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宗羲(1610年9月24日—1695年8月12日)明末清初經學家、史學家、思想家、地理學家、天文歷算學家、教育家,東林七君子黃尊素長子。漢族,浙江余姚人。字太沖,一字德冰,號南雷,別號梨洲老人、梨洲山人、藍水漁人、魚澄洞主、雙瀑院長、古藏室史臣等,學者稱梨洲先生。黃宗羲學問極博,思想深邃,著作宏富,與顧炎武、王夫之并稱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或清初三大儒);與弟黃宗炎、黃宗會號稱浙東三黃;與顧炎武、方以智、王夫之、朱舜水并稱為“清初五大師”,亦有“中國思想啟蒙之父”之譽。
黃宗羲生平
為父鳴冤庭錐奸黨
明萬歷三十八年八月初八(1610年9月24日),黃宗羲出生于紹興府余姚縣通德鄉黃竹浦,其地現名浦口村,屬浙江省余姚市明偉鄉。降生前夕,母親姚氏曾夢見麒麟入懷,所以,宗羲乳名“麟兒”。父黃尊素,萬歷進士,天啟中官御史,東林黨人,因彈劾魏忠賢而被削職歸籍,不久下獄,受酷刑而死。崇禎元年(1628年)魏忠賢、崔呈秀等已除,天啟朝冤案獲平反。黃上書請誅閹黨余孽許顯純、崔應元等。五月刑部會審,出庭對證,出袖中錐刺許顯純,當眾痛擊崔應元,拔其須歸祭父靈,人稱“姚江黃孝子”,明思宗嘆稱其為“忠臣孤子”。
得拜名師入社興學
黃宗羲歸鄉后,即發憤讀書,“憤科舉之學錮人,思所以變之。既,盡發家藏書讀之,不足,則鈔之同里世學樓鈕氏、澹生堂祁氏,南中則千頃堂黃氏、絳云樓錢氏,且建‘續鈔堂’于南雷,以承東林之緒”。又從學于著名哲學家劉宗周,得蕺山之學。
崇禎四年(1630年),張溥在南京召集“金陵大會”,當時恰好也在南京的宗羲經友人周鑣介紹參加復社,成為社中活躍人物之一。這年,宗羲還加入了由名士何喬遠為首領的詩社;后來,宗羲與萬泰、陸符及其弟宗炎、宗會等還在余姚組織過“梨洲復社”。
明亡抗清兵敗隱居
崇禎十五年(1642年),黃宗羲北京科舉落第,冬月初十,宗羲回到余姚家中。崇禎十七年春,明亡。五月,南京弘光政權建立,阮大鋮為兵部侍郎,編《蝗蝻錄》(誣東林黨為蝗,復社為蝻),據《留都防亂公揭》署名捕殺,黃宗羲等被捕入獄。翌年五月,清軍攻下南京,弘光政權崩離,黃乘亂脫身返回余姚。閏六月,余姚孫嘉績、熊汝霖起兵抗清。于是,變賣家產集黃竹浦600余青壯年,組織“世忠營”響應,著《監國魯元年大統歷》,魯王宣付史臣頒之浙東。順治三年(1646年)二月,被魯王任兵部職方司主事。五月,指揮“火攻營”渡海抵乍浦城下,因力量懸殊失利。六月兵敗,清軍占紹興,與王翊殘部入四明山,駐杖錫寺結寨固守,后因其外出時部下擾民,寨被山民毀而潛居家中,又因清廷緝拿,避居化安山。六年朝魯王,升左副都御史。同年冬,與阮美、馮京第出使日本乞兵,渡海至長崎島、薩斯瑪島,未成而歸。遂返家隱居,不再任職魯王行朝。七至十一年,遭清廷三次通緝,仍捎魯王密信聯絡金華諸地義軍,派人入海向魯王報清軍將攻舟山之警。期間家禍迭起,弟宗炎兩次被捕,幾處極刑;兒媳、小兒、小孫女病夭;故居兩次遭火。順治十年九月,始著書講學,康熙二年至十八年(1663年~1679年),于慈溪、紹興、寧波、海寧等地設館講學,撰成《明夷待訪錄》、《明儒學案》等。
入清拒仕著述以終
