓中還流行有一種怕老婆的風氣,這確實讓人感到十分怪異,畢竟古代女子的地位通常很低,怎么到了宋朝就發生了一定的變化?
《夢溪筆談》的創作者沈括就是一個十分怕老婆的文人,他的前妻去世之后,他就娶了張氏為妻,兩人生活還算和睦,只是張氏很喜歡對他進行打罵,而沈括卻絲毫不放手,甚至連個氣都不敢出。
有一次,沈括被氣惱的張氏撕扯了胡子,不僅形象打破,還鮮血直流,沈括一樣沒氣,只能認命。
除了沈括之外,宋朝還有一位有名之人也十分懼怕老婆,他就是歷史有名的奸臣秦檜。
說來秦檜和自己的妻子王氏一生未曾留有子嗣,但秦檜偷偷同自己的婢女有染,那個婢女生下了兒子,但秦檜不敢自己養,隨即送到了民間一林姓人家,取名為林一飛。
到了林一飛成年之后,他選擇過來投靠秦檜,希望能謀求名分和職位。但秦檜就因為對王氏的忌憚,沒有選擇同自己兒子相認,不過他還是對林一飛十分照顧,甚至對他的疼愛超過了朝夕相處的養子秦熺。
但再疼愛又如何,秦檜官至太師,也還是因為妻子王氏的原因,不敢同自己親生兒子相認,說白了還是怕老婆。
而除了這些較為有名的宋朝之人外,還有數不勝數的宋朝男子也面臨著同他們相似的處境。
實際上,他們會有這般處境,同當時宋朝官府頒布的一項明文規定有關,無論是北宋的《宋刑統》還是南宋的《慶元條法事類》都有規定,嫁妝是女方的私有財產,并不是女方娘家給男方家庭的禮金,也不是婚后夫妻雙方的財產。
因而宋代的不少男子,為了保證這筆財產能被夫妻雙方是使用,會經常討好自己的夫人,甚至甘愿受到自己妻子的責罰。
這雖是明文規定的條約,但宋代人怕老婆的根本原因,還是因為妻子的娘家有足夠的權勢,或者妻子有厲害的靠山,可以讓丈夫感到有所忌憚。
比如宋仁宗趙禎,他就曾經迫于皇太后的壓力,冊立了自己不喜愛的郭氏為皇后,但宋仁宗喜愛的是張美人,他完全冷落于郭皇后。
這也導致郭皇后對此心生妒忌,仗著皇太后的面當著宋仁宗的面打張美人,只是因為意外,不小心打到了宋仁宗。
即便你是皇后,打了皇帝也是滔天大罪,但就因為皇太后的原因,郭皇后也只是降級為妃子。
而上文提及的秦檜,他如此怕妻子王氏,就是因為王氏家族背景十分強大,秦檜也正是因為受到了王氏家族的提拔,才會用了不到16年的時間,從一名普通的進士轉變為了一代權臣。
而沈括也是一樣,他的第二任妻子張氏是他的恩師淮南路轉運使張芻的女兒,沈括在當時能從地方官員調入京師,很大原因就是他的提拔。
不過沈括怕老婆,也不僅僅是因為他妻子的家世背景強大,沈括自己也是十分愛這位妻子,張氏因病去世,沈括整個人都抑郁了,他的朋友卻替他高興,同他一同出外行船,恍惚的沈括因為妻子的離世,傷心地跳河,如果不是被朋友攔住,他就隨妻子而去了。
宋朝之前,中國女性在社會上還是有一定地位。其實,宋朝之后,不管女性還是男性,社會地位都在下降,只是女性下降得更快一些。
清趙翼的《廿二史札記》說到,“唐公主三嫁者三人,再嫁者二十七人。嫁過三回的有三位,嫁過兩回的有二十七位。”所謂的“面首”是指男寵,語出《資治通鑒》。南朝第一個朝代的宋明帝的姐姐山陰公主對宋明帝說:“臣妾與陛下俱托體先帝,陛下后宮萬千,臣妾獨駙馬一人,事太不均。帝乃為公主設面首左右三十人。”宋明帝答應了公主的要求,為她設置面首左右三十人。但是宋朝之后,就沒有哪位公主敢向皇上提類似的要求。
宋朝以后,禮教就開始毒害人們。到了明朝,這種禮教思想得到前所未有的加強,并且成為當時社會的主流文化。要求人們堅貞不渝、始終如一的節操。對女人的要求就是,對丈夫要有一種忠誠與貞操。要求男人對君主,國家有一種忠誠與貞操。
這個文化觀念影響下,個體價值意義被否認。不僅是女性對自己身體沒有產權,即使男性對自己身體擁有產權也是非常有限的。君子等統治階級地位得到提升,從而借之愛國的名義剝奪普通老百姓對身體的產權。從某種意義上說,妻子就是丈夫私有財產,所以是沒有產權的。
