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不了解古代府兵制的事情,接下來跟著小編一起欣賞。
府兵制是我國封建社會的一種兵制,開始施行于南北朝西魏和北周時,于唐朝天寶以后破壞,約存在二百多年。為什么叫府兵呢?是因為設立軍事組織單位兵府而得名,這種“府”,在隋叫鷹揚府,在唐名折沖府,在這種兵府中的將佐稱為“府官”,軍土稱為“府兵”。
大約到隋唐時候,府兵作為一種專稱,開始固定下來,民間對這種稱呼也甚為流行。府兵最初設置的年代,學術界向有爭論。
一般認為在537年,這一年,西魏權臣宇文泰始置十三軍,即是說將原來鮮卑部落兵制,改造為仿漢的軍制。宇文泰將鮮卑軍人集團和漢族地主豪強的武裝結合起來,任命李弼、獨孤信、趙貴、于謹為十二軍的將領,各領府兵,這就是府兵的開始。
此時府兵和土地、戶籍毫無關系,僅僅是鮮卑部落兵制,向漢族封建軍制轉化的一個步驟。西魏、北周時期,府兵的一切開銷,全由國家負擔。
府兵制自北周后期和隋時,逐漸走向兵農合一化。北周武帝時候,府兵大部分來源于農民;到隋文帝時候,所有府兵的兵士,亦同均田農民一樣,分配給土地,登記上國家的戶口,和均田農民相同。至此,府兵制和均田制就緊密結合起來,府兵的兵土就是均田的農民,府兵制就成為均田制基礎之上的軍事組織。
由于隋末階級矛盾,社會上各種矛盾的尖銳,爆發了隋末農民大起義,使隋王朝的府兵一度瓦解。唐高祖即位后,立即恢復府兵制度,進一步把府兵制和均田制結合起來。
624年,唐朝一開始,府兵制就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礎上,兵農合一。府兵制到唐初達到成熟階段和極盛時期,據學術界一般的意見,在全盛時期,唐朝的兵府達到633個,這是指唐玄宗開元初年。唐朝府兵制的特點是兵農合一、寓兵于農。
府兵都是均田制下的農民,他們獲得國家分給的一塊土地,義務負擔國家的兵役。府兵兵士皆自備某些武器和糧餉,即通常所謂的戰備物資。
府兵的平時義務,一是冬季教戰;二是京城宿衛,按路程遠近分批輪流,離京城五百里者五個月一輪換,千里以外的八個月一次,二千里以外的十個月或十二個月一次。府兵被征調期間,本人免租調。從上所述,可以看出,府兵制實質上,是封建統治者加在農民身上的一種變相的剝削制度。
府兵制對唐王朝的強盛起著積極的作用,首先,因為“寓兵于農”,由府兵自己負擔費用,這就免除了封建國家一大筆軍用開支。
其次,府兵制施行時期,在正常的情況下,兵士又是均田農民。只要參加一定時期的冬季訓練,平常大部分時間可以留在土地上不脫離生產,這對農業生產的正常進行起有一定保證作用;第三,因為保證了平時的訓練,府兵制下的士兵一般素質較好,富有較強的戰斗力。
這使唐王朝前期能夠經常掌握,一支能打善戰的強大軍隊,保證了唐帝國的實力;最后,因為兵士平時在本土訓練,將帥不能長期握兵在手,也避免了將帥的跋扈。
隨著均田制的逐漸破壞,基于均田制上的府兵制自然也日趨瓦解。解體大約從唐高宗、武后始,最后崩潰于唐玄宗天寶年間,府兵制的解體主要由于均田制的破壞。史稱到唐玄宗時,人民將府兵已看作一種最重的負擔,都想逃避兵役。
這是為什么呢?有兩方面原因:一是由于均田制的破壞,大體上從武則天以后,唐朝的均田制就逐漸由于土地兼并而不能實行,國家不能如數授田,貧弱民戶生活日漸困苦。這種情況下府兵自備戎具,資糧便成為很大問題。
二是由于政治腐敗,民間戶等混亂,許多有錢的富戶,常常逃避兵役假報戶等,把兵役負擔全部轉嫁到貧弱戶身上。三是自唐玄宗以后,募兵的逐漸盛行,也是促使府兵制瓦解的一個重要原因。713年發布了一項從招募來的禁兵中選士補缺府兵的命令,以后募兵越來越多。
安史亂后,各將領亦可自己招募軍隊,府兵制就自然而然地解體而被募兵制所代替了。749年,終于由國家頒布了停止府兵制的命令,算是從法律上正式廢除了府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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