康熙十七年(1678年),詔征“博學鴻儒”,學生代為力辭。十九年,康熙帝命地方官“以禮敦請”赴京修《明史》,以年老多病堅辭。康熙帝令地方官抄錄其所著明史論著、史料送交史館,總裁又延請其子黃百家及弟子萬斯同參與修史。萬斯同入京后,也執意“以布衣參史局,不署銜、不受俸”。是年黃宗羲始停止講學,悉力著述。二十二年,參與修纂《浙江通志》。廿九年,康熙帝又召其進京充顧問,徐乾學以“老病恐不能就道”代辭。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王掞視學浙江,倡議在黃宗羲故居黃竹浦重建忠端公(黃尊素)祠,宗羲寫了《重建先忠端公祠堂記》。次年,王掞又捐俸匯刻劉宗周文集,宗羲與同門友董玚、姜希轍一起編輯了《劉子全書》,并為之作序。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黃宗羲將舊刻《南雷文案》等文集刪削修改,定名《南雷文定》重行刊刻。這年,他自筑生壙于龍虎山黃尊素墓側,并有《筑墓雜言》詩。康熙二十九年,黃宗羲年已八十,曾至杭州、蘇州等地尋訪舊跡,拜訪朋友。次年,應新安縣令靳治荊之邀游覽黃山,為汪栗亭《黃山續志》作序。康熙三十一年,黃宗羲病勢沉重,聞知賈潤刊刻其《明儒學案》將成,遂抱病作序,由黃百家手錄。次年,《明文海》編成,宗羲又選其精萃編為《明文授讀》。
康熙三十四年七月三日(1695年8月12日),黃宗羲久病不起、與世長辭。他在病中曾作《梨洲末命》和《葬制或問》,囑家人喪事從簡:死后次日,“用棕棚抬至壙中,一被一褥不得增益”,遺體“安放石床,不用棺槨,不作佛事,不做七七,凡鼓吹、巫覡、銘旌、紙幡、紙錢一概不用”。黃宗羲在臨終前四天給孫女婿萬承勛的信中寫道:總之,年紀到此可死;自反平生雖無善狀,亦無惡狀,可死;于先人未了,亦稍稍無歉,可死;一生著述未必盡傳,自料亦不下古之名家,可死。如此四可死,死真無苦矣!
黃宗羲曾自云一生有三變:“初錮之為黨人,繼指之為游俠,終廁之于儒林,”這正是黃宗羲一生的寫照。《鹿鼎記》人物黃宗羲,主要出現于第一章,其言行與真實當得無異。
黃宗羲有三子,黃百藥、黃正誼、黃百家。
黃宗羲的思想主張:提出“天下為主,君為客”的民主思想。
黃宗羲的新民本思想集中體現在其1653年寫下的《留書》和1663年在《留書》基礎上擴充而成的《明夷待訪錄》。
他在《留書?封建》篇指出,自秦以來中國政治“有亂無治”弊病的根源在于秦“廢封建之罪”,進而以“托古改制”的方式主張效法古代“封邦建國”的諸侯自治制度,退而求其次,則應效仿唐初設置“方鎮”以屏藩中央的制度。
黃宗羲激烈反對君主專制制度
黃宗羲進一步批判了封建專制主義的法制,他指出,專制帝王的法,是為了保護他們自己的統治而制定的,因而是非法的。
黃宗羲認為,在法治的原則下,可以不廢除君主。但“天下不能一人而治”。
黃宗羲還駁斥了輕視工商業的傳統思想,指出工商業和農業一樣,“蓋皆本也”,他認為有關國計民生的工商業應該受到保護。
黃宗羲對封建專制制度的批判和他所提出的工商皆本的思想,反映了工商業發展后市民的一些政治要求,帶有初期的民主思想的色彩,在當時是進步的。