所有子民都是屬于國家的,一切要服從這個國家。就這樣,他們被灌輸愛國思想,從而維護當時統治階級的地位。其實,這兩千以來,孔家店并不是一直都有市場的。孔家店能夠壟斷市場的時間不長,主要是在明清的幾百年。
進入明朝,女性對自己身體沒有產權了。沒有產權,何來自由?因此,女性失去了自由,社會地位自然就會低了。為何當時女性無法通過解放運動獲得產權?這里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統治階級的打壓,二是生產關系方式。如果一個女性在當時社會表現得另類,成本是驚人的。要知道,當時是農業社會,一切都要依靠土地。要是另類的話,必然受到家族的打壓。一個弱女子,選擇對抗的話,必然就會無容身之處。農業社會里,可不像現在可以出去打工。這種情況下,她們為了生存,不得不放棄反抗的權利。
宋朝以后,個人地位就開始下降的。可以說,宋朝還是一個藏富于民的典范王朝。那時,公民還是很自由的。人們經常說唐宋詩歌,但是沒有說明清詩歌,這就反映當時統治階級對文化的控制。明清這兩個王朝,右派被趕盡殺絕。其實,之前中國還是有自由派的。羅斯巴德在《自由意志主義在中國》一文中說,“道家是世界上最早的一批自由意志主義者,實際上相信政府不干預經濟或社會。”但是明清這兩個王朝,朱熹等人文化成為這個時代主流價值。同時,這兩個王朝又有禁海政策,直到鴉片戰爭被迫開放。
五四運動之后,中國女性地位確實有所提高,這也是當時生產關系有關。其實,兩性的地位都在提高,而不是僅僅女性。清末時到民國時期,女性確實有明顯提高,所以出現張愛玲等才女。不過,建國以后的三十年,中國和世界隔絕。這段時間,盡管政府通過立法手段提高女性地位,女性名義地位看起是上升,但是真實地位卻是下降的。
中國女性地位提高,主要是在改革開放30多年以來。市場經濟發展,專業化分工,從而她們獲得很多發展機會。事實上,這些年以來,女性地位比男性還要高。很多方面,她們享有特權。從某種意義上說,中國絕大數女性都是市場經濟的受益者。當然,男性也是受益者,只是獲得好處沒有女性那么多。
因此,很多人認為傳統社會里,男人是養女人,這是一種誤讀。當時,妻子只是丈夫私有財產,所以勞動所得必須讓丈夫來分配。表面看起來,一切東西都是丈夫給予妻子的,實際上是妻子用勞動換來的。
在古代女子地位很低,如果一個女人特別善妒的話,那么男人還可以隨時可以休了她,但是平民百姓都如此了,我們印象中的皇帝都是后宮佳麗三千,但是在歷史上有幾個皇帝特別怕老婆,為了老婆不敢納妾,不敢隨意寵幸后宮里的女人。
一、隋文帝楊堅第1個皇帝就是隋文帝楊堅,他是隋朝的開國皇帝,一代帝王竟然有一個怕老婆的毛病,在楊堅還沒有稱帝的時候,獨孤迦羅就一直在他身邊陪著他,在事業上給楊堅幫了很大的忙,所以楊堅就對獨孤迦羅發誓,以后絕對不會寵幸別的女人,一生只有她一個妻子,沒想到在楊堅當了皇帝之后,瞞著獨孤迦羅寵幸了一個女子,也或許是因為獨孤迦羅天性善妒,性格極其強勢,當得知楊堅寵幸了一位宮女之后,立即賜死了那名宮女,楊堅雖然很生氣,但也不敢責罵獨孤迦羅。
二、漢成帝劉驁漢成帝劉驁在歷史上也算是一個昏君,他身邊比較出名的女人就是趙合德趙飛燕,兩姐妹一起禍亂后宮,但是即使趙飛燕,趙合德兩姐妹再怎么婀娜多姿,漢成帝劉驁也看上別的女人,劉驁對兩姐妹倒也不是怕,只是被美色沖昏了頭腦,事事都聽她們兩個,為了她們兩姐妹廢了自己的原來的皇后立趙飛燕為皇后,還被趙合德蠱惑,親手掐死了自己的一個孩子。
三、明朝將領戚繼光不止皇帝怕老婆,其實還有名將戚繼光也怕老婆,戚繼光我們都很熟悉,是一個幾乎百戰百勝的大將軍,抗倭名將,但實際上戚繼光卻很懼內,經常被老婆欺負,戚繼光的老婆也是一個女將軍,戚繼光怕老婆的事情,他的部下都知道,經常慫恿戚繼光重振夫剛,但戚繼光一見到老婆什么都不敢說。