黃宗羲(1610年9月24日—1695年8月12日)明末清初經學家、史學家、思想家、地理學家、天文歷算學家、教育家,東林七君子黃尊素長子,漢族,浙江紹興府余姚縣人。字太沖,一字德冰,號南雷,別號梨洲老人、梨洲山人、藍水漁人、魚澄洞主、雙瀑院長、古藏室史臣等,學者稱梨洲先生。黃宗羲學問極博,思想深邃,著作宏富,與顧炎武、王夫之并稱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與弟黃宗炎、黃宗會號稱浙東三黃;與顧炎武、方以智、王夫之、朱舜水并稱為明末清初五大家,亦有中國思想啟蒙之父之譽。
明萬歷三十八年八月初八(1610年9月24日),黃宗羲出生于紹興府余姚縣通德鄉黃竹浦,其地現名浦口村,屬浙江省余姚市明偉鄉。降生前夕,母親姚氏曾夢見麒麟入懷,所以,宗羲乳名麟兒。父黃尊素,萬歷進士,天啟中官御史,東林黨人,因彈劾魏忠賢而被削職歸籍,不久下獄,受酷刑而死。崇禎元年(1628年)魏忠賢、崔呈秀等已除,天啟朝冤案獲 *** 。黃上書請誅閹黨余孽許顯純、崔應元等。五月刑部會審,出庭對證,出袖中錐刺許顯純,當眾痛擊崔應元,拔其須歸祭父靈,人稱姚江黃孝子,明思宗嘆稱其為忠臣孤子。
黃宗羲歸鄉后,即發憤讀書,憤科舉之學錮人,思所以變之。既,盡發家藏書讀之,不足,則鈔之同里世學樓鈕氏、澹生堂祁氏,南中則千頃堂黃氏、絳云樓錢氏,且建‘續鈔堂’于南雷,以承東林之緒。又從學于著名哲學家劉宗周,得蕺山之學。
崇禎四年(1630年),張溥在南京召集金陵大會,當時恰好也在南京的黃宗羲經友人周鑣介紹參加復社,成為社中活躍人物之一。這年,他還加入了由名士何喬遠為首領的詩社;后來,黃宗羲與萬泰、陸符及其弟宗炎、宗會等還在余姚組織過梨洲復社。
黃宗羲沒有受到什么迫害,他在明朝覆滅后,他變賣家業組織軍隊抵抗滿人,后失敗,被迫藏匿逃亡。清政府赦免了他,條件是不準再惹事生非。
黃宗羲是明末人,生于萬歷三十八年(1610年),卒于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他在世時,伽利略造出了望遠鏡;牛頓在樹蔭下喝茶時從掉落的蘋果身上想到了萬有引力;約翰?雷開始研究植物的果實、花和葉子;威廉?哈維通過計算血液從心臟里的流出量,得出了血液在血管里循環的道理。黃宗羲對此一無所知。
黃宗羲早年的經歷帶有傳奇色彩。其父黃尊素曾當過明熹宗皇帝的御史,因對太監魏忠賢不滿,與東林黨人來往,被魏陷害,死于獄中。崇禎皇帝繼位后,魏太監失去新皇帝的支持,被迫自殺。黃宗羲見有報仇的機會,身藏一支大鐵錐進京,在法庭上親手擊殺了殺害他父親的兇手。
明朝覆滅后,他變賣家業組織軍隊抵抗滿人,后失敗,被迫藏匿逃亡。清政府赦免了他,條件是不準再惹事生非。
黃宗羲寫過一本叫《明夷待訪錄》的書,書的名字出自《易經》的一卦,寓意深晦,大意是:我的學說能將國家由黑暗引向光明,希望有朝一日得以實施。這并非是作者的狂妄之辭,梁啟超將這本書與盧梭的《社會契約論》相提并論,侯外廬先生則將之與法國的《人權宣言》相類比。
黃宗羲是孔子的忠實信徒,他譴責李贄叛經離道。他的理論圍繞著孔子天下為公的理念展開,試圖把法家為秦始皇設計的政治體制淘汰出局,以儒家的民本主義政治體制取代之。他確實把傳統的政治學說推到了一個更高的層面上,使儒家的面目革命性一新,致使后世的人幾乎認不出來。
黃宗羲的政治哲學與晚他一百年的盧梭的政治哲學有某些相似之處,他們都先從臆測描摹人類歷史的原始階段開始。黃宗羲認為,在遠古洪荒時代,人類一盤散沙,內部產生糾紛而沒人調解,面對野獸與自然災害的侵襲而無人領頭對付,公利事業沒有人帶頭干,這時候產生了一個英雄人物,人們擁戴他,選他為公共權力的代理人,于是君主產生了。君主的權力來源于人民,人民犧牲一部分自由服從他,交納賦稅養活他,是為了讓他為大家服務,君主是人民共同雇用的仆人。但后來,君主把人民交給他代理使用的公共權力據為私有,宣稱自己是人民的主人,廣大人民是他的奴仆,整個給弄顛倒了。
他主張把顛倒了的主仆關系再顛倒回來,并設計出了一套主權在民的政治體制:
1.為了避免君主再把共公權力強行據為私有,君主不應有實權。君主只是國家的象征,權力在宰相手中,宰相可以就一些重大事務征求君主的意見,但不必由君主拍板,他可自行下達命令。
2.君主的龍椅寶座可以傳給子孫,宰相的位子則只能傳給賢能者。
3.國立最高學府的校長由德高望重的大學者擔任,地位與宰相相同。學校不僅是讀書的地方,也是培養政府官員,參政議政的場所。每月農歷初一,皇帝、宰相、群臣都必須到學堂述職,以學生的身份聽校長講學。
各級地方政府的首長與地方最高學府的校長地位平等,地方官每月也要到學校述職,由校長以儒家的標準評判其施政的得失。
各高校校長由公眾推舉產生,任免不受皇帝、宰相的制約。
4.恢復古代的井田制,土地國有。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分給每家農戶五十畝口糧田,剩余的土地聽任有能力者耕種。
黃宗羲這套代議制政治理論,盡管稍嫌粗陋,但極具價值。可以設想,如果不是西方文明的意外沖擊,任憑清王朝在改朝換代的歷史循環中自然衰亡,新興的朝代完全有可能接受黃宗羲的政治方案,實行中國式的君主立憲。實際上,即便面臨西方文明的威脅,這種政治體制在中國也很有可行性,可惜清朝的皇帝是滿洲人,西方來的民族主義思潮使以漢族為主體的中國很難接受一個少數民族皇帝存在。然而美國、法國式的民主政體與中國傳統的社會有極大的隔閡,想把兩者嫁接在一起,簡直就像要把木頭與鐵焊接起來那樣困難。即便在今天,變通地實施黃宗羲的方案,可能也比實行托馬斯?杰斐遜的方案更來得實際些、容易些。
黃宗羲也許不知道,在他精心設計他的政治理論體系的時候,西半球海島上的英國人正為君主立憲而進行革命。1689年,英王威廉被迫接受國會的權力法案,具體內容為:國會擁有國家的最高權力,除非經國會同意,國王不能中止法律;不得提高稅收和保持軍隊。除非有法律手續,國王無權逮捕和拘留臣民。這時,中國正雄心勃勃地開始它的第三個偉大繁榮期,康熙皇帝英明、自信,他有理由更加集權。黃宗羲很明白他的學說在這種情形下是不合時宜的,他也不在意,只管埋頭著述,直至八十六歲壽終正寢。
這里談論黃宗羲,主要是想說明,當時的中國傳統秩序還有很大的自我調整及完善余地,并非像某些評論者所說,像樹上熟透的果子,失去了生命力,注定要自行腐敗掉.顧炎武對此認識得很清楚,他在一封寫給黃宗羲的信中說(大意):“大作我拜讀再三, 終于欣喜地發現世間還有能使中華統緒復興的人,真若按您的意見實施,困憂歷朝歷代的一些問題可以迎刃而解,孔子所向往的上三代盛況必能慢慢得到實現。”
黃宗羲畫像
在政治方面,黃宗羲提出了比如民主、限制君主專政等先進思想,被視為中國啟蒙思想的核心。黃宗羲在《明夷待訪錄》一書中還提到了明朝廷的覆滅就是在于獨裁、壟斷。朝廷沒有監督者,君主便專政獨權,將自身的權力無限放大,最終激起民眾的反對。黃宗羲提出的反對專權的思想,在當時來看,是非常先進的。就抑制君主專權的辦法,黃宗羲提到了設立監督機構,比如宰相的設置。朝廷機構設置宰相,可以達到分權的作用。并且,積極發揮學生在學校的作用,統治者應該著重利用學校這個大輿論場,進一步激發學生們年輕積極的思想,當地官員們應該進行聽取整合。