不同歷史時期中國女性的社會地位有所不同,大體經歷三個階段:一是原始社會早期,婦女相對受到男子的尊敬;二是傳統社會中的婦女地位,即男子至高無上,女子無權;三是男女平等,存在于當今和未來的社會中。中國古代女子社會地位的發展主要處于前兩個階段。正所謂“玉主沉浮,源于母系;峰回路轉,始于奴隸;深淵難躍,在于封建”。
1.先秦時期
母系氏族社會時期,生產力不夠發達,女性在制作工具、采集果實等生產活動中扮演重要角色,特別是由于生殖崇拜和女性在繁衍生育中的作用,所以其社會地位要高于男子。女權強大,氏族部落內實行一妻多夫制,“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現象較為普遍。
到了原始社會末期,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私有制的產生和社會分工的不同,男子先天具有的體格優勢在戰爭中凸顯出來。獲勝的人成為奴隸主,獲得的俘虜成為奴隸,擁有大量財富和人力后,婦女在社會中的支配地位也逐漸被代替,進入了父權社會時期。
奴隸社會后期,以宗法倫理的信條鞏固和強化男性的社會地位,如“嫡長子繼承制”等,女性地位相較男子更加低落,甚至淪為男子的附庸,被認為天生地位低于男子,“乃生男子,載弄之璋。乃生女子,載弄之瓦”(《詩經》),但這個時期的婦女受封建禮教約束較少,有一定的思想自由。
2.秦漢時期
秦國自商鞅變法后,推崇講求國家利益、忽視道德傳統的法家思想,某些方面婦女可以與丈夫地位平等,比如婦女可以殺死通奸丈夫等。
漢代初期儒家禮教對女性的禁錮尚處初級階段,婦女有一定的社會地位。那時的漢朝女子婚戀比較自由,可以協議離婚,寡婦可以再嫁,情侶可以私奔。有名的女子可以封侯,獲得爵位和封邑。呂后專政的故事就是例子,她幫助劉邦翦除異姓諸侯王,處死韓信,還臨朝稱制八年,母黨專政。但漢朝后期儒家思想加強,女子要遵循一定的道德規范,如《列女傳》、《女誡》等,女子地位下降。
3.隋唐時期
隋文帝曾下令“九品以上妻,五品以上妾,夫忘不得改嫁”,可見婦女的婚戀自由受到了限制。
唐代這種情況略有改觀,社會風氣開放包容,不僅婚姻離異方面有一定的自主權(太宗時期有五個公主曾改嫁),家庭生活中也擁有一定的法定的繼承權,女子可以自立門戶,在朝為官,在公共場合騎馬擊球,甚至有機會號令天下(以武則天為例)。
4.宋元時期
宋代理學的確深刻影響了社會觀念,“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強調的是士大夫的氣節,而非反對婦女再嫁。兩宋時期,從名門望族到民間百姓,婦女改嫁的事件俯首皆是,朱熹在《答李敬子余國秀》說:“夫死而嫁,固為失節,然亦有不得已者,圣人不能禁也”,程頤的侄女成了寡婦,程夫幫她再嫁,程頤盛贊父親“嫁遣孤女,必盡其力”。
同時女性也有財產繼承權,按照宋朝風俗和法律,分家時要給女兒一部分財產,一般為兄弟所得的一半,且女子改嫁時有權自由處分自己的財產。
元朝時北方民族盛行的“兄死,嫂改嫁于弟”的習俗傳至中原。元中期后,對于收嫂給予逐漸嚴格的限制。但財產自由方面不比前代,元朝女子改嫁“其原隨嫁妝奩財產,并聽前夫之家為主”(《通制條格》)。
5.明清時期
這一時期極端倡導貞節觀念,對節婦烈女的推崇達到古代社會的極點,男子可以任意“休妻”,女子只能忍受,并認為是受到奇恥大辱,改嫁會喪失貞節,貞節牌坊、殉夫從死、終身未再嫁的事例比比皆是,同時統治者利用《內訓》、《古今列女傳》等所謂女教讀物進一步壓迫女性,影響著人們的價值觀念。晚清時期,女子小腳為美的畸形審美觀念彌漫于全社會。無論是女性的婚姻自由還是生活自由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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