在經濟方面,提出了稅收制度的三大害處,后人總結為黃宗羲定律,他提出:斯民之苦暴稅久矣,有積累莫返之害,有所稅非所出之害,有田土無等第之害,是為稅收制度的三大害處。在歷史的發展進程里,屢次起義都是源于農民受到苛捐雜稅的嚴重剝削,才會起義反抗。統治者在制定稅收制度之時,應該考慮農民的利益,根據土地的實際情況進行稅收的收取。
直到今日,黃宗羲的主要觀點和研究成果,依然具有實用價值和研究價值。
黃宗羲作品欣賞
《明夷待訪錄》中,黃宗羲提出了反對君主專制思想理念。黃宗羲提出君主只是黎民的代表者,君主的出現是將黎民的意見進行系統歸納的整合,然后得以實施,君主不是專政,更不是專權。黃宗羲在《明夷待訪錄》一書中還提到了明朝廷的覆滅就是在于獨裁、壟斷。朝廷沒有監督者,君主便專政獨權,將自身的權力無限放大,最終激起民眾的反對。黃宗羲提出的反對專權的思想,在當時來看,是非常先進的。就抑制君主專權的辦法,黃宗羲提到了設立監督機構,比如宰相的設置。朝廷機構設置宰相,可以達到分權的作用,皇帝將不再是集權力于一身的統治者,有了各方權力的壓制,君主做任何決策都要和各司其職的官員商量,避免了權力的集中,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權力的專制。
除此之外,黃宗羲認為學校是很好的輿論場所。年輕的學子們都有自己積極的想法,而且 *** 應該給予重視,不能壓制學生們的不用的聲音。黃宗羲的思想受到了很多學者的追捧,諸如萬斯大、章學誠、邵晉涵、仇兆鰲等著名人士都是師從黃宗羲。
黃宗羲作品欣賞
黃宗羲著作《明夷待訪錄》提出了很多先進理念,比如民主、限制君主專政等先進思想,被視為中國啟蒙思想的核心。除此之外,黃宗羲也是我國古代研究賦稅制度最深入、最系統的學者之一。他在《明夷待訪錄·田制三》中指出歷史上的賦稅制度的三害,后來被現代學者秦暉總結為黃宗羲定律。黃宗羲定律至今仍被視為最重要的研究之一。
黃宗羲經過對歷朝歷代的稅收制度的研究,總結出了稅收制度的三大害處,并在《明夷待訪錄》一書中提到了:斯民之苦暴稅久矣,有積累莫返之害,有所稅非所出之害,有田土無等第之害,是為稅收制度的三大害處。在歷史的發展進程里,屢次起義都是源于農民受到苛捐雜稅的嚴重剝削,才會起義反抗。對于稅收制度而言,在征收稅收之時,統治者會強調改革國家的稅收制度,但是每次計算下來,稅收制度每次一經改革,就會上漲稅收比重;而且在征稅之時,農民需要把出產的糧食換成貨幣,在買賣糧食的過程中,商人會從中間狠狠地賺一筆,所以農民在一定程度上來說,交的賦稅更多了;而且,稅收制度是統一的,即就是貧瘠之地和肥沃之地所要上交的稅是同等的。根據黃宗羲定律分析而得出,國家的苛捐雜稅讓農民無法承擔,農民的生活日漸艱苦。
所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繁重的苛捐雜稅讓黎民苦不堪言。分析秦代農民起義、明朝的覆滅,根本原因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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